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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选举制度一、选举和选举制度的涵义三、我国的选举组织与选区划分二、选举原则四、选举经费与候选人确定五、选举过程与监督六、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一、选举和选举制度的涵义选举选举是由主体、客体、目的、程序等一系列要素组成。主体是从事选举活动的人;客体就是被推荐者和被选择者;目的是选举活动期望达到的目标;而程序是选举活动中所必须经历的一系列方法、步骤。简言之,选举是按一定的方式选举自己的代表或负责人的一种行为过程。广义狭义泛指对一切社会组织的管理者的选举活动,包括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选举产生自己的领导成员。指对国家代议机关和某些国家领导人的选举活动。选举有广义和狭义之分选举制度的涵义广义狭义选举主体、客体的范围比较广泛,除国家政权的选举外,还包括非国家政权的选举、政党、社团内部的选举、国际组织与团体的选举等。指按照法律规定选举国家代议机关的代表(议员)和某些国家主要公职人员的制度。选举制度通常在宪法、组织法或选举法中做出规定。其具体内容包括确定选举人资格、选举人的权利和义务、候选人资格、候选人产生的程序及选举的组织、方式和程序、选举人与当选人的关系、选举经费的取得及选举保证制度等。我们这里讲的是狭义的选举制度。公民通过一定的程序选择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而赋予国家政权以合法性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现代政治为什么需要选举制度?主权在民原则是现代选举制度的根本政治和法理基础选举是国家公共权力机关获得合法性的根本途径选举是联系公民、公职人员的桥梁和中介选举是代议制民主政治的基石现代选举制度始于西方国家的议会选举。英国15世纪30-40年代。以人民主权、社会契约论作为基础二、选举原则选举原则是指不同国家选举制度所共有的基本特征,是选举制度在各国长期发展的过程中,为多数国家所共同认可和接受的一些做法。西方国家的选举原则普遍选举权原则平等选举原则直接选举原则秘密投票原则我国的主要选举原则普遍选举原则平等选举原则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秘密投票(无记名投票)原则差额选举原则Back普遍选举原则•每个享有国家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人都拥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平等选举原则•选举权的平等原则是指每个选民在选举中的投票行为所产生的影响力是完全相同:不仅所投票数一样(一人一票),而且每张选票的影响力相等(一票一值)。后者意味着相同数量的代表应由相同数量的选民选举产生。•目前世界上基本实现了“一人一票”的原则,但在“一票一值”方面,世界各国都基于本国国情和政治上的需要,进行了一些变通。美国参议员每州2名,加利福尼亚州人口超过2300万,阿拉斯加州仅40万。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直接选举指由选民直接选出议员或国家公职人员。目的是公正准确地表达和实现选民的意志。西方大多数国家都实行直接选举。•美、英、法、德的议会选举•间接选举是由选民投票选出选举人或选举人团,再由选举人投票选出立法议员或国家公职人员。美国、意大利、德国总统选举。•选民与候选人之间存在中间环节,不利于充分表达民意,容易造成选举结果与选民意愿不符。间接选举的方式在减少。秘密投票原则•本原则是指选民遵循有关选举法规定,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选票不向他人公开。《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差额选举原则差额选举,实际上是多额选举,即指提供投票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代表数的一种选举方式。•周恩来:“关于直接选举问题,中国是全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直接选举目前不容易办到。至于平等这一项,农民占全国人口的80%,那么选出来的代表就会大多数是农民,这种情况还不能够适应于今天革命的形式和要求。不记名的秘密投票方式依照目前人民的文化程度来说,也是做不到的,许多地方只能用举手或投豆的方式。”•问题:你怎么看待总理的观点?观点:“农村代表”未必就是“农民代表”从农村选出的代表可能是农民,也可能是基层党组织、政府机关以及人民团体的干部或精英分子•地域代表制和职业代表制相混合的选举制度下,即使是农村代表,其定额也被限定在一定的数量之下。•我国选举制度中存在多层级的间接选举制,因而具备了对代表候选人的纵向多层级式的筛选机制,只要确立以议事能力取舍候选人的标准,那么,愈是上一级的人大选举,低素质的候选人(农民候选人)当选的可能性愈小。•即使采用直接选举制,只要确立以实际议事能力取舍候选人的标准,在现行的协议产生候选人机制的作用之下,低素质候选人(其中包括农民候选人)当选并非易事;而如引人竞选机制,那么前述担忧则更属于祀人忧天。竞选的一般理论•竞选指候选人及其政党在选举过程中为了赢得选民的选票通过种种努力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与其他候选人形成一定的政治竞争。•其影响因素:利益的多元化、多党制(是必须的吗?)、政治文化多元竞选的一般规则:•竞选宣传,贯穿竞选始终。•其必要条件是:公民言论自由、新闻自由、资金支持•竞选班子,成员包括政治知己、一般工作人员、义务助选人员。•主要任务是:出谋划策,咨询和设计竞选纲领、宣传策略、与选民的交流沟通方式。•竞选咨询专家:近二三十年出现。专门受雇于候选人提供咨询和服务的专业人才,通晓社会学、心理学、政治领导学、统计学、美学,通晓电脑和电视新闻制作。为候选人提供准确的情报、塑造最佳的形象、拟定最有效的竞选方案。此外,重要的技能是募捐。•说明了两点:一是政党对政治选举控制力的削弱,二是政治领域受到商业化浪潮冲击(竞选职业化)•竞选经费的来源•选民捐助(2002年美国《两党竞选改革法案》,选民在一次竞选活动中向联邦候选人捐助不得超过2000美元,两年期间向所有联邦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95000美元)•国家财政拨款(美国1974年《联邦选举法》,总统竞选由政府采取直接拨款给候选人的办法,减轻其对政党的依赖,也使经费力量不足的候选人不致失去竞选机会。)