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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第2章part1 保险概论:保险发展历程简介
第二章保险概论保险就是承保风险,无风险也就没有保险。风险的客观存在催生了风险管理的手段——保险——风险转移的特殊形式。本章介绍保险发展的历程、从理论上揭示保险的本质、阐述保险的职能和作用。保险发展历程简介一、保险的萌芽与古代保险思想世界各国有关保险的渊源传说纷纭。据古史引证和推论,远自奴隶社会起,已有互助救济的群体方法和活动。地中海沿岸的文明古国是保险思想的发源地。英国学者托兰纳瓦在《保险起源及早期历史》一书中论证:保险思想源于古巴比伦,后传至腓尼基,再传入古希腊。公元前4500年,古埃及修金字塔的石匠和古罗马军队中形成了丧葬互助会。古希腊也有由宗教信仰相同的人或同行业的工匠集体采取救济受难者的方法。公元前3000年古巴比伦的信用担保;公元前2000年,古巴比伦时代,国王曾命令僧侣、法官及市长等对其所辖镜内居民征收赋金,以备救济火灾及其他天灾损失之用。公元前2250年汉谟拉比法典认可信用担保方面的规定,并沿用一种习惯做法:分担货物损失。此做法传到腓尼基及其他商业发达地区并增加入内容,使其通用于航海过程中的货物损失。公元前1000年,以色列国王所罗门对从事海外贸易的本国商人征收税金对遭受海难的人员进行损失补偿。两个重要事件:1.共同海损分摊原则:罗地安商法中明确规定:“凡因减轻船只载重而投弃入海的货物,如为全体利益而损失的,须由全体来分摊。2.船舶抵押借款(冒险借贷款)→无偿借贷。公元前3000年古巴比伦开始出现冒险借贷,到公元前2250年汉谟拉比法典中已有明文条款对此作出规定,后盛行于地中海的一些城市。二、近现代保险的发展真正意义上的保险是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产物,并随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在近代保险制度的形成过程中,海上保险先于陆上保险,财产保险先于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是随资本主义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和信用经济发展而产生并发展的。海上保险—最早的商业保险–海上保险在各类保险中起源最早,而正是海上保险的发展,带动了整个现代保险业的繁荣与发展。–共同海损分摊的方法是海上保险的萌芽形式;船舶抵押借款被人们称为是海上保险的前身或雏形。–意大利是近代海上保险的发源地。–近代保险发展于英国。1568年12月22日,伦敦成立了第一家海上保险交易所。1601年,英国颁布了海上保险法律,并设立了专业法庭。1688年,劳合社成立。1906年,英国颁布《海上保险法》。世界上最古老的一张保险单:1347年,一个名叫乔治·勒克维伦的热那亚商人同“圣·克勒拉”商船船东达成一项协议:船东先将一笔钱存入乔治那里,“圣·克勒拉”开始其从热那亚至马乔卡的航程,如果航程一切顺利,船舶安全抵达的话,船东不收回那笔钱;相反,如果船在半道上出事,发生损失,就由乔治根据船东的损失进行赔偿。劳合社:私人保险商组成的劳埃德保险社(今译“劳合社”),原由爱德华劳埃德在伦敦泰晤士河畔开设的咖啡馆起家。1688年,劳埃德先生开设了一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咖啡馆。为在竞争中取胜,劳埃德发现可以利用国外归来的船员经常在咖啡馆歇脚的机会,打听最新的海外新闻,进而将咖啡馆办成一个发布航讯消息的中心。由于咖啡馆消息十分灵通,因此每天富商满座,保险经纪人就利用这一时机,将承保便条递给每个饮咖啡的保险商,让他们在便条上按顺序签上自己的姓名及承保金额。随着海上保险地不断发展,劳埃德承保人的队伍日益壮大,影响不断扩大,成为一个颇有实力的团体。但由于该团体是自发形成的民间组织,没有得到政府机构的认可,因此局限了它进一步发展。1871年英国议会通过法案,该团体才成为一个正式的社团组织。在全英保险市场中,劳合社可谓独树一帜:不仅是世界最大的保险市场,而且是国际航空和海上保险业务的龙头。近几年,经过调整之后,劳合社加大了资本投入,扩大了保险范围,并由此提高了劳合社的盈利率。然而,近年来的天灾人祸,特别是911事件,却让劳合社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恐怖袭击将使劳合社承担约13亿英镑的索赔款。据悉,这将是劳合社成立300多年来最大的一桩保险索赔案。对此,劳合社表示:尽管这些索赔将对市场造成很大的影响,但我们能够经受这场风暴的考验。预计,此次索赔损失约占劳合社2001年保险能力的12%。