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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有线通信维护暂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〇一〇年十月—1——2—TG/DW107-2010前言为适应我国铁路的快速发展,满足专用通信系统划归铁路管理后的工作需要,推进铁路通信专业管理和技术进步,提高专用通信设备维护管理水平,铁道部组织对《铁路有线通信技术维护规则》进行了修订。本规则结合当前铁路通信维护体制,根据现场工作的实际要求,对原有维规的章节进行了调整,分别形成了技术管理篇和设备维护篇,为今后拓展业务范围、增加维护章节预留了空间。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铁路有线通信技术维护规则》(铁电务〔1993〕30号)同时废止。各铁路局要组织相关通信维护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本规则主要起草人:马芳、姜永富、田裳、王亚民、朱惠忠、王铨、李光奇、张晓坤、程华、高晓冬、刘国梁、魏有银、姜秋妍、周万江。二○一○年十月—3—总目录1总则2技术管理2.1维护组织机构与职责2.2维护管理2.3质量管理2.4故障和障碍管理2.4.1一般规定2.4.2通信故障和障碍分类2.4.3通信故障和障碍统计2.4.4通信故障和障碍处理2.4.5通信故障和障碍报告2.5安全管理2.5.1一般规定2.5.2作业安全2.5.3信息安全2.5.4维护工作纪律2.6机房管理3设备维护篇3.1通信线路—4—3.1.1一般规定3.1.2设备管理3.1.3设备维护3.1.4质量标准附录A线路标桩、警示牌标准附录B线路图例和符号3.2传输网与接入网3.2.1一般规定3.2.2电路管理3.2.3设备管理3.2.4设备及网络维护3.2.5维护技术指标3.3数据通信网3.3.1一般规定3.3.2网络管理3.3.3设备管理3.3.4设备及网络维护3.3.5维护技术指标3.4调度通信3.4.1一般规定—5—3.4.2电路管理3.4.3设备管理3.4.4设备维护3.4.5质量标准3.5会议通信3.5.1一般规定3.5.2电路管理3.5.3设备管理3.5.4运行管理3.5.5设备维护3.5.6质量标准3.5.7会议机房与会议室环境要求3.6广播与站场通信3.6.1一般规定3.6.2设备管理3.6.3设备维护3.6.4质量标准3.7电报及电话通信3.7.1一般规定3.7.2电路管理—6—3.7.3设备管理3.7.4设备维护3.7.5质量标准3.8应急通信3.8.1一般规定3.8.2设备管理3.8.3设备维护3.8.4质量标准3.9通信电源、电源及机房环境监控系统3.9.1一般规定3.9.2设备管理3.9.3设备维护3.9.4质量标准附录C通信电源设备维护应配置的仪器仪表附录D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容量、放电电流、放电终止电压附录E10小时放电率下的电解液温度和蓄电池容量3.10专线电路及接入设备3.10.1一般规定3.10.2电路管理3.10.3设备管理—7—3.10.4设备维护3.10.5质量标准3.11综合视频监控3.11.1一般规定3.11.2设备管理3.11.3设备及网络维护3.11.4质量标准附件1:缩略语附件2:铁路有线通信维护相关报表(共9张)—8—1总则1.1铁路有线通信系统是铁路运输指挥、运营管理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保证铁路运输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为规范维护管理,统一维护标准,确保系统运用安全,制定本规则。1.2本规则是铁路各单位有线通信技术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的准则。1.3铁路有线通信包括:通信线路、传输网与接入网、数据通信网、调度通信、会议通信、广播与站场通信、电报及电话通信、应急通信、综合视频监控、通信电源、电源及机房环境监控等。1.4铁路有线通信系统的建设和运用由铁道部统一规划。1.5铁路通信必须执行国家通信保密和信息安全等有关规定。1.6各铁路局(含铁路公司,下同)应根据本规则要求,结合本局情况制定有线通信设备维护工作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1.7本规则解释权属于铁道部运输局。—9—2技术管理2.1机构与职责2.1.1铁路通信维护工作应遵循统一规划、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和科学管理的原则,实行铁道部、铁路局、通信(电务)段三级管理以及段、车间、工区(班组)三级维护的模式。2.1.2铁道部通信主管部门负责全路通信管理工作,北京铁路通信技术中心协助铁道部通信主管部门工作。2.1.3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是铁路通信专业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提出通信网和设备技术发展战略和规划建议,参与制定通信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技术管理规程;(2)拟定通信设备修程修制、维修技术标准和维护管理办法;拟定客运专线通信系统和设备总体技术方案、装备标准,并指导实施;(3)掌握通信网和设备的主要技术现状和运用状态,指导通信设备的维护和运用管理工作。制定通信专业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标准、制度,检查、指导通信安全管理工作;(4)承担通信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和上道技术审查工作;承担铁路通信对外技术交流、技术引进和技术合作的有关工作;(5)提出客运专线通信系统运营准备和试验开通意见,并指导实施;提出铁路通信有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铁路建设大中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及竣工验收意见;(6)领导北京铁路通信技术中心业务工作。2.1.4北京铁路通信技术中心(以下简称“通信技术中心”)业务上受铁道部通信主管部门领导,其主要职责是:(1)协助铁道部做好铁路通信系统运用管理工作,对全路主要通信网络、设备的运用质量进行检测、监督、统计和运用分析;(2)受铁道部委托,指导各级通信维护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3)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全路通信网络优化及规划方案建议;—10—(4)对全路通信维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协调处理技术问题,推广科学的维修方式;(5)根据铁道部安排,做好全路通信方面相关技术规章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6)负责做好新建高速铁路(客运专线)、既有线改扩建等全路重点工程的配合、通信维护接管的技术支持工作;(7)负责铁路通信全网运用质量的测试和全路通信仪表的管理,参与相关通信工程、网络验收测试工作;(8)负责铁路骨干传输网、数据网等铁道部核心节点的设备和相关网络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9)负责全国铁路骨干传输网(五大环)运行情况实时监控、故障指挥处理、业务疏通及运行质量统计分析工作;(10)负责对全国铁路骨干传输网网络级网管机房的维护管理工作,为各铁路局网络维护及故障处理提供技术支持;(11)负责铁路骨干通信网的生产指挥和调度工作;受理、审批和安排骨干通信网的停机要点并监督执行情况;在通信网络出现障碍时,协调相关铁路局应急抢修工作并向部电务调度汇报进展;(12)负责骨干传输网网络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