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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江兴宁华泰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i华泰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广东省梅江兴宁华泰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1~1总论1.1项目由来兴宁华泰水电站位于兴宁市水口镇彭洞管理区,地理位置图见图1-1,项目所在区域情况见图1-2,在梅江上游河段,上距水口水文站约5km,下距梅县(四)站52km。梅江是韩江的主干流,位于东经115°13′~116°33′、北纬23°55′~24°48′。梅江发源于广东省紫金县的白石栋,流经五华县水寨与五华水汇合后始称梅江,由西南向东北流经五华、兴宁、梅县至大埔县的三河坝与发源与福建省长汀县木马山的汀江汇合后称韩江,项目区域水系图见图1-3。梅江流域东西宽136.5km,南北长172km,干流全长307km,流域集水面积13929km2,天然落差约60m。梅江流域人多地少,过去的规划工作已经论证,不宜在梅江干流兴建高坝大库,但可结合航运等要求,兴建低水头径流式电站。根据1999年梅州市水利局编写的《梅州市江河流域规划报告》中将梅江干流自上而下规划有合江、龙上、三龙、西阳、丙村、丹竹和篷辣滩7个梯级电站,目前除合江及龙上电站正在紧张施工中以外,其它梯级电站已建成投产。根据正在施工中的龙上与合江水电站设计成果,龙上电站与合江电站梯级之间尚有约3.5m左右的水头没有充分利用,据此,梅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于2007年9月编写了《梅州市梅江干流合江至龙上河段梯级电站补充规划报告》,在合江与龙上电站之间补充规划一级兴宁华泰水电站,并得到广东省水利厅和梅州市政府同意的批复。根据广东省水利厅文件粤水规计[2007]93号文《关于梅州市梅江干流合江至龙上河段梯级电站补充规划报告的审查意见》以及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梅市府办函[2007]415号《关于同意梅州市梅江干流合江至龙上河段梯级电站补充规划报告的审查意见》,为优化配置、合理开发水资源,同意在兴宁市水口镇上彭村和下堡镇光下村辖区的梅江河段开发兴建兴宁华泰水电站。华泰电站属低水头径流式电站,于2007年完成规划,并于同年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初步设计,现正上报广东省水利厅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该工程拟于2008年10月动工,施工期为26个月。广东省梅江兴宁华泰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与要求,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新建、建设和扩建项目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并提出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为此,大埔县华泰实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委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以及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广东梅江兴宁华泰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对拟建项目进行了初步的资料调研,并对项目区域进行了现场勘察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出《广东梅江兴宁华泰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并以评审后的大纲作为指导编制该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依据。1.2评价原则与目的1.2.1评价原则1.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工程建设服务,为环境管理服务,使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2.以科学、公证、客观的原则开展环评工作,注重环评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实用性,确保环评工作的质量。3.坚持从实际出发,客观地反映项目现状,科学地评价项目建设前后的生态环境质量的变化。4.环评内容、深度及方法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为有关部门进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2.2评价目的1.通过资料搜集分析和现状调查与监测,掌握了解拟建项目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概况、评价区域内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状况。2.通过工程分析,查清拟建工程的排污节点、污染物排放规律、排放量,生态破坏的面积、程度,确定污染特征因子及主要的环境影响要素。3.预测分析与评价拟建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分析工程拟广东省梅江兴宁华泰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3~采取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及三废处置与利用方案的合理性。4.提出控制和减缓污染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给出工程建设是否可行的明确结论,为有关部门进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3主要编制依据1.3.1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8月29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0年10月30日)。1.3.2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91年7月);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10月5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05年7月15日修改版);7.《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环发[2000]235号)。1.3.3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9月24日);广东省梅江兴宁华泰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4~2.《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4年7月修订);3.《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4年1月14日);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1997年12月);5.《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53号文);6.《梅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征求意见稿)。