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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龙源企[2011]27号关于印发《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所属各单位、本部各部门:为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对原《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龙源企[2009]11号)进行了修订,并经2011年第23次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2-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要求,建立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全资、控股单位、筹建处(以下简称各单位)。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确立专业部门考核与综合部门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以专业部门考核管理为基础,业绩考核办公室进行统一归口管理。第三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第二章组织管理与分工第四条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公司业绩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业绩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业运营与法律事务部。第五条业绩考核办公室负责拟定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协调目标责任制有关工作,拟定签订目标责任制的单位名录,汇总考核结果,提出考核意见。第六条公司各专业考核部门按照专业职能分工,拟定-3-专业考核办法,提出年度专业考核指标,依据各专业考核办法针对被考核、评价单位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业打分和评价。第七条每年1月15日以前,公司各专业考核部门应提出上年度目标责任的考核结果和当年目标责任考核值,由业绩考核办公室进行综合测算评定,提出考核意见,经业绩考核领导小组审议报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在年度工作会议上对有关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和签订新年度目标责任书。第三章目标责任书及其签订第八条目标责任书内容包括:签约双方名称、总则、考核期限、考核内容、考核与奖惩、各方责权、目标责任的变更、解除和终止、附则等部分。第九条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及其承担的责任不同,目标责任书按风电、火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潮汐地热发电和技术类企业等六种情况设置。第十条责任书的签订由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与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第四章考核与计分第十一条考核结果按以下办法进行计分。-4-发电企业综合得分=企业贡献系数×∑(某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该目标责任制权重)+加分-扣分技术类企业综合得分=企业贡献系数×(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权重+工作任务评价得分×权重)+加分-扣分(一)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工程建设目标责任制、前期工作目标责任制以百分制考核,标准分100分,最高不超过120分。(二)工作任务评价得分标准分100分,最高不超过120分。(三)目标责任制权重风电企业:资产经营、安全生产、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权重为0.5、0.35、0.1、0.05。风电基建企业: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权重为0.8、0.2,若无前期工作责任,工程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权重为1。风电筹建单位:前期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权重为1。火电企业:资产经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权重为0.7、0.3。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潮汐地热发电企业:资产经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权重为0.6、0.4。-5-技术类企业: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任务评价的权重为0.5、0.5。(四)企业贡献系数风电企业:贡献系数基数为1,经济增加值为负数,贡献系数为1。计算公式如下:贡献系数=0.6×利润贡献系数+0.2×发电量贡献系数+0.2×收益率贡献系数1、利润贡献系数:当年利润总额1500万元及以下,利润贡献系数为1。每增加1500万元,利润贡献系数增加0.05,每增加不足1500万元的,按(利润增加额/1500万元×0.05)计算。2、发电量贡献系数当年发电量1亿千瓦时及以下,发电量贡献系数为1。每增加1亿千瓦时,发电量贡献系数增加0.05,每增加不足1亿千瓦时的,按(发电量增加额/1亿千瓦时×0.05)计算。3、收益率贡献系数(考核经营期项目以及投产落后于计划进度半年以上的基建项目)当年净资产收益率7%及以下,收益率贡献系数为1。每提高2%,收益率贡献系数增加0.05,每提高不足2%,按(收益率提高百分比/2%×0.05)计算。-6-风电基建企业:贡献系数0.8,若无前期目标,贡献系数0.75。当年投产容量每增加5万千瓦,企业贡献系数增加0.02,每增加不足5万千瓦的,按5万千瓦计。风电筹建单位:贡献系数0.65。火电企业:贡献系数基数为1,经济增加值为负数,贡献系数为1。计算如下:当年利润总额1亿元及以下,利润贡献系数为1。每增加1亿元,利润贡献系数增加0.25,每增加不足1亿元的,按(利润增加额/1亿元×0.25)计算。生物质发电企业:当年利润总额-1000万元,利润贡献系数为1。每减亏200万元,利润贡献系数增加0.03,每减亏不足200万元的,按(减亏额/200万元×0.03)计算。每增亏200万元,利润贡献系数减少0.03,每增亏不足200万元的,按(增亏额/200万元×0.03)计算。太阳能发电、潮汐地热发电企业和技术类企业:企业贡献系数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第十二条“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的企业,其资产经营、安全生产、工程建设责任目标分别确定,并对各经营主体分别考核计分,再乘以各自考核发电机组容量权重后加总;前期工作责任目标按总体考核计分;企业贡献系数按所-7-负责经营主体的合计指标计算。计算公式如下:综合得分=企业贡献系数×〔∑(各经营主体资产经营、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考核发电机组容量权重×该目标责任制权重)+前期工作目标责任制总体考核得分×该目标责任制权重〕+加分-扣分第五章奖励第十三条本办法奖励范围为签订责任书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第十四条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对企业领导班子奖惩的依据。