•候选人个人支出(尤其是独立候选人,1996年美国总统大选时的独立候选人佩罗花费2亿元个人资产用于竞选)•竞选人所属的政党、利益集团,它们往往采取政治行动委员会(politicalactioncommittee)的形式•西方国家的法律禁止企业财团、利益集团的政治捐款,但大多数候选人都有财团的背景。•其政治捐款的途径(以美国为例):•一是以政治行动委员会的名义公开募捐(30年代出现,专门募集竞选捐款。)•二是捐助软钱。硬钱是受选举财务法约束的资金,软钱是不受法律约束的资金。1971年联邦选举法对给与候选人的捐助规定了严格限制,但没有禁止给与政党捐助(2000年达48740万美元)。2002年美国新出台《两党竞选改革法》,禁止向全国性政党捐款。•三是捐实物,办公设施、广告宣传材料、机票资料:竞选还是烧钱•20世纪70年代美国竞选议员的费用共计200-300万美元。2000年达8亿美元。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2004年12月14日公布的报告显示,2004年竞选一名参议院议员的平均费用是2518750美元,最高达31488821美元;竞选一名众议院议员的平均费用是511043美元,最高达到9043293美元。•2000年美国大选所花费的金钱高达30亿美元,比4年前高出50%。2004年美国大选的费用接近40亿美元•竞选制度的运作为选民提供了政治选择的机会,在对候选人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做出选择。•政党通过竞争获得政治权力增加了当政的合法性。•我国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不鼓励竞争,是“安排型选举”、“确认型选举”或者“协商性选举”。选民实际上没有选择权,其投票行为不过是对必须当选的候选人的一种确认形式。•在我国的政治选举中担当类似竞选功能的是“候选人介绍制度”。候选人只能坐等别人介绍,被动地等待选民的选择。这种制度设计,对组织提名的候选人有利,但对其他候选人不公平,而且也剥夺了选民的知情权。•2004年的选举法修正案增加“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的内容,可视为立法者对竞选空间的谨慎开放。案例:2003年深圳区级人大代表竞选案•2003年4月至5月,在深圳市各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期间,出现一批独立候选人。•肖幼美由所居住的社区33名居民推荐,因她所在的选区90%以上都是单位选民,而且它的两位竞争对手就是其中两个大单位的领导。为了让更多的选民知道她,肖幼美贴出了深圳市区级人大代表选举史上第一张竞选海报,引起了巨大社会反响。吴海宁经151名选民联名推荐,他在社区内张贴宣传海报并往居民信箱塞了1900多封公开信。宣传自己的竞选理念和承诺。叶原百以另选他人的形式参选,制作了竞选海报张贴到选区公告栏,并制作了三个展牌。王亮的竞选小组为他印制了宣传材料散发到学校周边社区。姓名性别学历党派工作单位及职务参选身份结果肖幼美女大学本科民盟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公司总经理助理,市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落选吴海宁男大学本科民盟深圳市双海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凯丽花园越筑委员会主任正式候选人落选叶原百男大学本科无党派深圳市平安保险公司员工工程师,福田区益田村105栋楼长自荐竞选者(非正式候选人)落选王亮男博士中共党员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校长,党委书记自荐竞选者(非正式候选人)当选•独立候选人是未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但被选民直接写入选票的候选人。《选举法》37条: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正式选举前15天由选区内10人以上联名推选初步候选人。前5天确定正式候选人。•独立候选人制度打破了固定的候选人制度。•2006年5月底刚刚出现在《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修订草案)》中的这个“新名词”,在昨日草案再次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时,已经被删除了。省人大法委副主任委员李孟昱解释说,主要考虑到实行“自我宣传”涉及很多问题,相关配套制度也不完善,目前实施的条件尚不成熟。如处理不当,可能会产生某些负面影响。三、我国的选举组织与选区划分我国的选举组织主持直接选举的选举组织主持间接选举的组织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选举组织我国的选区划分划分原则人口分配原则方便原则民族平等原则Back四、选举经费与候选人确定二、人大代表候选人确定一、选举经费Back•预选程序•随着社会利益分化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乎人大代表这个头衔,对选举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越来越“较真儿”。•选举法在直接选举中引入预选程序,明确规定“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选举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公布。”五、选举过程与监督选举过程选举监督选民资格和选民登记选民投票、选票计算和选举结果的确认对代表实行监督、罢免选举过程的监督六、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与改革走向我国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盲目追求参选率,滥用委托投票权利选举权未被选民真正行使间接选举不能充分代表民意候选人的提名和介绍方式不合理差额选举并没有真正得到贯彻实施选举过程缺乏诉讼程序的救济法院该不该受理选举权官司16名下岗工人告出法律空白点38岁的王春立,原是北京民族饭店的员工。他和另外15名下岗同事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的一纸诉状,竟然引起了司法界人士的普遍关注。16名工人认为,作为在民族饭店登记的合法选民,民族饭店没有向其发放选民证、通知其参加选举,已经侵犯了一个公民最重要的政治权利———选举权,要求民族饭店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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