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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一、中国法律体系、法律课程介绍•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国际经济法•二、经济法的概念•调整社会经济管理与经济组织活动中发生的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第一章、经济法的基本理论•1、国家管理经济组织而发生的经济关系•2、国家维护市场运行秩序而发生的经济关系•3、国家宏观调控经济而产生的经济关系•价格法、审计法、税收法、货币法等•4、劳动与社会保障关系第二章、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关系的概念与特征•1、概念:经济法调整的主体之间以经济权利、经济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2、特征•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1、国家行政机关•2、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3、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二章、经济法律关系•4、自然人•5、社会经济服务机构(会计、审计、律师、评估)•6、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1、经济权利•2、经济义务第二章、经济法律关系•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1、行为•2、物•3、智力成果•4、经济信息•五、经济法律关系的发展、变更、消灭第二章、经济法律关系•1、行为•2、事件•六、经济法律责任(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1、责任种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2、经济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第三章、合同法•第一节、概述•一、合同的作用•1、预防争议的产生•2、作为解决争议的证据•二、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主体平等2、主体广泛3、标的多样4、内容特定。第三章、合同法•三、合同的分类•1、有名、无名合同•2、单务、双务合同•3、有偿、无偿合同•4、要式、非要式合同•5、诺成、实践合同•6、主、从合同第三章、合同法•三、合同立法•199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四、合同法的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5、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形式•二、合同的订立•1、要约(含义与特征、要约邀请、要约生效、撤回与撤销、失效)•2、承诺(含义与特征、生效、撤回、失效、延迟承诺)案例•1、2001年3月1号,某超市想要购进一批毛巾,于是向几家毛巾厂发出电报,称:本超市欲购进毛巾,如果有全棉新款,请附图样与说明,我商场将派人前往洽谈购买事宜。于是有几家毛巾厂都回电,称自己满足该超市的要求并且附上了图样与说明。其中一家毛巾厂甲厂寄送了图样和说明后,又送了100条毛巾到该超市,超市看货后不满意,于是决定不够买甲厂的毛巾。商甲厂认为超市发出的是要约,他送毛巾的行为是承诺,合同因为承诺而生效。商超市拒绝购买是违约行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商场应承担违约责任吗?案例•2、A公司和B公司签定一份儿童服装购销合同。A公司在4月1日发出要约,要求B公司在1个月内承诺。B公司于4月5日收到后即承诺。由于发生洪水导致该地区通讯中断,至5月15日承诺才到达A公司。A公司没有提出疑义。至5月20日,市场上儿童服装价格上涨,B公司以“市场价格有变,不能执行原合同”为由拒绝履行,而与C公司签定了买卖合同。请问:B公司违约了吗?案例•3、S省某建筑工程公司因施工期紧迫,而事先未能与有关厂家订好供货合同,造成施工过程中水泥短缺,急需100吨水泥。该建筑工程公司同时向A市海天水泥厂和B市的丰华水泥厂发函,函件中称:“如贵厂有300号矿渍水泥现货(袋装),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求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A市海天水泥厂接信当天回信,表示愿以吨价1600元发货100吨,并于第3天发货100吨至S省建筑工程公司,建筑工程公司于当天验收并接收了货物。案例•B市丰华水泥厂接到要货的信件后,积极准备货源,于接信后第7天,将100吨袋装300号矿渍水泥装车,直接送至某建筑工程公司,结果遭到某建筑工程公司的拒收。理由是:本建筑工程仅需要100吨水泥,至于给丰华水泥厂发函,只是进行询问协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丰华水泥厂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依法处理。案例•(1)丰华水泥厂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之间是否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2)某建筑工程公司拒收丰华水泥厂的100吨水泥是否于法有据?•(3)丰华水泥厂能否请求建筑工程公司支付违约金?•(4)对海天水泥厂的发货行为如何定性?•(5)海天水泥厂与建筑工程公司的合同何时成立?合同内容如何确定?案例•(6)设建筑工程公司收到海天水泥厂的回信后,于次日再次去函表示愿以吨价159元接货,海天水泥厂收到该第二份函件后即发货100吨至建筑工程公司。那么,二者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如果成立,则何时成立?合同内容如何确定?第三节、合同的效力一、有效合同1、主体由缔约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合法4、订立合同的形式、程序合法二、无效合同第三节、合同的效力•1、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法•2、合同中的某些免责条款•3、格式合同中不公平规定•三、效力待定合同•1、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缔结的合同•2、无权代理的人缔结的合同第三节、合同的效力•四、可变更、撤销的合同•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3、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一、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2、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3、后履行抗辩权•二、债权保全•1、代位权•2、撤销权第五节合同的担保•一、保证•二、抵押•三、质押•四、留置•五、定金第六节合同的转让、变更、终止•一、变更•二、转让•1、权利转让•2、义务转让•三、终止•1、解除2、抵消3、提存4、免除5、混同第七节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二、归责原则1、严格责任原则2、过错责任原则3、特殊原则如:无偿合同,除非有重大过错,才需要负责。