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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体制机制构建适应山西煤矿特色的劳动用工管理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构建适应山西煤矿特色的劳动用工管理体系山西省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体系主要内容:坚持“以人为本”,围绕“如何用工”和“用什么工”两个煤矿用工管理的核心问题,确立了“用好一项政策措施,实行一项根本制度,实施一项重大工程,创新一项用工机制,强化各项重点工作,实现劳动用工管理对职工权益、人员素质、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长远发展五个保障作用”的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体系。山西省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体系基本架构以人为本(指导思想)如何用工(核心)用什么工(核心)调整理顺管理职能“五个统一”用工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从业人员年检从业人员审核备案工资支付登记卡用工管理信息化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变招工为招生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五个保障职工权益保障人员素质保障制度落实保障安全生产保障长远发展保障用工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监督检查用工管理前置验收(一)用好一项政策措施,调整理顺全省煤炭行业劳动用工管理职能原有煤矿用工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和弊端:一是煤矿用工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管缺位或不到位,不能做到对煤矿用工全过程的管理;二是管理部门缺乏对管理对象实际情况的了解,不能做到有的放矢,导致管理中缺乏有效的、有针对性的、适用的办法和手段;三是管理滞后,不能适应新形势对煤矿用工管理的新要求;四是劳动用工管理部门只注重管理中的普遍性,忽视了煤矿用工的特殊性。五是管理部门管理职能单一,不能形成对煤矿用工管理的合力。(一)用好一项政策措施,调整理顺全省煤炭行业劳动用工管理职能煤矿企业用工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二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不重视用工管理工作;三是用工政策的落实不到位;四是擅自招用人员,存在“马路工人”情况;五是缺少专门的用工管理部门;六是从业人员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一)用好一项政策措施,调整理顺全省煤炭行业劳动用工管理职能煤矿从业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文化水平低,接受能力差;二是职业能力低,操作技能差;三是专业能力低,懂专业、会管理的人员少。据统计,在各类煤矿安全事故中,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约占事故总量的70%以上。事故案例一:2007年12月5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5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重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4275万元。用工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按规定该矿每班下井不得超过61人,但事故发生时当班井下作业人员多达128人;二是该矿层层转包,以包代管;三是培训制度不落实,没有严格的下井登记制度;四是劳动保障部门监管煤矿企业劳动用工不力,对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就业培训的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对该矿存在严重超定员非法用工的问题失察。事故案例二:2009年2月22日2时20分,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公司屯兰煤矿南四采区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114人受伤(其中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2386万元。用工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入井人数不清;二是培训教育不够,存在“三违”问题;三是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瓦检员管理不到位,导致瓦斯漏检;四是人员素质不高,技能水平差,电工操作不当,导致失爆引发事故。事故案例三:2010年3月28日,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在基建施工中发生透水事故,造成38人死亡、1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37.29万元。用工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用工制度不落实,劳动组织管理混乱,为了赶工期、赶进度,当班安排14个掘进队同时作业,作业人员过度集中;二是培训管理不到位,对部分新到矿的职工未进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三是专业技术人员少,没有建立专业探水队伍;四是施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混乱。以上事故案例反映出用工方面的问题有煤矿用工管理不规范、用工制度不落实、入井人数不清、劳动定员规定不落实、劳动组织管理混乱、人员素质不高导致“三违”问题严重。(一)用好一项政策措施,调整理顺全省煤炭行业劳动用工管理职能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煤炭行业企业劳动用工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61号)(一)用好一项政策措施,调整理顺全省煤炭行业劳动用工管理职能省煤炭工业厅负责全省煤炭行业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并直接对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全资及控股煤炭企业劳动用工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其它煤炭企业的劳动用工实行属地化管理,具体事宜由所在市人民政府作出规定。煤炭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施工单位的劳动用工,施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其中井下施工由煤炭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监督管理责任,井上施工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监督管理责任。(一)用好一项政策措施,调整理顺全省煤炭行业劳动用工管理职能理顺煤矿用工管理职能,切实落实煤矿用工管理责任。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用工管理的通知(晋煤劳发[2010]1499号)(一)用好一项政策措施,调整理顺全省煤炭行业劳动用工管理职能通过加强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促进了山西煤矿安全生产,全省煤矿2011年死亡74人,百万吨死亡率0.085;2012年死亡83人,百万吨死亡率0.091;2013年死亡75人,百万吨死亡率0.078,连续三年保持在“双零”以下,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一)用好一项政策措施,调整理顺全省煤炭行业劳动用工管理职能(二)实行一项根本制度,为山西煤矿用工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五个统一”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统一培训;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煤矿劳动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和派遣;统一管理;统一发布用工信息、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用工“自主”用工“自由”“派遣”劳务派遣(二)实行一项根本制度,为山西煤矿用工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五个百分百”: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用工备案率;从业人员培训率;参加社会保险率;从业人员年检率;(二)实行一项根本制度,为山西煤矿用工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坚持“人才强煤”和“人力资源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加强煤矿用工管理和全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准入标准,严格实行煤矿从业人员年检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煤矿从业人员队伍专业化,为全省煤炭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三)实施一项重大工程,全面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作工作方案》(晋煤劳发[2011]1166号)(三)实施一项重大工程,全面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王君省长:“这项工作很有意义,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扎扎实实抓下去,相信大抓几年,必见成效”。