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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考核评定标准及评分表(一)公共部分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扣分标准(每条扣完为止)得分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和保持(一)组织领导和全员参与1.各部门领导要重视质量管理体系工作,参与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工作,策划和体系文件的研究制定。2领导不重视的,扣2分;未参与工作策划与体系文件研究制定的,每项扣1分。2.各部门要确定质量管理员(质管员)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的联系和协调。2未确定质管员的,扣1分;质管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扣1分。3.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考取内审员资格,以满足内审工作的需求。内审员不低于部门人数10%。2指定的专人未通过内审员资格考试或未参加再培训的,扣1分;内审员低于部门人数1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4.各部门领导按要求完成与质量体系有关的审批工作。2未按要求完成与质量体系有关的审批工作的,每项扣0.5分。5.各部门内部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沟通制度或办法,发动全员参与,促进本部门质量意识的全面提高,确保质量方针在全体人员中得到充分理解并认真执行。2未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制度或办法的,扣2分;未能实施有效沟通,质量方针在部门员工中得不到充分理解和执行的,扣1分。(二)体系的实施和保持1.各部门质量管理体系保持正常和有效运行,满足标准要求,不存在系统性或区域性失效等情况。2出现问题形成系统性或区域性失效的,扣2分。2.各部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过程要有必要的质量记录,记录要完整并符合要求。4未能提供必要质量记录的,每项扣2分;记录不完整的,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0.5分。3.各部门人员相应职责和权限要明确,做到职责分明,权限清晰,分工合理,衍接顺畅。2出现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的,扣2分。4.各部门对提供服务过程中的有关工作要按照PDCA循环要求,进行事前策划或制订质量计划,对工作的实施和完成情况要进行自查、总结或考核。4主要工作未进行事前策划,未制订质量计划的,每项扣1分;未按要求进行自查、总结或考核的,每项扣2分。5.各部门在认证机械的年度监督审核、上级检查、执法检查和本单位内审中没有出现严重不合格或不合格项。6在认证机械监督审核、上级检查、执法检查中出现严重不合格的,扣6分,出现不合格的,每项扣3分;在本单位内审中出现严重不合格的,扣4分,出现不合格的,每项扣2分。2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扣分标准(每条扣完为止)得分6.各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报表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上报。2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上报项目不完整、内容不准确的,每项扣0.2分。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1.内审、管理评审及其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要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并得到验证。6对发现的问题未及时纠正的,每个扣2分;纠正、预防措施采取不完全的,每项扣0.5分。2.各业务主管部门从发现文件与实际操作不符之日起或新工艺、新流程、新规定或新办法实施执行之日起在一个月以内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4未及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的,每次扣1分。3.部门质量目标的确定要体现组织的长远发展目标和不断改进提高的要求。2制定的部门质量目标没有改进和提高的,扣0.5~2分。4.对顾客满意度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顾客提出的意见、建议等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确保顾客正当的、合理的要求得到确定和满足。2未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的,每项扣1分;顾客正当的、合理的要求没有得到确定和满足的,每项扣2分。合计得分503(二)现场考核评定标准及评分表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扣分标准(每条扣完为止)得分一、质量目标1.应按规定将质量目标细化分解至各单位/部门,质量目标分解要充分且是量化可测量的。5分查文件和记录:1.未制定质量目标或未将目标细化分解至各单位/部门的,全扣;2.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全扣;3.年度工作计划不符合要求的,每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4.未签订责任书,每缺一个单位/部门扣0.5分,扣完为止;5.未进行半年考核的,全扣;考核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每项不符合0.5分。2.与各单位/部门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3.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确定实施部门、协助部门、实施时间、完成时间。4.每半年对年度工作计划、安全质量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记录应说明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以及未按计划实施/完成的工作,重点说明未按计划实施/完成工作的原因及该项工作计划更改情况。二、机构、人员与管理职责1.建立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机构,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重要岗位要明确岗位代替关系。10分1.查资料、台帐,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2.查教育档案、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第一直接责任人安全资格证、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主任证件、危险货物管理、申报员与操作人员证件等资格证与实际从业人数核实;3.查年度教育计划及进度情况,查证件年审情况;4.查“四新”培训记录。2.各单位应明确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经理和质管员。3.单位管理层和质量经理应熟悉相关法规并了解相关标准。4.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安全生产责任人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任职,并按规定参加再培训。5.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转/复岗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培训率达到100%,培训内容、学时应符合规定的要求。6.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并按要求参加复审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率达到100%。7.公司内部培训考核发证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率达到100%,并按要求参加复审培训考核。48.其他重要岗位人员(如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9.配备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或持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任职,并按规定参加再培训。10.