火灾保险——财产保险的前身–1666年9月2日,伦敦火灾促使现代火灾保险的产生。–1667年,巴蓬在英国伦敦创办了合股火灾保险公司。–1676年,德国成立了第一家公营的火灾保险公司:汉堡保险局。–1714年英国联合火灾保险采用了分类法计算费率,使火灾保险更为精确。–1726年,英国太阳火灾保险公司成为第一家股份制的保险公司。–火灾保险促进了消防减灾工作的发展。1736年,美国成立了消防组织。1832年,英国成立的救火协会。人身保险–近代意义的人身保险还是要追溯至海上保险,最初它是同资本原始积累贩卖奴隶相联系的。–1551年,德国纽伦堡市长博尔茨创立了一种儿童强制保险制度。–1689年,法国国王为了筹集战争经费,采纳“联合保险法”(“佟蒂法”)。–1693年,英国人埃德蒙·哈雷制定出生命表。–18世纪40一50年代,英国人辛普森根据哈雷的生命表,作成依死亡率增加而递增的费率表。1762年,辛普森成立世界上第一家人寿保险公司。–1774年,英国颁布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保险法。责任保险–是对无辜受害人的一种经济保障。–1855年,英国率先开办了铁路承运人责任保险。–1870年,保险商开始对因爆炸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毁损和生命伤害提供赔偿。–1880年,英国通过了雇主责任法。–1890年,海上保险公司开始经营产品责任保险。–1895年,英国推出汽车第三者责任险。–1896年,出现了职业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随着市场经济、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发展以及道德风险的频繁而兴起。信用保证保险合同是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之上的,即由保险人作为信用保证方,为权利人承担由于被保证人的不诚实或不守契约而受到的经济损失由保险人负责赔偿。–18世纪末,19世纪初,忠诚保证保险出现。–19世纪中期,英国出现了合同保证保险。–1901年,美国马里兰州的城市存款公司推出合同担保保险。–1919年,英国政府成立出口信用担保局。–1934年,伯尔尼联盟的成立标志着出口信用保险以为世界公认。三、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中国古代保险思想的起源–3000多年前,在长江上运输的商人将货物分散在几条船上进行运输,体现了分散风险的思想。–中国封建社会一贯的积粮备荒的思想体现了保险后备思想。–在我国古代很重视建立经济后备,以补偿风险对于社会经济生活所造成的损失。据古代典籍《周礼》记载,当时国家设有“遗人”一职,“遗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艰厄,门关之委积,以养老孤……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我国古代的仓储制度以及民间相互保障组织等。中国保险业的产生和发展—1805年,英国在广州创办保险公司。—1865年,义和公司保险行在上海成立:开创民族保险业先河—1875年,李鸿章在上海开设保险招商局。—1949年,中国人保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58年,决定停办国内保险业务;1966年,彻底停办—1979年,决定全面恢复保险业,出现恢复性强劲增长—1980年,全面恢复保险业,但只有人保一家公司。1982年恢复人身保险业务。—1987、1988,交通银行保险部、平安保险公司—1991年太平洋保险公司成立。—1991、1992年,太保、平安成为全国性综合保险公司—1992年,美国友邦(AIG)进驻上海开展个人寿险业务。……AIG美国国际集团(AIG-AmericanInternationalGroup)是世界保险和金融服务的领导者,也是全球首屈一指的国际性保险服务机构,业务遍及全球一百三十多个国家及地区。美国国际集团成员公司是美国最大的工商保险机构,旗下的AIGAmericanGeneral更是全美最顶尖的人寿保险机构。通过旗下的AIGSunAmerica及AIGVALIC,集团现已成为全美首屈一指的退休金管理服务机构之一。美国国际集团亦是个人和大型企业投资管理市场中的翘楚,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股票、定息证券、地产及其他投资管理服务。AIG之所以突然陷于破产边缘,除了受次贷危机影响损失巨大之外,主要还因为数家信用评级机构近期接连大幅下调其信用评级。信用评级下调意味着其融资成本升高,其债权人将要求其追加债务担保。据行业人士测算,评级下调意味着AIG需要追加超过130亿美元的债务担保金,这使得该集团财务状况短期内出现急速恶化。