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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送电线路工程宣讲及操作使用张蚌京•《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电力工程建设经济标准,此标准为系列标准,由火力发电厂工程册、变电工程册和送电线路工程册(DL/T5205-2005)三个标准组成。送电线路工程册(DL/T5205-2005)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5年2月4日发布,并于2005年6月1日实施。本标准适用于电压等级35kV~750kV送电线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送电线路工程建设应执行本标准,其他投资方式的送电线路工程建设可参照执行。•工程量清单(BOQ模式-BillofQuantities)是国际通用的招投标方式之一,是一种单价合同计价模式,是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人根据工程图纸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以统一的工程项目划分、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投标人提供实体工程和技术措施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要求,结合工程情况和本企业实力并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填报规定计量单位项目的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在内的综合价格),自主报价,并以所报综合单价作为工程结算调整价格的依据。采用工程量清单模式招投标,能充分现量价分离、风险共担的原则,逐步放开价格,形成市场竞争机制,投标人承担价格风险,招标人承担工程量变更的风险。•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是适应市场定价机制、深化我国工程造价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电力工程招投标计价行为,促进电力建设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协调地发展,同时,也促使招、投标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快队伍建设,适应市场竞争。是根据发改办工业[2004]872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4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及计价管理办法》,参照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结合电力工程建设特点,本着国家宏观调控、通过有序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工程量清单的作用•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个最基本的功能是作为信息的载体,为潜在的投标者提供必要的信息。除此之外,还具有以下作用。•(1)为投标者提供了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统一提供,统一的工程量避免了由于计算不准确,项目不一致等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公正影响,使投标者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创造了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2)是计价和询标,评标的基础。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无论是标底的编制还是企业投标报价,都必须在清单的基础上进行。同样也为今后的询标、评标奠定了基础。当然,如果发现清单有计算错误或是漏项,也可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在中标后进行修正。•(3)为施工过程中支付工程进度款提供依据。与合同结合,工程量清单为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款支付提供依据。•(4)为办理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及工程索赔提供了重要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对原有定额计价模式的改革,与原有定额计价模式相比,具有完全不同的特点:•1.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中综合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其他费用,有些还综合了技术措施费及施工单位降低的成本费(与现行国家颁布的定额及费用水平相比)。这种计价方式有利于施工企业编制自己的定额,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积极大胆创新、推行新工艺、新方法的使用,通过提高技术水平和企业内部定额水平,极大地提高其在招投标中的竞争力,从而推动整个建筑行业健康迅猛地发展。•2.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对工程量清单项目逐项报价,其一:避免了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如:有些招标规定,投标总价必须等十各分项报价之和,避免有些临开标时随意调整投标总价,另外投标时的单价在竣工结算时,是不能改变的,如果谁改变了,该次招投标就会受到质疑。•其二: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如采用定额加费用招标,定额缺项项目、特殊工艺项目的计价无据可依,使标底计价与各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很难统一,使招投标工作难度增大,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由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编制综合单价,优价中标,从而克服了原有定额计价招标的不足。•3.工程量清单计价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投标时的分项工程单价在工程设计变更计价、进度报表计价、竣工结算计价时是不能改变的,从而大大简化了工程项目各个阶段的预结算编审工作。•1范围•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3.1一般规定•3.2总说明•3.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4措施项目清单•3.5其他项目清单•3.6零星项目清单•3.7规费项目清单•3.8招标人采购材料表•4工程量清单计价•5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格式•5.1工程量清单格式•5.2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6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与计算规则•6.1土石方及基础工程•6.2杆塔工程•6.3架线及附件安装工程•附录A(规范性附录)项目编码规则•附录B(规范性附录)工程量清单格式•附录C(规范性附录)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附录D(资料性附录)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电压等级35kV~750kV的送电线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送电线路工程建设应执行本标准;其他投资方式的送电线路工程建设也可参照执行。术语工程量清单Billofquantities•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零星项目、规费项目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综合单价Synthesizeunitcost•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地形因素、风险因素影响后形成的单价。措施项目Measureitems•为完成某个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企业定额Professionquota•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及有关工程造价资料制定的,并供本企业使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工程量清单编制•一般规定–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应由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和招标人采购材料表等组成。总说明–总说明应包括工程概况、其他说明等内容。–工程概况应包括建设规模、工程特征、沿线自然地理条件、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等内容。–其他说明应包括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交通运输情况、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材料要求、工程施工特殊要求等内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本标准第6章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内容进行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规则见附录A。–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应按本标准第6章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第6章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可作相应补充,并应报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建设行业造价管理部门备案。–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本标准第6章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工程量应按本标准第6章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工程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以“m3”、“m2”、“m”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个”、“只”、“串”、“项”、“基”、“组”、“轴”、“中继段”等为单位,应取整数。措施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按表3.4.1选择列项。–编制措施项目清单,如有表1未列的项目,编制人可作相应补充。措施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1环境保护•2文明施工•3安全施工•4临时设施•5冬、雨季施工•6夜间施工•7已完工程保护•8施工降水•9赶工(合理工期以外)•10围堰施工•11组装平台•12交叉跨越增加措施•13修路及桥梁、涵管加固•14封航施工•15高海拔、高温、严寒、沙漠等特殊地区施工其他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可按下列内容列项:塔基用地征(占)用费,青苗赔偿费,林木砍伐补偿费,旧有设施拆除费,参加线路试运费,招标人采购材料由交货点至工地集散仓库的装卸、运输和保管费,采石(矿)场封停费,电力线停电损失补偿费,通信线路防送电线路干扰费,桩基检测费等。–编制其他项目清单,如有3.5.1未列的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本标准的附录A、B、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的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建设定额站归口并解释。零星项目清单•零星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详细列出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等内容。规费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可按下列内容选择列项:社会保障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三项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编制规费项目清单,如有3.7.1未列的项目,编制人可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作补充。招标人采购材料表•招标人采购材料表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详细列出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交货地点及方式等内容。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送电线路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工程结算应按本标准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零星项目费和规费,并计列税金。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应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确定。措施项目清单的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参照本标准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确定。其他项目清单的计价应按下列规定确定:招标人已列项目可由投标人按有关规定报价确定。投标人增列项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中未列的),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列,其金额由投标人按有关规定报价确定。零星项目清单的计价应按下列规定确定:零星项目应根据“零星项目清单计价表”确定。零星项目的综合单价应参照本标准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确定。规费项目清单的计价应按下列规定确定:招标人已列项目由投标人按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报价确定。投标人增列项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中未列的),可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由投标人报价确定。招标工程如设标底,标底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按照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建设行业造价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进行编制。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电力行业定额进行编制。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由于工程量的变更,且实际发生了除本标准4.0.11规定以外的费用损失,承包人可提出索赔要求,与发包人协商确认后,给予补偿。工程量清单格式–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统一格式。–工程量清单格式见附录B,其内容组成如下:封面填表须知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招标人采购材料表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统一格式。–工程量清
本文标题: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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