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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XXXXX—XXXX山东煤矿在用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2010-XX-XX发布2010-XX-XX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7/XXXXX—XXXXI前言本标准主要规范和指导山东省煤矿在用安全监控系统强制性安全检测检验及在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安全评价工作,保证检验单位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提供客观、公正、真实、全面的检测数据。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山东省煤炭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鲁安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起草人:楚善良、李方明、孟祥垒、侯守军、张冬梅、李俊香、赵娜、王勇、韩学海本标准于2010年XX月XX日首次发布DB37/XXXXX—XXXX1山东煤矿在用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煤矿在用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检测检验的项目、方法和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所有煤矿在用安全监控系统(包括安全监控系统主机、分站、各类传感器及相关设施)进行定期、不定期现场检测。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煤矿安全规程》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MT/T772—1998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MT/T889—2000煤矿用信息传输装置GB/T2887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3836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AQ6203-2006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AQ6205-2006煤矿用电化学式一氧化碳传感器AQ6206-2006煤矿用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MT448-2008矿用风速传感器MT381-1995煤矿用温度传感器通用技术条件MT393-1995矿用压差传感器通用技术条件MT282-1994煤矿用移动式甲烷断电仪通用技术条件MT283-1994煤矿用固定式甲烷断电仪通用技术条件MT631-1996煤矿用风电甲烷闭锁装置通用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coalminesafetymonitoringsystem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DB37/XXXXX—XXXX23.2传感器transducer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3.3甲烷传感器methane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3.4风速传感器airvelocity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3.5风压传感器windpressure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点通风压力的装置。3.6一氧化碳传感器carbonmonoxide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中煤层自然发火及胶带输送机胶带等着火时产生的一氧化碳浓度的装置。3.7温度传感器temperature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温度高低的装置。3.8设备开停传感器onoffStatusSensorforelectromechanicalequipment连续监测矿井中机电设备“开”或“停”工作状态的装置。3.9风筒传感器airpipetransducer连续监测局部通风机风筒“有风”或“无风”状态的装置。3.10风门开关传感器Open/CloseSensorforAirDoor连续监测矿井中风门“开”或“关”状态的装置。3.11馈电传感器feed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中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负荷侧有无电压的装置。3.12执行器(含声光报警器及断电器)Actuator将控制信号转换为被控物理量的装置。3.13声光报警器acousto-opticalarm能发出声光报警的装置。3.14断电控制器switchingoffcontroller控制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等的装置。3.15分站substationDB37/XXXXX—XXXX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分站还具有线性校正、超限判别、逻辑运算等简单的数据处理、对传感器输入的信号和传输接口传输来的信号进行处理的能力,控制执行器工作。3.16主机host一般选用工控微型计算机或普通微型计算机、双机或多机备份。主机主要用来接收监测信号、校正、报警判别、数据统计、磁盘存储、显示、声光报警、人机对话、输出控制、控制打印输出、与管理网络联接等。3.17馈电异常abnormalfeed被控设备的馈电状态与系统发出的断电命令或复电命令不一致。4基本技术条件4.1检验条件4.1.1受检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具备煤矿安全监测和控制的基本功能,能够正常运行的全套系统。4.1.2受检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单位应提供现场检测必要条件,应准备好全部技术档案和试验条件。4.2检验类别4.2.1常规检验:正常运行的系统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4.2.2特殊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可替代常规检验。4.2.2.1新安装的系统正常运行之前。4.2.2.2系统升级改造后正常运行之前。4.2.2.3系统停止运行一个月以上(含),重新启用之前。4.2.2.4其他需要检测检验的情况。5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5.1机房5.1.1环境温度:15~30℃。5.1.2环境湿度:40%~70%。5.1.3温度变化率:小于10℃/h,且不得结露。5.1.4大气压力:80~106kPa5.1.5电源的电压偏差:-5~+10%。5.1.6GB/T2887规定的尘埃、照明、噪声、电磁场干扰和接地条件。5.2系统配置5.2.1系统组成DB37/XXXXX—XXXX4系统一般由主机、传输接口、传感器、执行器(含断电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电缆、接线盒、避雷器和其他必要设备组成。