在我国,如果保险公司要“倒闭”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章第八十九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第九十二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消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第九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三、所欠税款、四、清偿公司债务。”总结:西方国家的商业保险历史悠久,经历了几百年了发展,从海上保险及此后产生的各类型的商业保险,险种齐全、业务规模庞大,影响深远,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保险业与银行业、信托业一起成为西方国家三大金融支柱,保险业对一国金融业及整个国家经济的影响巨大,做为一种转嫁风险的主要商业机制,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在监管上予以规范。四、中国保险业现状发展现状:–市场规模:保费收入,保险深度,保险密度保险深度是指保险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所占的比重,它反映了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保险密度:人均保险费。–市场格局: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对外开放程度缺陷与不足–与西方国家相比,历史较短,历经坎坷,新中国经保险业还一度停办。无论经验、技术还是规模、实力,我国保险业都还远远落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但我国的保险潜力不可低估。五、国际保险业发展趋势1.世界保险市场一体化与自由化随着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全面开放其银行、保险和证券市场,几乎所有发达国家和相当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均已承诺开放保险领域。发达国家:放松对保险机构设立的限制;放松利率管制;放松对险种的监管发展中国家:开放本国保险市场,吸引外国投资者保险市场自由化与保险服务自由化:保险适应世界经济发展的形势变化、满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客观要求采取对策。2.保险规模大型化–保险产业急剧扩张,从事保险的机构越来越多。但同时保险标的价值越来越大,保险金额巨大,巨额保险增多,索赔增多。而且保险承保范围日益扩大,新险种不断增加;小型保险机构的财力和技术局限已经越来越难以应付。–保险市场的开放和自由化使竞争越来越激烈,费率管制的放松促使保险费率下降,这必然促使保险业兼并与收购进一步加剧:各国保险机构纷纷展开兼并收购,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综合实力,借以拓展业务范围,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利润水平。–并购是设立新的保险机构可以削减重复投资,实现规模经济。通过并购,能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扩大经营范围,提高保险公司的声誉和在国家市场的声誉和竞争力1996年英国太阳联合保险和皇家保险宣布合并,一举成为英国第一大保险公司。1996年11月,法国安盛保险和法国巴黎联合保险集团合并,成立的新保险集团在世界上排名第二,欧洲第一。再保险公司也有很多并购大案:美国通用再保险公司收购德国科隆再保险;慕尼黑再收购美国再等等。1995年,澳大利亚康联集团并购新南威尔州立银行,成立“保险银行集团”1998年美国花旗银行与旅行者保险公司合并为大的花旗集团3.危险变异法律危险–保险事故发生后,法律越来越多地倾向于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无过失保险的抬头,使保险金额不断增大,经营难度不断加大巨灾危险–自然环境的变化–人文环境的变化4.以非价格竞争为主,注重事先的预防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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