2011年8月17日,在山西焦煤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召开全省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推进会,时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小鹏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三)实施一项重大工程,全面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三)实施一项重大工程,全面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一是实行煤矿从业专业学历准入;二是实行煤矿从业执业(职业)资格准入;三是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四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实施一项重大工程,全面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煤矿从业人员一是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二是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是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四是煤矿特有工种(三)实施一项重大工程,全面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学历准入标准: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资格准入标准: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准入标准: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资格准入标准:煤炭主体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实施一项重大工程,全面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学历准入标准: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资格准入标准: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煤矿特有工种(不含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学历准入标准:高中以上学历或中等职业(含技校)毕业证书资格准入标准:初级技能(五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三)实施一项重大工程,全面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一是推行变招工为招生;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三是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四是实行煤矿从业人员年检制度;五是加大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度;六是加强煤炭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七是创新煤炭人才工作机制;八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九是强力推进班组安全建设;十是完善以安全为中心和体现执业(职业)能力的分配办法;十一是加强对素质提升工程的监督检查。截止2013年12月底:全省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专业学历达标率97.31%,执业资格达标率79.49%;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达标率88.48%,执业资格达标率58.25%;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专业学历达标率69.94%,职业资格达标率64.61%;煤矿特有工种(不含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专业学历达标率64.67%;职业资格达标率72.90%,整体素质得到全面提升。(三)实施一项重大工程,全面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四)创新一项用工机制,大力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将“如何用工”和“用什么工”结合起来,从用工源头上根本性的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继续创新煤矿用工机制,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制度,从入口上把好用工和人员素质关。2011年,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明确变招工为招生工作目标2012年,省政府110次常务会议:“煤矿企业要变招工为招生,切实强化从业人员素质2012年10月,省政府召开全省煤矿变招工为招生推进工作座谈会2013年,“创新煤炭行业从业人员使用机制,实行变招工为招生”作为山西综改试验的一项专项改革任务(四)创新一项用工机制,大力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变招工为招生的目标在“十二五”期间,全省煤矿企业新招从业人员(指原煤生产人员)中,招录煤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煤炭职业院校(煤炭企业职工大学)和其它院校煤炭相关专业毕业生的比例,2011年不低于25%、2012年不低于35%,2013年不低于55%,2014年不低于75%,2015年力争达到100%。(四)创新一项用工机制,大力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变招工为招生的方案(四)创新一项用工机制,大力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变招工为招生过渡期,凡不达年度变招工为招生比例的煤矿企业,一律不得批准复工复产;一律不得通过竣工验收;一律不得通过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生产许可证取消之后,改为不得通过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从2016年1月1日起,凡招用不符合规定的其他社会人员,一律视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按上限进行处罚。(四)创新一项用工机制,大力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变招工为招生的方式一是直接招录煤炭院校毕业生二是订单培养三是委托培养四是联合办学五是专业定向培养六是其他教育形式七是现有从业人员专业学历提升(四)创新一项用工机制,大力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变招工为招生的措施一是明确政府部门职责分工二是建立全省煤矿变招工为招生联席会议制度(晋煤劳发[2013]1484号)(四)创新一项用工机制,大力实行变招工为招生三是召开全省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推进会(四)创新一项用工机制,大力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四是加强从业人员审核备案管理(晋煤劳发[2013]973号)(四)创新一项用工机制,大力实行变招工为招生五是认真分析全省变招工为招生工作需求(四)创新一项用工机制,大力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六是认定煤矿变招工为招生“专业定向培养”院校(晋煤劳发[2013]1448号)(晋煤劳发[2013]1769号)(四)创新一项用工机制,大力实行变招工为招生七是建立省级煤炭专业实习教学基地(晋煤劳发[2013]1511号)(四)创新一项用工机制,大力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八是每年召开一次全省煤矿变招工为招生供需见面会(四)创新一项用工机制,大力实行变招工为招生九是建立考核机制(晋煤办发[2014]282号)(四)创新一项用工机制,大力实行变招工为招生第一项:制定全省煤矿劳动用工管理规定(五)强化各项重点工作,推进山西煤矿用工管理规范化、
本文标题:山西省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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