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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璐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产生第一节财产保险的起源及进程第二节中国财产保险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财产保险的起源及进程一、财产保险起源据有关历史资料记载,在公元前4500年,古埃及石匠中曾出现过一种互助基金组织,这个组织向每一个成员收取会费以支付个别成员死亡后的丧葬费,这被认为是保险的最初雏形。公元前2000年,古巴比伦王国的国王下令向所管辖区内的居民收取赋金,用以救济遭受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的人们。第一节财产保险的起源及进程二、财产保险的进程1、海上保险2、火灾保险3、汽车保险4、19世纪责任险第二节中国财产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一、中国财产保险的产生中国的现代保险是随着英国和其他帝国主义列强的入侵而输入的。中国自己创办的早期保险公司是在1885年,由清政府洋务派命令轮船招商局在上海开办的“仁和”、“济和”两家保险公司,后合并为“仁济和”保险公司。到了清末才出现华兴、华安、华仁等民营保险公司。第二节中国财产保险的产生与发展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帝国主义国家忙于战争,使中国民族工商业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中国民族保险业初步形成。20年代,银行为吸收更多资金,也竞相开设保险公司。第二节中国财产保险的产生与发展新中国的成立,摧毁了帝国主义对中国保险市场的垄断,在整顿和改革旧中国保险业的基础上,于1949年10月20日成立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创了中国保险史的新篇章。第二节中国财产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二、中国财产保险的发展(一)改革开放后的保险业新中国的保险业历经风雨,伴随着改革开放重获新生,进入了快速发展期。第二节中国财产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二)改革开放后的财产保险业1990-2004年人身险和财产险年收入额第二节中国财产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三)国内财产保险公司的市场格局我国的财产险市场,一直是以“三国鼎力”的状况,即是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财产)公司、平安保险(财产)公司三大品牌占领市场。第二节中国财产保险的产生与发展第二节中国财产保险的产生与发展(四)入世后财产险公司的发展状况入世以后,随着我国保险业国有企业重组改革的步伐和力度的加大,我国保险业向市场经济竞争机制转变速度加快。县级以上保险市场初步形成了多种组织形式、多种所有制成分的财产保险公司并存、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局面,国内保险业涌入更多地民营资本和外资资本。我国部分财产保险公司序号财产保险公司名称序号财产保险公司名称1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4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太平保险有限公司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6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7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8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9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8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1丰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9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2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公司10美亚保险公司23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有限公司11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4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12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5安联保险公司13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6日本财产保险公司序号财产保险公司名称序号财产保险公司名称1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4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太平保险有限公司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6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7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8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9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8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1丰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9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2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公司10美亚保险公司23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有限公司11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4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12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5安联保险公司13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6日本财产保险公司第二节中国财产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五)财产保险业的展望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巨大的空间和历史性的机会。第二节中国财产保险的产生与发展这一系列的政策和条例的出台,表明了我国的财产保险业将有一个大的发展。1、财产保险公司资本继续增加2、财产保险公司和营业网点继续增加3、凸显创新⑴组织形式创新⑵产品创新⑶营销模式创新本章小结本章阐述了人类保险意识的产生和发展。对海上保险、火灾保险、汽车保险、责任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作了详实的说明。我国的近代财产保险是伴随着资本主义入侵产生的,充满着屈辱与悲伤。小结新中国成立后的20天就组建了自己的保险公司,使中国的保险业迈向了新纪元。改革开放以后,保险业飞速发展,更多的财产保险公司相继产生,竞争激烈。入世以后,中国的财产保险业在政策支持和法规的大力监管之下,更是健康蓬勃发展,已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财产保险基本概念第一节什么是财产保险第二节财产保险的职能和作用第一节什么是财产保险一、什么是保险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第一节什么是财产保险保险合同涉及的相关各方主要包括:1、保险人2、投保人3、被保险人4、受益人第一节什么是财产保险二、什么是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对象是灾害事故中会遭到损失的财产或其有关利益。