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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 从莫言《红高粱》中的“酒神精神”谈起
这篇文章的论题宽广复杂,绝不只是为谈《红高粱》。对于莫言的《红高粱》,我们首先必须肯定它的成就。在我所读的莫言的作品中,我认为《透明的红萝卜》和这个《红高粱》是最好的,不但是最好的,而且在任何语种的世界优秀中短篇小说选集中,都应该收录这两部作品。《透明的红萝卜》简直可以不朽。《红高粱》则写得恣肆汪洋,诗意盎然,动感和画面感都十分强烈,在一片绚烂多彩而又激荡不已的画面之中,“奶奶”的形象的光彩卓然,美仑美奂,如万绿之中一点高蹈的飞红。特别是“奶奶”的死更是写得仿佛“奶奶”在羽化飞升,是中国当代文学中最富有想象和最美丽的篇章之一。多少评论家在评价这部作品时,肯定的都是它写出了生命的“酒神精神”,通过写生命的“酒神精神”而写出了生命本身的神奇和伟大,热烈地歌颂了生命的“始原生命力”,突现了生命本身的价值和尊严。这使这部得到了普通读者的欢迎、官方的认可的作品也得到自由知识分子的热烈肯定。这也是我肯定这部作品的原因。不过,我批评这部作品的起因也在这里。我要展开的一个深广和重要的问题,也起于这里。“酒神精神”是由尼采提出的概念,也在他的作品中得到了最有力、最富有思想性也最美丽、最富有诗意的表达。“酒神精神”的意思是当人陷于一种近乎酒醉的非理性的迷狂状态,“我”与“他者”(世界)、“主体”与“客体”严整清晰的二元对立消解了,“我”与“他者”、“主体”与“客体”仿佛混融一体了,我与他人感通,与世界感通,与万事万物感通,与宇宙感通,我没有了目的,没有了通常所说的那种“追求”,更没有了计算和思量,我变得狂放、粗犷、勇猛无畏,无视一切规范和束缚,敢作敢为,甚至于视死如归,我也变得能力超群,如有神灵附体,但这不为任何外在目的,或者说有这样的目的它也被我超越和遗忘了,我也不是为他者所驱使,不在乎我做了什么和为什么要做,它的结局后果怎么样,只有生命本身此时此刻的“欢乐”和“狂喜”,那种好像世界、万事万物、宇宙都和我在一起狂喜和欢乐的狂喜和欢乐,一切都消失了,没有你、我、他,没有此与彼,没有内与外,只剩下一片狂喜的海洋,整个世界和宇宙都成了这片海洋,如果有宇宙之外,连宇宙之外也全部卷入了这片欢乐的海洋,而我自己就是这片海洋,一切都在闪耀,一切都在歌唱,一切都在舞蹈,而我就是所有这些闪耀、歌唱、舞蹈。尼采认为,这时候,我们更接近生命的本真和自然状态,也是我们的生命更高级、更有价值的状态。因此,一个和“酒神”更为亲近、更容易让“酒神”附体的人,也就更是一个“人”。尼采提出这个概念是为了对抗他已经意识到了的已经崛起的理性主义和科学主义将统治人类,人类将在它们的统治下注定变成一种追求舒实、追求享乐、精于计算、自私自利、患得患失的“末人”,虚无主义思潮将盛行于世,人类的生活将变得极其单调、冷淡、狭窄、沉闷、空虚、无趣,人们只有在肤浅的娱乐和寻求刺激中体验自己的“存在”。“酒神精神”属于神秘主义范畴,在狭义上,是较低级的一种神秘主义。但在广义上,则可以说神秘主义的精髓就是“酒神精神”,一切真正而严肃的神秘主义的精髓都是“酒神精神”。低级神秘主义状态和高级神秘主义状态天差地别,但也有表面的相似之处,有时候可以放在一起进行笼而统之的讨论。神秘主义哲学,虽为当今中国一般读者陌生,或听说过却完全不了解,或因受主流思想过重的影响甚至把它和“愚蠢、落后、腐朽”、“封建迷信”等等语汇联系起来。但实际上,神秘主义哲学传统,不是人类最伟大的哲学传统,也是人类最伟大的哲学传统之一。而且,人类几乎所有伟大的哲学体系,不管它们和神秘主义哲学有多么大的差异,但都或直接或间接地和神秘主义哲学相关,它们所证明的真理也都或直接或间接地趋向神秘主义哲学的结论,所以,神秘主义哲学被一些当代学者称为“常青哲学”。我们的老子、庄子的哲学就是典型的神秘主义哲学。佛教哲学也是典型的神秘主义哲学。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佛教的“色即空,空即色”,大字不识一个的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却对佛教思想做出了划时代贡献的慧能的“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当下圆满,当下绝对圆满”,还有几乎无人不知的“物我两忘”、“天人合一”这类说法等等,都是神秘主义哲学对人类具有永恒启迪意义的经典论断。