第十五条领导班子正职(含总经理、党委正职,下同)奖金计算公式:奖金额=分值×综合得分其中:分值由公司根据当年经济效益水平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领导班子副职奖金按班子正职的75%核定。“一套班子、多块牌子”企业内仅负责具体经营主体的领导副职奖金按对应主体考核计算出的正职奖金的90%核定,具体分配办法由各单位根据每个人的工作业绩和人员变动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第十七条领导班子成员的奖励,由公司核增工资总-8-额,列入企业成本。“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的企业,其奖励额由各经营主体按照发电机组容量的比例分别承担。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企业运营与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由总经理办公会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2、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3、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4、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5、技术类企业工作任务评价计分细则6、否决及扣分事项7、加分细则-9-附件1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资产经营责任制,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实现公司资产经营目标,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财务产权部是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归口部门。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三条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是通过设置考核指标,对被考核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经营风险等内容进行考核。考核时按扣除非主观可控因素影响后考核指标按经营范围分类如下:(一)风电、太阳能、潮汐及地热发电企业的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为:利润总额、EBITDA、单位容量可控经营成本、融资成本率、资产负债率、电(热)费回收率六项指标。(二)火电及生物质发电企业的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为:利润总额、EBITDA、标煤单价、融资成本率、度电可控经营成本、资产负债率、电(热)费回收率七项指标。(三)技术类企业的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为利-10-润总额指标。第四条考核指标按照公司的年度资产经营预算方案核定。(一)利润总额:根据公司年度利润总体目标及被考核企业的具体情况核定。(二)EBITDA: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根据公司年度利润总体目标及被考核企业的具体情况核定。EBITDA=利润+利息+折旧+摊销(三)资产负债率:根据公司的资产负债总体水平与被考核企业的具体财务状况核定。(四)单位容量可控经营成本:指单位容量的折旧摊销外的经营成本。单位容量可控经营成本=平均发电设备容量购入电热费摊销外的其他费用职工薪酬材料费修理费(五)融资成本率:指生产期间的融资利率。融资成本率=个月)/12时间项目当年投产X目融资投(i1后占用资金额产项财务费用(六)标煤单价:指入炉综合标煤单价标煤单价=发电供热标准煤量发电供热燃料总成本(七)度电可控经营成本:指单位售电量的折旧摊销外-11-的经营成本。度电可控经营成本=售电量购入电热费摊销外的其他费用职工薪酬材料费修理费水费(八)电(热)费回收率:包括当年电(热)费回收率和陈欠电(热)费回收率,目标值均为100%。当年电(热)费回收率=额当年应收电(热)费总收额当年电(热)费实际回×100%(四舍五入后取整)陈欠电(热)费回收率=费总额累计应收陈欠电(热)收额陈欠电(热)费实际回×100%(四舍五入后取整)如遇国家当年未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配额交易方案,不计入考核。第五条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每年核定一次。第三章考核计分第六条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采取将考核指标实际完成情况与下达指标比较,在排除预算外的客观不可控因素影响后,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的方式。第七条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采取按完成程度计分加权合计的办法。各项指标按完成程度计算分值,各项指标的分值乘以权重比例后加总,形成最终总评分。-12-(一)风电、太阳能、潮汐地热发电企业利润总额、EBITDA、单位容量可控经营成本、融资成本率、资产负债率、电(热)费回收率的权重比例为35%:20%:10%:20%:5%:10%。1、利润总额的指标分值按下列方式计算:基本值为100分,每较预算利润总额增减1%的增收节支额,相应加减2分,最高不超过120分。其中:增收节支额=增加收入+节约可控成本=(预算营业收入+预算营业外收入)+(预算折旧摊销外营业成本+不含汇兑损益的预算财务费用)2、EBITDA的指标分值按下列方式计算:基本值为100分,每较预算EBITDA增减1%的增收节支额,相应加减2分,最高不超过120分。其中:增收节支额=(预算营业收入+预算营业外收入)+预算折旧摊销外营业成本3、单位容量可控经营成本基本值为100分,每较预算减增1%,相应加减2分,最高不超过120分。4、融资成本率基本值为100分,每较预算减增1%,相应加减2分,最高不超过120分。5、资产负债率的指标分值的基准分为100分。实际完-13-成值低于预算的,按100分计;实际完成值高于预算的,每较预算增加0.1个百分点相应减少1分。6、电(热)费回收率当年电(热)费回收率基本值为80分,电费结算价与批复价一致的,或结算价与批复价不一致,但在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配额交易方案公布后四个月内,可收回补贴款的,得基本分;在此基础上,补贴款回收每推迟一个月,减5分,最低为0分;陈欠电(热)费回收率基本值为20分,每低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减0.2分,最低为0分。(二)火电及生物质发电企业利润总额、EBITDA、标煤单价、融资成本率、度电可控经营成本、资产负债率、电(热)费回收率的权重比例为30%:20%:10%:10%:10%:10%:10%。1、利润总额的指标分值按下列方式计算:基本值为100分,实际完成每较预算利润总额增减1%,相应加减1分,最高不超过120分。2、EBITDA的指标分值按下列方式计算:基本值为100分,实际完成每较预算EBITDA增减1%,相应加减1分,最高不超过120分。3、标煤单价基本值为100分,每较预算减增1%,相应加减2分,最高不超过
本文标题:集团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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