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各级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为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实施率不低于90%。11.新工艺、新技术、新工属具、新设备投产前,应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三、安全、质量生产管理制度应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8分查制度文件:1.应该制定而未制定的,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2.有制度但不健全/完善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3.有制度但未落实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1.安全、质量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质量检查制度;3.安全、质量奖惩考核制度;4.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5.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事故管理制度;7.事故应急救援管理;8.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9.各类港口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程;10.各货类作业工艺规程;11.其他应建立的制度等。5四、文件与记录控制1.文件发布前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并得到批准,以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3分1.查资料,每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2.对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起重要作用的场所,都能得到相关文件的有效版本。已作废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进行适当地标识),不得在工作现场出现。3.确保所确定的策划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如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范、主管机关文件、客户要求)。4.质量记录样式的编制、编号以及批准、更改及发放使用要符合要求。5.质量记录要按要求填写,记录应清晰、完整、不得随意更改内容,对笔误的更改要按规定更改并签名。6.应定期收集、整理并标识和归档所保持的质量记录。7.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所保持的质量记录,并贮存于合适的地方。8.应按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进行管理,对过期记录的处置要符合规定。五、设备、设施和电气安全等管理控制1.单位的工作环境和设备设施应与生产服务相适应并符合要求。15分2.查资料每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3.查现场,每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2.仓储区要与生产规模相适应,各个区域应划分清楚。3.应对管理和控制的设备、设施建立动态的设备设施台帐和档案,包括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4.对管理和控制的设备(生产过程设备及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制定操作规程和提供说明书。5.对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岗前专门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以获得相应的业务能力或资格证书。6.机械设备外露旋转传动机构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7.可能产生碎片、屑末或液体致人受伤的设备应装设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8.起重、吊运机械设备应按规定装设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并标明起重负荷,应有超负荷报警等装置。69.流动机械的灯光、喇叭和刹车等装置应齐全、有效。10.各种机械设备的附属设施如金属架、操作台、平台、脚手架、梯、防护栏杆、绳、网等应符合安全要求。11.机械关键部位(如轮胎、吊钩、制动器、报警器、限位开关和连锁装置、钢丝绳)应保持完好。12.不准擅自调整、短接、拆除机械上的超负荷限制器、限位装置,不准擅自改动电气线路。13.大型机械防风装置应定期检查、保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14.大型机械安装、拆卸或整机移出路轨作业前要制定施工方案。15.无违反相关机械技术要求或标准的其他事项/行为。16.应按规定对管理和控制的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17.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和(或)验证,并取得有效检验证书。18.对各类货物的仓储环境及控制应符合规定的储存要求,仓储区域应保持清洁、干燥和通风,并具备防止被盗、变质和损坏的措施。19.在仓库的适当位置设置数字温度计和湿度计,对货物储存仓库的温度、湿度进行监视和测量,并定期记录监测结果。20.基础设施的安全条件(防静电措施、防雷措施、安全用电、防火、防爆及应急系统)、环境因素(如噪音、温度、湿度、粉尘、污染、照明)及标识、卫生控制等要符合要求。2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办理“三同时”,建立“三同时”工程项目档案。22.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无破损、老化现象,用电设备按要求正确设置漏电保护器。23.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的周围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配电设备、用电设备严格执行检修制度。724.手持电动工具按规程使用和管理,每季度至少检测一次并有检测登记,I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带漏电保护开关的电源拖板。25.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符合规范要求,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26.电气设备选用和布置符合电气规程标准,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及设备符合防火防爆要求。27.电器带电点裸露及有触电危险的场所要设置安全屏护装置和安全警告标志。28.电工绝缘工具定期检验合格并有检测登记。29.无违反相关电气规范、用电规范的其他事项/行为。六、生产现场环境控制1.不正确穿戴使用安全帽、救生衣、安全带等防护用具。15分1.查现场,每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2.生产场所内各种坑、壕、池、排水沟不按规定设置盖板或护栏,升降口、工作平台、走台无防坠落护栏。3.电气设备、设施不按规定采取接地、接零保护,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使用插头而直接把导线插入电源插座。4.有较大危险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5.移动式配电箱(板)和开关箱用一般电线(花线)代替橡皮绝缘电缆作电源线,未安装漏电保护开关或漏电保护开关失效。6.超装卸机械、工属具负荷作业。7.装卸作业未做到“两起”、“两落”、“六不吊”、“十不准”、“三定”、“三标”、“六清”。8.保管货物的台帐应清晰准确,帐、卡、物应一致。9.不按规定在船舶上下梯口挂设安全络,不及时调整上落船舷梯的高度到安全位置。10.生产场所卫生控制等要符合要求。(粉尘、污染物等)11.港区道路的交通设施应齐全,交通信号、标志、标线应保持清晰、8有效。12.占道装卸作业应设立临时交通标志。13.轮渡车船不超载、不偏载,禁止超载车辆上船。14.进港提货车辆装载货物不超限不超载。15.动火作业实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八不”、“四要”、“一清”。16.码头禁烟区域严禁吸烟,防火防爆场所执行严格的防火制度,配备消防灭火器材。17.人
本文标题: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考核评定标准及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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