5.2.2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两台,一台备用,且不得兼作他用。5.2.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之间应使用专用光缆或阻燃线缆连接,不应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5.2.4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应为本质安全型信号,仪器的结构性能应符合GB3836《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所规定的防爆要求。5.2.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应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应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5.2.6井上下应配备备用电源,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应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h。5.2.7系统应具有防雷电保护,应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5.2.8系统应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站应配备两台打印机,一台备用,确保正常使用。5.2.9中心站应接地良好。中心站应配备录音电话。5.2.10系统及配套件应具有MA标志,煤矿应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不应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5.2.11矿井调度室内有主机或显示终端;联网主机有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5.3系统功能5.3.1数据采集系统应具有数据采集功能,并满足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中4.5.1的要求。当馈电状态与系统发出的断电、馈电命令不一致等开关量故障或异常时,报警并记录相应测点的甲烷浓度、断电、馈电命令、监测的馈电状态、被控设备的地点和名称等功能。井下报警声级达到80dB,光信号在环境中20米处清晰可见。5.3.2系统应由现场设备完成甲烷浓度超限声光报警和断电/复电控制功能。5.3.3系统应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主机或系统主传输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应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系统应由现场设备完成甲烷风电闭锁功能。5.3.4安全监控系统应具有地面中心站手动遥控断电/复电功能,并具有操作管理权限和操作记录功能。5.3.5系统应具有以地点和名称为索引的存储和查询功能。5.3.6系统应具有列表显示功能。5.3.7系统应具有开关量状态图和柱状图显示功能。系统应具有模拟动画显示功能。5.3.8系统应具有报表、曲线、柱状图、状态图、模拟图、初始化参数等召唤打印功能。5.3.9系统应具有人机对话功能,以便于系统生成、参数修改、功能调用、控制命令输入等。5.3.10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功能。当系统中传感器、分站、传输接口、电源、断电控制器、传输电缆等设备发生故障时,报警并记录故障时间和故障设备,以供查询和打印。5.3.11系统应具有双机切换功能,系统主机应双机备份,并具有手动切换功能或自动切换功能。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投入工作。DB37/XXXXX—XXXX55.3.12系统应具有备用电源。当电网停电后,保证对甲烷、风速、风压、一氧化碳、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开停、风筒状态等主要监控量继续监控。5.3.13系统应具有数据备份功能,且所有存盘数据不得随意修改。5.4主要技术指标5.4.1模拟量输入传输处理误差模拟量输入传输处理误差应不大于1.0%.5.4.2最大巡检周期系统最大巡检周期应不大于30s,并应满足监控要求。5.4.3控制执行时间控制时间应不大于系统最大巡检周期。异地控制时间应不大于2倍的系统最大巡检周期。甲烷超限断电及甲烷风电闭锁的控制执行时间应不大于2s。5.4.4存储时间按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中4.7.7的规定执行。5.4.5画面响应时间调出整幅画面85%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s,其他画面应不大于5s。5.4.6双机切换时间从工作主机故障到备用主机投入正常工作时间应不大于5min。5.4.7备用电源工作时间在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应能保证系统连续监控时间不小于2h。5.4.8电源波动适应能力电压波动在-25%~1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5.4.9系统软件死机率系统软件死机率不大于1次/720h。5.5传感器设置5.5.1甲烷传感器的设置5.5.1.1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5.5.1.2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的设置和断电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5.5.1.2.1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和瓦斯异常区、煤层容易自燃或自燃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报警浓度不得大于0.8%。DB37/XXXXX—XXXX65.5.1.2.2其他工作地点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设置和断电范围应符合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中6.2条的规定。5.5.1.2.3如企业规定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的设置低于国家标准的,按照企业标准执行。5.5.1.3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中6.3条的规定。5.5.1.4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中6.4条的规定。5.5.1.5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应设置甲烷传感器。5.5.1.6设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进风侧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如图1所示。图1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甲烷传感器的设置5.5.1.7使用架线电机车的主要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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