1.3.4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T2.1-93);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8.《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DJ302-88);9.《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范》(GB/T16453.1-1996);10.《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11.《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设计规范》(DJ/T5064-1996);1.3.5建设项目相关文件1.《广东梅江兴宁华泰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梅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007年11月);2.《梅州市梅江干流合江至龙上河段梯级电站补充规划报告》(梅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007年9月);3.《关于梅州市梅江干流合江至龙上河段梯级电站补充规划报告的审查意见》(广东省水利厅,粤水规计[2007]93号,2007年11月16日);4.《关于同意梅州市梅江干流合江至龙上河段梯级电站补充规划报告的审查广东省梅江兴宁华泰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5~意见》(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梅市府办函[2007]415号,2007年12月19日);5.《关于上报广东梅江兴宁华泰水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市发改农财[2008]35号,2008年6月19日);6.《关于兴宁华泰水电站项目初审意见》(兴宁市国土资源局,2008年2月2日);7.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大埔县华泰实业有限公司,2008年7月。1.4污染控制及环境保护目标1.4.1水环境废水应控制施工废水、施工人员和电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着重控制CODcr、TN、TP、石油类等,保护目标包括梅江、宁江河段以及附近村民居住点。1.4.2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应着重控制施工对陆生生物群落组成的破坏,水库淹没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水电站运行对水生生物栖息、繁衍的影响。水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影响范围内水域水生生物,满足各类生物对栖息环境的需求,生长环境不受到严重破坏并部分向有利方向发展;保护鱼类等自然生物资源的繁衍,补偿工程的不利影响。陆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是陆生动、植物资源不因项目的建设受到破坏;对施工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再造;预防因工程建设造成水土流失等。1.4.3大气环境废气对空气的影响应着重控制施工期大气污染物SO2、NO2、TSP、PM10,保护目标主要是附近村民居住点。1.4.4声环境噪声着重控制项目及其边界处的区域环境噪声强度。保护目标主要为项目所在地、附近村民居住点。1.4.5环境敏感点根据以上对保护目标的分析,本项目的环境敏感点见图1-4和表1-1所示.广东省梅江兴宁华泰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6~根据华泰水电站可研和初步设计,水电站淹没区主要为原河道滩地,不涉及到移民。1.5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的选取1.5.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方法一般有矩阵法、网格法、GIS支持下的叠加图法等,本报告采用矩阵法。具体见表1-2和表1-3。1.5.2评价因子的选取根据项目性质及拟建项目特征,确定各环境影响要素的评价因子如下:1.5.2.1地表水环境评价因子1.现状评价因子根据项目外排废水的水质污染特征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的要求,选取水温、pH、DO、SS、CODcr、BOD5、高锰酸盐指数、NH3-N、石油类、总氮、铜、镉、六价铬和总磷等14个项目作为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因子。2.预测因子选取BOD5、TN、TP作为水环境影响预测因子。1.5.2.2生态环境现状评价因子水生生态环境选取叶绿素a、浮游植物、浮游动物、鱼类作为评价因子;陆生生态环境选取生产量、生物量及物种量作为评价因子。1.5.2.3大气环境现状评价因子根据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及所在地的环境空气污染特点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2-93)的要求,选取SO2、NO2、PM10、TSP共计4项作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因子。广东省梅江兴宁华泰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7~1.5.2.4声环境评价因子1.现状评价因子采用等效连续A声级和统计声级作为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量。2.预测因子主要为施工期的预测评价,选取等效连续A声级作为声环境影响预测因子。1.5.2.5水土流失现状评价:现状土壤侵蚀模数、水土流失成因、水土流失类型。预测评价:选取新增水土流失量为预测因子。1.6环境功能区区划和执行标准该项目所属的各类功能区区划范围如表1-4所列。表1-4建设项目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属性表编号项目类别1水环境功能区梅江流域水口-程江入梅江口段:II类区,饮用、农业功能;宁江流域望江桥闸-兴宁水口段:III类区,饮用、农业功能。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3声环境功能区1类区4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是否风景保护区否6是否水库库区否7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否8是否管道煤气管网区否9是否属于环境敏感区是1.7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T2.4-1995等)、华泰广东省梅江兴宁华泰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8~水电站的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数量和评价区域的环境条件划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1.7.1地表水根据粤府函[1999]553号文《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试行方案)》的规定,项目处于梅江流域水口-程江入梅江口段,为II类水环境功能区,现状使用功能为饮用、农业,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类标准;项目上游6km处为宁江汇入梅江口,宁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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