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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第七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主编曹明德副主编张志辽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环境与资源保护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一节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一、自然资源的概念二、自然资源的特征三、自然资源保护法第二节土地资源保护法一、土地资源现状及保护立法概况二、土地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定第七章自然资源保护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三节水资源保护法一、水的概念和特征二、水资源现状与水资源保护立法三、水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定第四节矿产资源保护法一、矿产资源的概念二、矿产资源现状及保护立法概况三、矿产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定第五节森林资源保护法一、森林资源的概念二、森林资源现状及保护立法概况三、森林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定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六节草原资源保护法一、草原资源的概念二、草原资源现状及保护立法概况三、草原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定第七节海洋资源保护法一、海洋资源的概念二、海洋资源现状及保护立法概况三、海洋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定第八节渔业资源保护法一、渔业资源的概念二、渔业资源现状及立法保护概况三、渔业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定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重点问题1自然资源的含义与特点2土地资源保护的主要规定3矿产资源、土地资源和海洋资源之间的关系4森林采伐的基本内容5水资源保护的基本途径6草原资源保护的基本制度体系7海域使用管理的规定8渔业捕捞的规定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6第一节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概念与特征一、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概念相关概念1.自然资源的概念及其分类自然资源,指自然环境中人类现在和将来可以直接获得或加以利用,可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物质、能量和条件。自然资源环境科学分类经济学分类法律分类耗竭性资源非耗竭性资源稀缺性自然资源非稀缺性自然资源土地、水、森林、草原、资源、矿产、野生动物资源等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一节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一、自然资源的概念自然资源,顾名思义,就是指因自然原因形成的能够满足人类需要的存在于地球环境的物质,是相对于非自然属性的“资源”而言的根据自然资源在地球环境的分布状态,可分为矿产资源(地壳)、气候资源(大气圈)、水资源(水圈)、土地资源(地表)、生物资源(生物圈);根据人类认识自然资源的轨迹,可分为物质资源、能量资源、环境资源;根据人类的利用行为对自然资源的影响,自然资源分为可再生资源、不可再生资源和恒定资源第一节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概念与特征3.自然资源保护法的调整对象——人们在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具体包括:•自然资源权属关系实现对自然资源的有效保护,明晰的产权是重要的基础。(避免“公地的悲哀”;是自然资源流转,实现其经济价值的前提条件)•自然资源流转关系涉及到自然资源的流转主体、流转范围、流转方式、流转条件等各个方面•自然资源管理关系主要表现为监管主体和被监管主体之间的监管调控关系•其他自然资源社会关系•另外,自然资源保护法与能源法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对自护然资源保护法进行研究时,有必要加强对能源法的关注。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二、自然资源的特征(一)整体性整体性是指每个地区的自然资源要素彼此有生态的联系,形成一个整体,触动其中一个要素,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影响整个自然资源系统的变化。这种整体性,可再生资源表现得尤为突出自然资源本身的统一整体性,决定了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整体性特征。必须用整体和系统的观念看待自然资源,在相关的法律规范设计上也应该有整体性(二)区域性区域性是指资源分布的不平衡,存在数量或质量上的显著地域差异,并有其特殊分布规律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三)有限性有限性是自然资源最本质的特征。资源的有限性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任何资源在数量上都是有限的;第二,其他可再生资源如动物、植物,由于其再生能力受自身遗传因素的制约,受外在条件的限制,不仅其再生能力是有限的,而且利用过度,其稳定的结构遭到破坏就会丧失其再生能力。(四)多用性多用性是指任何一种自然资源都有多种用途,如土地资源既可用于农业,也可用于工业、交通、旅游以及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等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12五.社会性自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和财富,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应当符合社会的公共利益。主要体现在它的调整对象和法益目标两方面。六.科学技术性自然资源法律的科学技术性;自然资源保护法中包含大量的技术性法律规范和环境标准;科学技术发展第二节自然资源保护法的任务与部门法属性二.自然资源保护法的部门法属性四种观点:1.自然资源保护法属于行政法的一个子部门,是我国法律体系部门划分的第三个层次。2.自然资源法应该分为自然资源保护法和自然资源管理法两部分,其中自然资源保护法属于环境保护法的范围,而自然资源管理法属于经济法的范畴。3.自然资源保护法应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4.自然资源保护法应当纳入环境法的调整范围之内。第三节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自然资源保护法始终并被自然资源保护法所确认的体现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基本方针政策的基本准则。内容:(1)资源整体性原则;(2)尊重生态规律原则;(3)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原则第三节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一、资源整体性原则——是指在对自然资源进行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过程中,应当考虑到自然资源的整体性特征。1.内涵(1)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时,应认识到各种自然资源之间的整体性,对各种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进行综合考虑。(2)资源整体性原则意味着在考虑一种自然资源的价值时,不应仅考虑其经济价值,还应当考虑到其本身的生态价值,从而从整体上来认识自然资源的价值。2.