三、责任方式第七节违约责任•1、实际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支付违约金•4、赔偿损失•5、定金第十一章市场秩序管理法•第四节产品质量法•一、假冒伪劣产品危害社会,各国政府重视提高产品质量。•1993年颁布《产品质量法》。2000年进行修改。。第四节产品质量法•二、生产者的义务•1、产品内在质量符合要求•2、包装符合要求•3、特殊产品的包装符合要求•4、不得违反禁止性规定第四节产品质量法•三、销售者的义务•1、进货检查验收制度•2、采取措施,保障产品质量•3、销售产品标志符合法定要求•4、不得违反禁止性规定第四节产品质量法•四、产品质量责任•1、民事责任(瑕疵、缺陷)•2、行政责任•3、刑事责任•五、产品质量责任的追究第四节产品质量法•1、盗窃农科院葡萄案•2、甲在某商场买一台电视机,后被乙偷走,乙在与邻居一家(均为美国人)观看节目时电视机显像管发生爆炸,乙被炸死,房屋被炸毁,邻居一家炸成重伤。•(1)乙和邻居一家的损失怎么解决?•(2)如果要起诉,向什么地方的法院起诉?第四节产品质量法•(3)起诉以谁为原告?谁为被告?•(4)损失的范围如何计算?适用哪国的法律?•(5)我国产品侵权的归责原则是什么?第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消费者的含义•1、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的个人。•2、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的生产型消费活动•讨论:王海现象第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二、消费者的权利•1、安全权•2、知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受偿权第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6、结社权•7、获得知识权•8、受尊重权•9、监督权•案例:第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1996年5月,女青年张某与刘某至某百货商场化妆品自选柜台选购化妆品。两人在此挑选、试用化妆品约20分钟,终因未曾选中合适的化妆品而离开商场。二人走到店门口时,化妆品自选柜台的营业员和一位保安人员追了上来,指控二人偷了化妆品柜台陈列的货物,二人坚决否认,双方相持不下,这时,另一位商场保安人员上来对张、刘二人说:“请你们到商场保卫科把事情说清楚。”到保卫科后,商场保安人员要求检查刘、张二人随身所带的皮包,遭到二人的拒绝。保安人员对刘、张说:“如果你们确实没有偷窃商场的货物,就应该接受我们第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检查来证明你们的清白。”迫于无奈,刘、张二人交出了自己的皮包。经检查,未发现任何商场的化妆品。此后,保安人员进一步提出要对二人搜身检查并立即找来两位女营业员对刘、张二人强行进行搜身检查,仍然没有找到任何商场的东西。事后,刘、张二人愤然离开了这家百货商场。请问:消费者的什么权益被侵犯?第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2000年4月22日、4月28日及5月1日,某咨询公司市场主管高彬在进入敦煌公司开办的“TheDen”酒吧时,酒吧工作人员因其“面容不太好,怕影响店中生意”而拒绝其入内。2000年7月,高彬向北京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请问:消费者的什么权利被侵犯?第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李某到一家服装店买衣服,看见一件衣服比较满意,试了试衣服并且询问了价格,但最后由于双方价格没有谈妥,李某决定不买。可店主不同意,说:“试了这么久还还了价,怎能不买?不买不能走,买前就不要试嘛!”本案中,店主是什么行为?第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2006年8月26日下午1时17分,被告王某持银行卡到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周口分行取款,其表明要取4000元,而原告的工作人员由于疏忽误将4万元(共4捆,每捆1万元)给付被告,被告数了其中的一捆,然后用报纸包好离开银行。整个取款过程被原告的监控设备摄录下来。原告发现后,立即找被告协商未果,酿成诉讼。被告应该归还吗?第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经营者的义务•1、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2、听取意见或接受服务•3、保障商品或服务质量•4、提供真实信息•5、出具凭证或单据•6、公平交易案例•1、2003年8月26日上午,河南省唐河县城关镇居民王女士到唐河县“兴盛昌量贩”购物时,将价值8万多元的小汽车停放在该量贩店前设置的停车区内。当王女士购物后欲结算时,发现停放在停车区内的汽车被盗,请问:汽车被盗的责任由谁承担?案例•2、2003年8月18日中午,刘某来到某饺子馆就餐。在就餐过程中,邻桌客人突然发生斗殴,致刘某左腹部受伤。2004年,刘某以“斗殴发生后,该店店主张某既未上前制止,又未及时报警,导致肇事者逃脱,应负有过错”为由,将张某告上法庭。那么,消费者在公共场所被第三人侵权,经营者应否承担责任?案例•3、2003年12月23日,王某与其同事相约去一“四川火锅店”用餐。当王某踏上该火锅店的台阶时,由于台阶上结的冰没有清理干净,台阶又未加盖防滑垫,王某一下子滑倒在地上。王某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髋骨骨折,用去医疗费16387.6元。火锅店有赔偿责任吗?案例•4、2002年8月1日晚,中央电视台《夕阳红》栏目的女主持人沈旭华和朋友们相约在安贞桥旁边的浙江大厦张生记餐饮有限公司吃饭。沈旭华亲自订了12号包间,该房间在十二楼,邻近消防通道。当大家落座正要点菜之际,沈旭华的手机响起,即边接电话边走出包间,来到了包间斜对门三、四米处的木制消防通道门旁,后不见踪影。经寻找,发现沈旭华坠落楼下,经抢救无效身亡。经北京市公安局鉴定为高坠死亡。原告沈旭华家属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沈旭华坠楼身亡是由被告张生记餐饮有限公司和被告北京市京浙宾馆使用不合规范的工程且没有在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志而造成的。请问:餐厅应当负责任吗?案例•5、原告张某夫妇之子张某与其朋友等3人结伴于晚上买票到被告陈某开设的游泳池游泳,游了约10分钟,同伴发现张某不见了,即四处寻找,约2至3分钟后,同伴发现其沉于靠近岸边的浅水区处,即将他拖上岸,事发时游泳池的救生员不在场,且被告没有配备相应的医疗设备,如安全防护器和急救药品,没有配备医护人员,张某某溺水后因得不到及时的救治而身亡。原告为此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被告应负责吗?第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方式•1、和解•2、调解•3、申诉•4、仲裁•5、诉讼案例•1.岳某经营着一家油漆专卖店,借严某5万元,借款期限已到。岳某无力偿还。后严
本文标题:《经济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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