神秘主义哲学的核心思想就是“我”和“世界”、“认识者”和“认识对象”、“主体”和“客体”的划分只有现象的真实性,没有究竟的真实性。究竟的真实、真实本身是“我”和“世界”、“认识者”和“认识对象”、“主体”和“客体”本是一体,它们从来就没有分开过,也不可能把它们分开,这种主客体未分离的状态是主客体二元对立现象产生的根源,也在更高的层面上将主客体二元对立的现象统一了起来,使主客体二元对立只保持为一种现象而非存在的真相、存在的本质。在这种既是根源的又是更高的层面上,完全可以如道家那样断言“我即宇宙,宇宙即我”,真实本身、存在本身至善至美,而“我”(主体)并非别的,就是这永恒的至善至美的创造者、参与者和欣赏者。在这种状态中,并不是“我”(主体)不是消融在更不是消失在、消灭在一片客体的海洋中了,而是“我”(主体)显现出了它是“绝对主体”,所有一切都显现出了它是永恒之美、无限之美,“绝对主体”直观着这永恒之美、无限之美,这个美就是“绝对主体”自己本身的美。除了“绝对主体”一无所有,“绝对主体”就是真实本身、存在本身,就是一切。传说佛陀上指天、下指地说:“天上地下,唯我独尊”,这并不是一个狂妄的个人主义的宣言,而是说,在终极的层面上,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存在者的究竟真相、真相本身就是这个“绝对主体”,非这个“绝对主体”的只是存在的幻象。耶稣也说:“我是上帝的独生子”。西方人经过数个世纪的解读,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明白了,耶稣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说只有他才是“上帝的独生子”,而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上帝的独生子”,但这是个奥妙,它不是自明的,任何人都只有在忏悔、谦卑、虔诚和对他人的爱心中才能发现这一真相。“上帝的独生子”的意思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本质真相都是这个“绝对主体”。“绝对主体”绝对不会导致只对我个人的肯定和对所有他者的否定。刚好相反,我们每一个人都只有对他者、他人绝对的尊重和敬畏中,在对他者、他人绝对的慈悲和无私的爱心中,在他者、他人身上发现至善至美、发现“绝对”、“无限”和“永恒”之中,在任何他者、他人身上看到了不可接近、不可亵渎、不可侮辱、不可下手只能对之绝对景仰、绝对钦慕、绝对负责的“崇高形象”之中,才能明白和觉悟我们这个究竟真相、本质真实。所以,我们作为人只有在这种主客体相融相洽、混然同一、不分彼此的状态中才更接近生命的本真状态,也才在生命的更高级的存在状态里。这种不分彼此、混然同一的状态并不是把两个不同的东西强行稀里糊涂地搅和在一起,而是这个时候,所有一切都是至善至美的,而我就是这种至善至美的忘我的欣赏者,这时候,我忘记了自己的存在,所有的他者,所有的平时被对象化的一切、处于我的对象化认识中的一切,都转换了成了无法言喻的至善至美了,我就是这个至善至美的纯粹的欣赏者,作为这个纯粹的欣赏者,我为这种至善至美而快乐着、激赏着、敬畏者、感恩着、颤抖着,等等。我们这里涉及到一点哲学,可能还涉及到了一点宗教。但是,为了我们的论题,也没办法不谈论一点这类东西。我们知道,对于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来说,世界被分为主体和客体,主体认识客体,所有的事物,包括人,都是客体,原则上都能够被彻底地认识,主体本身也能够被彻底地认识,处于被认识中的主体也是一种客体,将主体作为客体认识,就能够彻底地认识主体。所以,对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来说,世界上实际不存在主体,一切都是客体。而客体是什么呢?客体就是物,就是其长短、质量、速度等等可以科学地认识的物,就是只要认识了其长短、质量、速度等等就完全和彻底地认识了它的物,就是其所有一切和所有可能的一切都能够科学地认识甚至于予以完全的量化和数字化,而如此就完全彻底地认识了它、知道了它、明白了它的物。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的这个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所以,尽管不管是我们哪一个人,这一生中最痛苦、最屈辱、最具有创伤性的记忆就是被当成物对待,被社会、世界、他人当成物对待,所谓“暴力”的本质含义就是把生命、把人当成纯粹的物和客体对待,这不知引发了多少悲剧,而且还将继续引发悲剧,但是,我们至少绝大多数人又毫不含糊地相信,科学能够认识一切,能够为我们提供一切问题的答案,也只有科学提供的答案才是答案。