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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顺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区域概况2.1自然地理2.2防御重点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1区三防指挥部3.2区三防办公室4监测、预报、预警与预防4.1监测预报4.2预警4.3预防5应急响应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25.2防备警惕阶段(台风预警信号为白色时)5.3Ⅳ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蓝色时)5.4Ⅲ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黄色时)5.5Ⅱ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橙色时)5.6Ⅰ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红色时)5.7信息发布5.8应急响应结束6保障措施6.1队伍保障6.2电力保障6.3信息保障6.4交通保障6.5治安保障6.6物资保障6.7卫生保障6.8生活保障6.9资金保障6.10宣传保障7善后工作7.1灾后救灾工作要求7.2工程或设施损害应急修复要求7.3补偿要求37.4总结评估要求8附则8.1防台风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附件:1.台风预警信号2.热带气旋等级划分41总则1.1编制目的完善我区防风减灾体系,提高抢险救灾工作能力,促进防风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科学开展,最大程度减少台风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顺德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热带气旋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1.4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风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防台风工作,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5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镇(街道)是本行政区域内防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1.4.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及时预报台风移动路径和影响范围,认真分析台风可能带来的危害,合理预排预泄,科学调度洪水,合理防范,保障安全。1.4.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2区域概况2.1自然地理顺德区地处西、北江下游,珠江三角洲中部腹地的河网地区,境内河网交错。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1660毫米,年最大降雨量2538.6毫米。雨量集中在汛期(4—10月),占年降雨量的80%以上,其中前汛期(4—6月)多为锋面暴雨,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后汛期(7—10月)主要由季候风及台风带来的暴雨强降水。7至9月份为台风活动季节,台风期间有时发生强台风。由于地处西、北江下游,每年4—9月受两江洪水影响,如适逢多雨和台风天气,容易造成洪涝灾害。2.2防御重点2.2.1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房及危险地段人员转移,病险工程(设施)抢修和防护。62.2.2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及其它设施运行安全。2.2.3工矿、商贸、种养殖业及“三高”农业的防风防涝。2.2.4高层建筑工地棚架塔吊、户外广告牌、铁塔、道路两侧的树木、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城镇低洼街道的排涝。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1区三防指挥部顺德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区三防指挥部)为全区防御台风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区防御台风及抢险救灾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防指挥所在区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各自辖区内的防御台风及抢险救灾工作。3.1.1人员组成指挥:区人民政府的行政首长。副指挥:分管三防工作的区领导和其他区领导、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主要领导、区气象局主要领导。成员单位(22个):区应急办,区武装部,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税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农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路局,容奇水文站,区气象局,顺德海事处,顺德供电局,电信部门(中国7电信顺德分公司、中国移动顺德公司、中国联通顺德公司)。区三防指挥部职责: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三防指挥部门领导下,负责拟订全区三防政策及相关制度,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贯彻执行防台风工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严格实行防台风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落实防台风责任制;组织开展防台风准备和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全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订制度、实施防台风预案;发布全区风情、水情通告,宣布启动、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组织灾后处置工作;督促或组织河道清障,提高江、河堤围防台风能力;下达应急抢险等调度命令,统一调度全区三防各类抢险队;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台风抢险救灾;完善防台风指挥系统建设,提高决策指挥水平;负责灾情统计、核实和上报;督查全区防台风工作。3.1.2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区应急办:①负责协调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防台风工作的决定及部署;②审查《顺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③指导、督促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④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上报。(2)区武装部:①组织协调区、镇(街道)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工作;②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3)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①负责配合主责部门做好全区防风抢险救灾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和8监督管理;②协调本地电台、电视台在接到顺德气象局发布的台风预警信号和区三防办提供的有关风情、雨情、水情及防台风紧急通知等信息后15分钟内向公众发布或滚动播报;③协调电台、电视台制作必要的防御台风指引、常识等公益宣传广告,在汛前或防御台风期间播放,提高群众的防范知识和自保意识;④配合主责部门及时发布区三防指挥部的有关通告,组织媒体采访、报道防风抢险救灾实况,抵制不实消息,维护社会稳定。(4)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指导全区三防减灾规划和建设工作。