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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山前中心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方案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规,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福建省《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要求,发挥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在认真总结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反复讨论,特制订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与内容目的:通过强化师德考核,激励我校教师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纠正不正之风,维护教师良好形象,为我校造就一支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的教师队伍。内容:以《考核办法》为依据,主要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二、考核范围与方法(一)考核范围:全校教职工(二)考核办法: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实行百分制。我校依据《考核办法》,制定了符合我校实际的实施细则。考核过程采用:自评法:教师本人对照《考核办法》的考核内容进行自我总结、反思和评价。互评法:教师对照《考核办法》的考核内容对同行进行评价。问卷法:由家长、学生分别对教师进行无记名测评。家长主要从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方面测评。学生主要从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方面测评。定量法:学校师德考核小组认真针对教师、学生、家长的评价意见,结合收集教师日常的出勤记录、学习笔记、教学情况、科研论文、家访情况、师生关系等原始资料进行评价。三、考核程序和方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进行。(一)成立考核小组学校要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二)组织评议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学生(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教师评议: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互评。(三)综合评定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四)确定等次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考核小组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四、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五、考核结果的使用(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3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三)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四)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消教师资格、解聘。
本文标题:福鼎市山前中心小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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