凡以财产或其有关利益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即为财产保险。第一节什么是财产保险1、财产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基础财产保险是一种社会的经济补偿制度,它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基础主要表现为:首先、由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物质产品的丰富,社会财富的积累,有大量的剩余产品可保。其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即有险可保。第一节什么是财产保险2、财产保险的标的财产保险的标的是具体的财产和利益。需要指出的是,财产保险的标的是指可以用货币衡量或标定价值的财产或利益,而不能用货币衡量或标定价值的财产或利益,就不能成为财产保险的标的。第一节什么是财产保险3、财产保险的优越性财产保险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对财产风险进行管理的专业化与社会化方面。财产保险业务经营的专业化体现在,它专门经营各种风险的行业,使其在组织经济补偿时,具有更高的效率和更多的经验,同时它规范了财产保险专业经营的法律原则。第一节什么是财产保险财产保险业务经营的社会化体现在,业务经营活动已成为一种世界范围内的业务,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各种风险和损失能够在最大的范围内得以分散和分摊,最终实现财产保险业务经营的稳定性、可持续性和发展性。第一节什么是财产保险三、财产保险的性质财产保险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经济性财产保险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的和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经济补偿制度。第一节什么是财产保险2、互助性财产保险将众多的可能遭受保险危险损失的经济组织或个人,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形式,组织起来,当其中少数的经济组织或个人的财产发生损失时,向他们提供经济补偿或援助。第一节什么是财产保险3、法律性从法律上的意义上讲,财产保险是一种经济合同行为,当发生财产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一方便可根据财产保险合同的有关补偿规定获得保险补偿金。第一节什么是财产保险4、科学性即财产保险是以大数法则和概率论为技术条件,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多少是有科学依据的。5、商品性财产保险业务运动过程必须服从商品经营的共性理论,严格遵循商品经营的规则,从而使保险活动接受一般经济行为的法律约束和监督。第一节什么是财产保险四、财产保险的特征(一)财产保险与储蓄的区别1、处置权不同2、计算技术不同3、给付均等原则不同第一节什么是财产保险(二)财产保险与赌博的区别1、目的不同2、性质不同3、功能不同4、利益不同第一节什么是财产保险(三)财产保险与保证的区别财产保险与保证在民商法上都是一种契约关系,两者存在相似之处,即无论是保险人还是保证人,都负有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但它们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契约关系。首先,在保险关系中,保险人和投保人是契约当事人,相互之间负有义务。第一节什么是财产保险其次,在保证关系中,保证人代偿债务是为他人履行义务,从而享有追偿权;而保险人依约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这是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除非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第三者的过错所造成,否则保险人无追偿权。第二节财产保险的职能和作用一、财产保险的职能(一)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即保险通过组织分散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来对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毁,给予经济上的补偿,以保障社会生产的持续进行,安定人民生活,提高人民物质福利。第二节财产保险的职能和作用(二)财产保险派生职能1、财政性分配职能2、金融性融资职能3、防灾防损职能第二节财产保险的职能和作用二、财产保险的作用1、转移风险2、均摊损失3、实施补偿小结1、财产保险是保险的基本类别之一。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独立的部类。财产保险的对象是灾害事故中会遭到损失的财产或其有关利益。凡以财产或其有关利益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即为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对财产风险进行管理的专业化与社会化方面小结2、财产保险的性质主要表现为经济性、互助性、法律性、科学性、商品性。可以从财产保险与储蓄、赌博、保证等行为的比较中了解财产保险的性质。3、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财产保险的派生职能是在不同经济形态下,由基本职能派生出来的,包括财政性分配职能、金融性融资职能、防灾防损职能。财产保险的作用主要表现为转移风险、均摊损失、实施补偿。经营的主体及原则第一节财产保险的经营主体第二节财产保险的经营原则第一节财产保险的经营主体一、经营主体的性质财产保险的经营主体可以划分为公营财产保险公司和民营财产保险公司两大类。前者称为政府保险公司,属于国有国营公司。第一节财产保险的经营主体公营保险公司在世界保险市场上所占比重不大,但在政策性保险领域却通常享有较高的地位。私营财产保险公司属于民有民营的财产保险公司,它在世界财产保险市场上占绝对优势。第一节财产保险的经营主体二、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公司组织形式,有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与股份保险公司两大类。在现在的财产保险市场上,除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个别国有独资公司外,其他均是股份保险公司。第一节财产保险的经营主体三、国内经营主体的业务类型1、集团型保险公司2、综合型保险公司3、专营型保险公司第二节财产保险的经营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诚信是指诚实可靠、信守诺言。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如下:1、告知2、保证3、弃权与禁止反言第二节财产保险的经营原则二、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保险利益确立的前提条件如下:第一,必须是合法的利益。第二,是客观存在的经济利益。第三,经济上可确定的和能够实现利益。第二节财产保险的经营原则保险利益原则的作用主要在于:第一,防止将保险变成赌博。第二,预防道德危险。第三,确定保险赔偿范围。第二节财产保险的经营原则三、近因原则近因原则是判断保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保险业进行实务操作的基础。第二节财产保险的经营原则四、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当发生保险事故并导致投保人的经济损失时,保险人对投保人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原则。第二节财产保险的经营原则对该原则可以从两方面进行理解:1、当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有权获得保险赔偿。2、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有量的限定。第二节财产保险的经营原则实际赔偿原则的具体如下:1、投保人要得到赔偿必须具备的条件2、保险人有权选择对于投保人的赔偿方式3、保险人对于赔偿金额限度的控制4、被保险人不能通过赔偿而额外获利第二节财产保险的经营原则五、重复保险的分
本文标题:财产保险第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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