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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常识教育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制作:梁会永进行安全教育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教育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求进行安全教育是企业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为什么要进行安全教育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首先保护自己的安全和健康不伤害他人时刻关心你的工作伙伴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不被他人伤害纵容他人的不安全行为也许伤害的就是你自己(四不伤害:增加——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安全教育的最终目的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要点是:“预防”方针的根本思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伤亡放在工作的首位,保证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利益。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生产教育内容第一章基本概念第二章安全防护的一般常识第三章安全常识第四章安全事故防范第一章基本概念1.什么是安全生产2.为什么要进行安全教育3.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是什么4.对安全教育的基本要求是什么5.哪些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6.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7.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8.操作工的六个严格9.动火作业六大禁令10.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11.机动车辆七大禁令12.四不放过原则13.三个对待14.起重作业十不吊15.焊工十不焊割16.电气安全十不准17.高空作业十原则一、什么是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它既包括对劳动者的保护,也包括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使生产活动正常进行。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减少职工伤亡,可以减少劳动力的损失;减少财产损失,可以增加企业效益,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发展;而生产必须安全,则是因为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没有安全就无法生产。二、为什么要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工作具有严格的政策性,鲜明的阶级性,广泛的群众性,复杂的技术性。不进行广泛深入的安全教育,就不能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因此,安全生产必须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讲深,讲透,讲彻底。通过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觉悟和安全技术素质。增加企业领导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为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奠定正确的思想基础;使广大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水平,发挥自防自控的自保护作用,从而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目前,企业生产设施、设备落后,职工文化素质较差,用工形式多样,新职工较多,安全工作难度较大。因此,大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三、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安全教育的内容一般包括: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安全管理理论及方法教育。企业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侧重于不同的教育内容,提出不同的教育要求。(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典型经验及事故案例教育。通过学习方针、政策,提高企业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其在日常工作中坚定地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通过安全生产法制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了解和懂得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企业各级领导能够依法组织企业的经营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使全体职工依法进行安全生产,依法保护自身安全与健康权益。(2)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主要包括一般生产技术知识教育、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就是说,通过教育,提高生产技能,防止误操作;掌握一般职工必须具备的、最起码的安全技术知识,以适应对工厂通常危险因素的识别、预防和处理;而对于特殊工种的工人,则是进一步掌握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防止受特殊危险因素的危害。(3)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的教育:通过教育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总结以往安全管理的经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的应用。四、对安全教育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安全教育应该做到一下几点:(1)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制度,严格按制度进行教育对象的登记、培训、考核、发证、资料存档等工作,坚决做到不经培训者、考试(核)不合格者、没有安全教育部门签发的合格证者,不准上岗工作。(2)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编制企业年度安全教育计划,每个季度应当有教育的重点,每个月要有教育的内容。计划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并随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适时修改计划,变更或补充内容。(3)要有相对稳定的教育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和培训师资,确保教育时间和教学质量。(4)在教育方法上,力求生动活泼,形式多样,提高教育效果。(5)经常监督检查,认真查处未经培训就顶岗操作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五、哪些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一)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从事对操作者本人或他人及其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包含:电工(高、低压,防爆电气)作业人员、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锅炉工、操作压力容器者、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以及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定义的其他作业人员,均属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总局令30号)(二)由于特种作业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特殊任务,所承担的风险较大。一旦发生事故.便会对企业生产、职工生命安全造成较大损失。因此,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坚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训练,并经严格的考试。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许可证者,方可上岗工作。这是企业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保证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伤亡事故的重要措施。(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六、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一)从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保障权1.知情权,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2.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既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检举、控告;4.拒绝权,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机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六、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二)从业人员负有的义务1.自律遵规的义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七、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八、操作工的六个严格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4.严格执行操作法(票)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九、动火作业六大禁令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6.没有消防设施,禁止动火十、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十一、机动车辆七大禁令1.严禁无令、无证开车2.严禁酒后开车3.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滑车4.严禁带病行车5.严禁人货混载行车6.严禁超标装载行车7.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十二、四不放过原则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3.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4.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十三、三个对待1.未遂事故当事故对待2.小事故当大事故对待3.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对待十四、起重作业十不吊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确不吊;3.吊物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吊物上站人或吊物上带有活动件不吊;5.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6.工作场地昏暗,光线不足看不清不吊;7.氧气瓶、乙炔瓶等爆炸品、危险品无可靠安全措施不吊;8.带棱角、刀口物件未垫好、包边(防止磨损钢丝绳)不吊;9.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件不吊;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十五、焊工十不焊割(一)1.焊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未领取操作证者,不能焊割。2.在重点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采取措施,未经单位有关领导、车间、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和办理动火证手续者,不能焊割。3.在容器内工作没有12V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及无人在外监护不能焊割。4.未经领导问意,各单位、部门擅自拿来的物件,在不了解其使用情况和构造情况下,不能焊割。5.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固体)的容器管道,未经用碱水等彻底清洗和处理消除火灾爆炸危险的,不能焊割。十五、焊工十不焊割(二)6.用可燃材料充作保温层、隔热、隔音设备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7.有压力的管道或密闭容器,如空气压缩机、高压气瓶、高压管道、带气锅炉等,不能焊割。8.焊接场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清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9.在禁火区内(防爆车间、危险品仓库附近)未采取严格隔离等安全措施,不能焊割。10.在一定距离内,有与焊割明火操作相抵触的工种(如汽油擦洗、喷漆、灌装汽油等能排出大量易燃气体),不能焊割。十六、电气安全十不准1.无证电工不准装接电气设备。2.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3.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4.不准利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5.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的电气设备和合上拔去的熔断器。6.不准用水冲洗揩擦电气设备。7.熔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8.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未办任何手续进行打桩动土。9.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脱离电源前不准直接接触触电者。10.雷电时,不准接近避雷器和避雷针。十七、高空作业十原则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进行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2.高处作业者必须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登高前严禁喝酒。3.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并清除鞋底泥沙和油垢。4.脚手板、脚手架、栈边、斜边、梯子、吊篮、挂板等高处作业设备,必须搭设稳固,材质优良,巡回检查使用情况。5.高处作业的设施,不许有翘头板、空头板、断裂板、露头钉、朝天钉、空缺档、折断等缺陷,施工中的“四口、五临边”应设围栏及盖板。6.斜边,斜跳板及操作平台上除钉有或焊有防滑条或涂上防滑漆外,应及时清扫上面的泥沙和油垢。7.必须使用梯子斜边登高,不准从模板或脚手架外攀登,不允许用起重机吊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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