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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积极为经营管理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第四条第二章第五条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第六条会计按照国家会计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第七条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严格支票管理配合会计第八条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第九条会计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第四章支票管理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第二十一条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凡一周内支出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支出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凡与公司业务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第五章现金管理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个人劳务报酬;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第四十条会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第七章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或支付款项的;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第四十三条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第八章附则财务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出纳作业处理准则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借款及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其他有待补充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附则一、财务部门负责人第一条在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资金调配、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推行现代化管理方式,进行企业经济核算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以及财务会计制度。认真贯彻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遵守国家政第三条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编制公司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和成本计划,并加强管理,促进各项经济指标实现。确保按期组织税利上缴,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第四条组织制订储备、生产、成品资金定额,严格费用开支,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活动分析,搜集、整理、积累历年各项原始资料,指导车间经济核算第五条负责企业资金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动,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等工作。做到情况清楚,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搜集整理价格资料,负责制订公司厂内内劳务、产成品、半成品、物资等的计划价格,并第七条负责财务历史资料第八条负责对全公司重要经济合同的审查会签。并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第九条负责组织起草财务方面的管理第十一条负责完成公司领导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二、职权第一条对公司厂内各项资金和费用的使用有检查、监督权。有权根据厂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的变化,对资金、费用的使用第三条对公司集中审编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规定和管理第五条有权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并向各部门索取有关资料第六条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年、季、月度财务成本计划所需的各种有关资料。第二条对公司的有关成本、利润、资金等方面的经济效益指标因措施不力第三条对由于资金计划不周、管理第五条对国家规定的财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管理第六条对成本资金、价格控制管理第七条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展开要求,未能及时对本部门方针目标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第四条除提取备用金外,所有支出凭证应由会计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第五条凡一次支付未超过1,000第六条出纳人员对各项货款及费用的支付,应将本支票或现金交付受款人或厂商,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如因特殊原因必1.国内采购、工程发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设备的验收单并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经理签章证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相关协议文件,由经办人员填具借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呈报核准后送交财务部门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由经办人员填具付款凭证,经有关部门主管签章证明及公司核准,送交财务会计1.会计应负责审2.会计3.传票经财务经理,及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会计第十条有关货物运费及外汇结售汇款、发样,及各项费用等支出款,应填具“借款单”或“支款凭证”,附发票、许可证影印件,送交会计部门以“预付”或“暂付”方式制票转出纳办理支付。前述款项可由经办人员直接向出纳签收,但必须于支付后7日内向会计第十一条本公司各项支出的付国内采购货品的付款,每月25日集中付款一次,但以原始凭证经核准后于付款日前5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1.工资:全体员工工资均于每月152.因特殊情况第十二条出纳支付款项若有扣缴事项时,应将代扣款项于次月10日前填具有关机构规定的报缴书向公库缴纳,并以影本一份并附于传票后,凡有扣缴税款及免扣缴应申报事项者,出纳应于次年元月底前填具有关机构规定的凭单向稽征机关申报,第十四条业务部门于收到货款后,应将其中所收货款如数解缴出纳,出纳应将解缴凭证送交会计,并据以编制传票。销售第十五条为便于办理薪资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起见,公司员工应于每年度开始一个月内,及新进人员报到时,填报“薪资所得受领人申报表”,由出纳收执,作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依据,出纳应就每一员工给付薪工资及扣缴情况填载于“各类收入所得扣缴资料第十六条凡依法应扣缴的所得税款及依法应贴用印花税票,若因主办人员的疏忽发生漏扣、漏报、漏贴或短扣、短报、短附则三、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第一条充分体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会计科目的运用及帐户的设置、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个别因公司业务需要新增会计第三条凭证统一采用记帐凭证,在实行会计电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软件打印记帐凭证。第四条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根据记帐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帐;根据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根据记帐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帐;月终,根据总分类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将所有记帐凭证汇总编制成科目汇总表,然后再根据科目凭证汇总表登记记帐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帐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期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科目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记帐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帐时,用记帐员写的转帐说明作记帐依据外,其它记帐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帐簿,且每张记帐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帐,会计主管分别签记帐凭证和帐簿上的会计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明细帐应随时登记,总帐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每一笔帐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1.记帐前发现记帐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或帐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2.记帐后发现记帐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帐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新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3.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帐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
本文标题:公司财务制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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