会同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协调安排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5)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①负责协调有关商贸单位保障三防抢险救灾车辆油料供应和抢险救灾物资供应。②联系区内各通信运营商,保障防风期间各级三防指挥部门通信畅通。③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保障灾区粮食供应。④负责向区内旅游景点发布预警信息,限制旅游团队进入受灾地区和路段,配合灾区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撤离。(6)区教育局:①编制并落实教育部门防台风应急预案;②指挥、协调受台风影响的托幼机构及中小学校落实防御措施,必要时组织、指导师生安全转移;③及时把台风等灾害9预警通知传达到有关教育机构,适时做好停课安排;④指导、监督学校进行防风减灾、应急避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7)区公安局:①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及时制止不法分子乘机打砸抢活动,及时控制灾民哄抢救援物资行为;②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风抢险救灾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③协助危险地区或危房群众疏散、转移工作和陆地的突击救援、抢险工作;④利用交通电子显示牌协助发布台风预警信息;⑤加强道路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8)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①督导有关部门做好防御台风的救助工作;②及时开放防台风临时庇护中心,安置和救济灾民,保障庇护中心的食品、医药、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供给;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③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④负责职能范围内的灾情核查、发布及灾后救济工作;⑤及时向区三防办提供灾情信息;⑥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⑦及时对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庇护中心数据进行核实与更新。(9)区财税局:对有关单位提出的抢险救灾资金和善后恢复所需资金进行审核,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防灾救灾资金。10(10)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①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对水闸、堤围等水利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抢修加固;加强水闸、电排站调度管理,及时开机预排。②负责组织对台风可能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和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处置,排除险情;协助转移、安置地质灾害危险区人员。③负责组织做好在建工地、工棚及建设项目的防台风工作,及时疏散、转移危房居民和临时工棚住宿人员。台风过后,及时组织对台风影响期间受损、受浸房屋的安全鉴定,确保安全后方可准许人员回迁。④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防台风工作,负责组织抢修损毁道路、桥梁。⑤负责道路两侧绿化树木的防风及清理工作。⑥负责组织、调拨抢险所需的砂、石料、钢筋、水泥等抢险物资,并组织准备好一定数量的抢险机械,组织技术人员上岗就位,随时待命参加抢险工作。⑦负责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11)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①加强对城市照明、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港口码头、交通运输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指导辖区相关部门抢修受影响的路灯,及时对城市道旁、社区危险树木进行处理,避免造成事故。②协调、督促有关部门、镇(街道)、广告协会和设置单位(人)检查户外广告牌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联合11有关部门、镇(街道)、广告协会督促设置单位(人)及时做好加固工作;必要时,强制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物或设施。③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城市雨水排放工作,做好城市排涝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必要时组织人员对城区积涝严重地区进行抢排。④组织调度抢险救灾车辆、船只,运送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⑤负责供水企业、燃气供应部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方案,保障供水、供气安全。(12)区农业局:①指导农口各相关单位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②指导围内种养殖户落实防风措施做好自保自救工作;③指导渔业船舶、鱼排人员防风避险工作;④向区三防办报告农业受灾情况。(13)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①指导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开展医疗救护工作;②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提供台风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突击救护队伍,抢救伤病员,防控灾区疫病的发生和流行。(1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①监督、指导防台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仓库)的防台风安全工作;②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力、码头、道路、桥梁、市政、大型建设项目等重要设施的防台风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范和应急救援措施。(15)区公路局:负责辖权内公路、桥梁交通设施的防12台风安全工作,抢修受损道路、桥梁,全力保障辖区内抢险救灾交通运输道路的畅通。(16)广东省水文局容奇水文站:负责做好水文观测及水情预报,及时做好水位、风暴潮增水的预测分析,为区三防指挥部决策提供支持。(17)区气象局:①负责台风、暴雨的监测与预警,密切监视本区范围和珠江流域的风情、雨情,及时发布本地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并提供沿海或整个珠江流域的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及区三防指挥部提供有关信息。②台风、暴雨的预警信号由气象部门统一发布。③完善台风、暴雨的预警信号发布系统,做到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快捷,发布渠道广泛。(18)顺德海事处:①负责向船舶发布水上交通安全预警信息;②组织防抗台风期间水上交通管制、航行安全保障等工作,执行落实上级有关如封航、停航等命令;③负责防台风期间水上交通险情的接警值班,协调各方力量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开展台风期间水上交通险情的应急搜救工作。(19)顺德供电局:①负责所辖供电设备的安全供电,特别要保证全区排涝泵站和各级三防指挥机构、医院、供水等部门及通信部门中心机房的用电需要;②保障电力设施的防台风安全工作,必要时及时切断危险地区的电源;③配备13足够的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和材料、物资,及时修复故障;④编制重要用电单位的双电源供电方案,指导、协助有关单位配备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20)电信部门
本文标题:顺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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