也就是说,我们又毫不含糊地相信我们就是物,物中一物而已。我们根本就没有意识自己的这个矛盾。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的这个预设的深入人心,是当今时代的人们普遍不断地调整自己,只追求对物质的欲望的满足,把自己和他人都视为纯粹的物,也即视为达到我们一切目的的手段,无视自己和他人作为人的尊严,从而让我们看到了世界普遍的道德堕落甚至于道德失范的根本原因,可以说,尼采预言的因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的泛滥而将出现的“末人”统治世界的景象已经成为了现实。然而,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的这个预设是正确的吗?世界仅仅是由客体构成的吗?主体是可以作为客体予以认识并且是彻底的认识吗?对于神秘主义哲学来说,答案是否定的。神秘主义哲学并非是“神神秘秘”,甚至“稀里糊涂”,而是有其最为严格的和无懈可击的逻辑论证作为支撑。我们先进行一点点逻辑论证。主体是什么呢?主体就是认识。主体非被认识的对象而是认识本身。认识是属于个体的。个体具有意识,个体能够觉知、感受,能够产生经验,这就是认识的前提,这也就是认识本身。但是,认识能认识一切,却无法认识它本身,就好像眼睛可以看到一切却无法看到它本身一样。假如认识能够认识它本身,那么就有认识认识,而有认识认识,就会有认识认识认识,如此以至无穷,导致无穷递推的逻辑谬误。说具体一点。认识要认识对象,就一定得高于对象和处于对象之外,不属于对象系列,不是对象系列的一员,认识只能认识与自己不同的和低于自己的对象,也就是说,如果对象和认识者是平等的、一样的存在者,认识者就绝对不可能真正认识它,它那最核心的部分恰恰是认识者无法“看”到和无法把握的。同样,如果主体认识他自身,也即是将自身放在客体的位置上进行认识,其核心的东西仍然无法被“看”到。因为,那最核心的东西不是别的,就是“看”本身,“看”是无法“看”到“看”的。我们可以说,我们可以在镜子中看到我的“看”,但那看到的只是眼睛,而非我的“看”。我们还可以说,我们对一个人进行生理解剖,完全而彻底地弄清楚了他包括大脑在内的整个从生理结构到物理结构的一切,就认识了“看”,或者说,也就“看”到了“看”,“看”到了所有人的“看”,认识了所有人的“看”。但是,事实是,我们弄清楚了这一切,却并不知道这个人到底能不能“看”,如果他能“看”,他又“看见”了什么,他“看见”的世界是否和我“看见”的世界相同,比方说,他“看见”的红色是否就是我“看见”的那样子。总之,我知道了这一切,或者说,我在这方面知道的不管有多么多、多么完全,我也不知道这个人他在没在想、他是否有想的能力、他到底在想些什么。也就是说,我们根本就没有看到他的“看”。所以,“看”是无法看到“看”的,“看”本身是无法认识的,认识是无法认识它本身的。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据此得出结论说“他人即地狱”,意思就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他人的认识对象,而他人一定不可能把我当成我本身所是对待,一定会把我当成低于我甚至于完全不是我的某种“东西”对待,完全把我当成物对待,所以,他人只会是我的“地狱”。我本身所是是绝对无法把握无法认识的,是一种“绝对自由”和绝对不确定的存在。萨特还据此说,我们每一个人都必然异化和堕落,因为我们自己也是自己的认识对象,我们也会倾向于把自己也当成物对待,特别是处在他人的注视下的时候。萨特走得非常之远,他甚至说连男女爱情都是一种异化和堕落。绝对的孤独,绝对的绝对无法消除的孤独,是人的命运,主体性越高孤独性就越高,孤独见证的是人命运的悲剧性,也见证的是人的伟大和人是一种绝对奥秘的存在,强行对孤独的克服而过分地走向他人、依赖他人、走得他者、依赖他者必然导致异化、奴役和暴虐。夫妻之间、情人之间,不在信任的基础上给彼此留有完全属于他(她)个人的空间,那是一定会制造大量的痛苦和伤害的。伟大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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