确立资源整体性原则的依据(1)是自然资源整体性特征的要求(2)是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第三节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二、尊重生态规律原则——指人们在对自然资源进行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尊重自然资源本身的生态规律,以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1.内涵(1)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应当尊重生态规律,选择适当的开发强度和开发模式。(2)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时,应当根据自然资源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因地制宜。(3)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要满足自然资源自我调节和更新的能力。2.确立资源整体性原则的依据(1)由自然资源的自然性决定(2)由自然资源保护法的科学技术性决定第三节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原则——指依据有关自然资源法的相关规定,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应当支付一定的经济代价。1.确立资源整体性原则的依据(1)是自然资源稀缺性的要求(2)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自然资源经济价值的需要2.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原则的贯彻自然资源税费制度《资源税暂行条例》第1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三、自然资源保护法(—)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概念自然资源保护法,是调整为了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开发、利用、管理和养护自然资源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目前,我国没有统一的自然资源保护法典,有关自然资源保护的正式规范,除了《宪法》中的基本规定外主要体现在各种自然资源的单行法或专门法中。比如《土地管理法》、《水法》、《草原法》、《森林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二)自然资源保护法的体系1宪法性规范,即宪法中有关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规定。2环境保护基本法规范,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有关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的规定。3自然资源保护单行法规范,即分别体现在《水土保持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水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和《渔业法》等法律中的规定。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4专门法中的相关规范,如《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物权法》中关于自然资源保护的规定。5其他部门法中的相关规范,如《民法通则》、《刑法》、《农业法》中保护自然资源的规定。6行政法规规范,即由国务院制定或批准实施的涉及自然资源保护的行政法规,如《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渔业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7地方性法规规范,即由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制定的涉及自然资源保护的规定,如《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甘肃省草原条例》、《河北省渔业条例》等。8行政规章规范,即由行政规章制定机关制定的涉及自然资源保护的规定,如农业部制定的《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郑州市政府制定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9国际条约中的相关规范,即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保护自然资源的国际条约中的规定,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及其议定书、《生物多样性公约》和《湿地公约》等。除了我国政府声明保留的条款外,这些国际条约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第二节土地资源保护法一、土地资源现状及保护立法概况土地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是陆地生物赖以生存的最根本的物质基础和环境条件,是人类进行物质生产不可缺少的生产资料,也是动植物生产发育和栖息繁衍的根基所在。(一)土地资源现状我国幅员辽阔,土地类型多样,山地多,平地少,人均耕地面积小,土地生产力地区间差异大,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同时存在着管理不善、利用不当、土地浪费严重,土地严重退化等问题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二)土地资源保护立法概况《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1981年《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二、土地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定(一)土地调查与统计的规定土地调查与统计制度是土地保护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土地调查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自然条件、资源状况以及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勘测,从而弄清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基本状况的工作。其内容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9条的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2)提高土地利用率;(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编制依据主要有:(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的要求;(3)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要求。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求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的关系(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的关系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三)土地用途管制的规定该制度是在总结分级限额审批制度运行成效的基础上所作的替代选择。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四)耕地保护的规定现行《土地管理法》除了明确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外,更是设专章细化耕地保护的制度内容。具体表现在:1.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2.坚守耕地总量保有制度3.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80%,蔬菜,粮棉油,科
本文标题:第七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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