定期对资源使用情况分析,提出网络优化、更改和扩容建议;(13)负责全国骨干通信网备品备件管理工作;(14)负责全路会议电视系统、调度通信系统、应急通信系统、综合视频监控系统铁道部节点以及骨干传输网、同步网所辖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15)负责铁道部机关内部通信系统、通信电源系统、传输系统、电话设备的维护工作;(16)负责全路通信网络技术资料和数据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全路通信技术履历管理工;(17)负责组织通信网络、报路、电路和相关业务的配置、调整等工作;(18)承担铁道部通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11—2.1.5铁路局电务处是管内通信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局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技术管理标准、设备质量标准和技术作业标准,落实各项安全和专业规章制度;(2)负责对管内通信系统实施专业监督、检查和指导,定期检查管内通信设备运用状态、考核评价通信(电务)段安全生产情况;(3)负责通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通信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挥故障处理和应急抢修;参与调查处理通信事故,对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整治;(4)负责通信设备维护和更新改造管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器材、新工艺和先进的检测监测手段;(5)参与电务安全技术装备开发、研制、试验、审查工作,组织上道试验工作;(6)负责电务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及信息管理;实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定期进行故障统计分析,通报安全生产情况;(7)参与铁路工程建设通信技术方案论证、审查、设备选型及竣工验收;(8)负责通信施工安全管理,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审核施工计划和施工安全措施,加强施工检查指导,有效监控施工过程;(9)组织新技术培训,指导通信(电务)段技术业务培训工作;(10)贯彻落实铁路运输安全设备准入制度,并监督执行;(11)负责管内设备技术履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12)指导、检查和监督合资、地方铁路通信安全工作。2.1.6通信(电务)段维护机构设置(1)通信(电务)段可根据维护管理需要设置有线通信科、无线通信科、安全调度科、技术支持中心、网管中心等机构;(2)通信(电务)段根据维护管辖区域和维护性质,合理设置现场车间;在交通方便、人力集中的地区设置专业车间,承担技术性较强的周期性、集中检修和重点整治工作;参与管内疑难故障处理及故障分析;负责管内的重点工作,—12—承担应急抢修、抢险等工作;(3)根据维护工作量、工作性质及交通便利程度合理设置工区(班组);在铁路局所在地设调度工区和会议工区,负责相关设备的维护管理和故障处理。2.1.7通信(电务)段通信工作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铁道部和铁路局的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管理细则等,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和专业规章制度;(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质量验收制度,全面完成维修、中修、大修等各项生产任务;合理使用维修费用,保证设备投入,防止设备失修;减少设备故障,压缩故障延时,提高设备运用质量,保证安全可靠运用;(3)建立健全段、车间、工区三级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作业纪律,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强化现场作业控制,杜绝违章作业,确保行车设备和人身安全;(4)以规章制度和典型事故(故障)案例为重点,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干部职工遵章守纪和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提供职工安全作业互控、自控能力;(5)落实段、车间、工区三级设备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隐患,解决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6)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实行调度昼夜值班制,随时掌握安全生产信息和设备运用状况,定期进行故障信息统计和安全生产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和制定整改措施;(7)制定管内应急通信保障方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组织实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8)制定应急抢险预案,建立应急抢修组织并定期进行演练,组织指挥事故抢险及故障处理,及时排除大通道中断障碍;(9)落实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有关规定,对所承担的施工安全和质量承担直接责任,对其他施工单位在管内的施工负监管责任;—13—(10)组织施工配合工作,签订安全配合协议,参加工程验收,对施工质量承担连带责任;(11)负责通信技术设备履历簿编制工作;(12)组织秋季设备鉴定工作,汇总核实车间提报的设备质量提高计划,制定应对措施并督促落实;(13)规范和加强车间专业技术管理,配齐专业技术人员,赋予车间相应的管理权责,充分发挥车间管理作用,建设自管型车间;(14)加强工区管理,严格落实标准化作业程序和安全卡控措施,严格考核作业纪律和技术纪律,建设自控型班组;(15)负责职工培训和教育工作,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有针对性的开展以应知应会、实作技能、标准化作业程序和故障处理等为重点的实用性培训,不断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16)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科室、车间、班组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开展管内设备质量互检活动,总结交流维护经验,促进设备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2.1.8现场车间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铁道部、铁路局和通信(电务)段的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认真落实专业管理职责;(2)负责管内生产组织工作,参加管内天窗修,指导、检查工区检修工作质量,全面完成维修等生产任务,保证设备安全可靠,正常运用;(3)负责车间安全管理、技术管理、计划管理、质量
本文标题:铁路有线通信维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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