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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财政与咸丰朝通货膨胀(《张国辉集》选)晚清财政与咸丰朝通货膨胀作者:张国辉(中国经济史论坛于2004-4-2512:19:26发布)阅读328次【内容提要】清朝财政到嘉、道年间已因多年来收支失衡,形致拮据。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战费支出浩大;战败后,英国侵略者借机敲榨巨额赔款,加重了清政府财政困难。1851年太平军起义,14年间,内战蔓延18个省区,大半个中国早已无法征收各种赋税,而内战战费、军饷等支出,频年浩增。到1853年4月,正当内战进入激烈阶段之时,户部无力筹集军饷,政府财政陷入严重危机。清政府决定实行通货膨胀政策。咸丰令户部发行官票、宝钞,嗣又令户、工两部鼓铸铜、铁大钱,造成恶性通货膨胀后果。从而物价猛涨,商品市场物资严重缺乏。铜、铁大钱和官票、宝钞在流通中遭人民强烈抵制;人民生计异常困难,社会秩序剧烈动荡。延至1862年底,迫于形势,清政府不得不宣布停收票钞。【关键词】财政/通货膨胀/官票/宝钞【正文】清王朝统治到嘉庆道光之际,已处于由盛转衰的转折时期。爆发于1840年的鸦片战争,和战后10年的太平天国农民运动,使清政府在应付内外战争中消耗了大量的战费,对外战争失败后又支付了巨额赔款,这些均成了国家沉重的财政负担。一、鸦片战争与晚清政府的财政、货币状况鸦片战争前夜,清政府中央财政收支的总状况已经表现为岁入渐见减缩,岁出频年见增,左藏渐见短绌的景象。清政府的财政收入一向以地丁、钱漕、盐课、关税和其他杂税为其主要构成,其中以地丁(注:清政府实行的农业税是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通称地丁,亦称摊丁入亩,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收入占最重要地位。在一般情况下,地丁约占财政总收入的3/4,盐课、关税及其他杂税约占总收入的1/4。据曾任通政使司副使的王庆云称,道光时期,每年财政收入的定额规定为:名称金额(两)占总收入百分比(%)地丁杂税3334803473.82盐课747587916.55关税43522089.63总计45176121100资料来源:王庆云:《石渠余记》卷3,光绪十四年刊印,直省岁入总数表。就上述财政收入定额而言,地丁固然是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但在道光朝之前,每年地丁所入已经是征不足额。到了道光朝,又由于西北回疆地区镇压少数民族的战争,黄河、运河频年决口,以及各省不时发生的重大灾情等原因,使地丁收入数额屡屡减少。预计18省额征田粮应为2500余万两,可是在1847年,据清军机处档案记载,征收额仅在2000万两,两年以后,又减收为1900余万两(注:据清军机处档案,转见汤象龙《中国近代财政经济史论文选》,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65页附注8。);而云、贵、川、广、闽、甘等7省的地丁收入,已难以满足本省军事支出的需要。与此同时,盐课、关税亦因灾情困扰相应减少。所以,各省财政对中央欠解,便成了道光朝以来财政收入上的突出问题。对此,户部在其奏章中说:1843年以前,统计全国各省积欠地丁等项共银5934800两,从1843年至1847年上半年,各省续欠地丁银2064800两,到1847年底,又续欠地丁银1065300两,总共欠银9084900两;截至1848年底,各省陆续完报并豁免的地丁等银共280万两,仍欠770万两之多。户部在详细陈述之后,归纳指出:当时清政府的财政收入已是旧欠既已延宕,新欠又复踵增。(注:据道光二十七年八月二十八日(1847年10月6日)、二十九年三月十五日(1849年4月7日)《管理户部事务潘世恩等奏》,转见彭泽益《十九世纪后半期的中国财政与经济》(以下简称《财政与经济》),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8-39页。)清中央财政拮据的景象已经无法掩饰了。如果进而联系1838-1849年(道光十八年到二十九年)清政府各年财政收支及其结余的统计进行考察,人们便能更加具体地理解晚清政府财政确已面临严重的挑战。晚清各直省实征地丁、盐课、关税、杂税等项岁入岁出表1838-1849年(道光十八年到二十九年)单位:银两年份岁入岁出收支两抵183841272732.65936209382.3865063350.273183940307372.4134787590.4475519781.963184039035229.79635805162.1093230067.687184138597458.7337341583.4921255875.238184238715060.81837149811.2871565249.531184342264528.62941904903.693359624.936184440163854.83238651694.5141512160.318184540612280.77438815891.1851796389.589184639222630.4236287159.3292935471.091184739387316.11635584467.8373802848.279184837940093.82735889872.0792050221.748184937000019.04136443909.923556109.118资料来源:1、1838-1848年数字见《道光十八年至二十八年岁入岁出册》,北京图书馆藏翁同龢家抄本,转见《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第1辑上册,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172页。2、1849年数字见王庆云《石渠余记》卷3,页47。考察上述各直省岁入岁出表的统计,人们可以概略地理解道光朝后期财政收支的变化:在鸦片战争前夕,清中央政府财政收支尚能相抵,每年结余尚有500余万两。这个余额如果与道光以前各朝作比较,显见相去十分窎远。须知,清王朝财政在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时,曾有结余7000余万两。(注: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国用十二》,上海商务印书馆1955年版。)但自嘉庆元年(1796年)至九年九月(1804年10月)10年间,清政府为镇压席卷湖北、四川、陕西、甘肃和河南5省广大地区的白莲教起义,所耗军需饷银多达2亿两之巨,相当于当时清政府5年的全部财政收入。(注:王先谦:《东华录》(道光朝)卷18,光绪二十五年刊印,页16。)此后,在道光朝前期,又连年镇压西北回民反清战乱,所耗军费也为数不赀。所以到道光十八年(1838年),就上述财政收支统计看,就只有区区506万两的结余了。1840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严重破坏了清朝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在战火直接波及的广东、福建、浙江、江苏4省沿海各地,英国侵略军疯狂地破坏和掠夺,广大居民赖以维持生计的生产资料,几被抢掠一空。战争的进程中又使城乡农民、手工业者废时失业,濒临民穷财尽的境地。(注: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四),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77页。)在未受战争直接蹂躏的省份,则因清政府征调频繁,加派勒捐,往往按户需索,计亩征求,居民负担反而倍于常赋,以致民间怨誩纷起,民之财尽矣!民之苦极矣!(注:杨松等编:《中国近代史资料选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4年版,第115页。)第一次鸦片战争给广大人民群众制造的灾难,是无法估量的。战后,英国侵略者借军事赔款、鸦片烟价和商欠等名目,向清政府勒索去了银2800万元,折合白银1960万两。这笔巨款的半数以上取自商民,约计1510万元,占总数的54%,其余1290万元则取自官库,占46%。(注:这里所称商民是指广东行商和行商公所;官库是指广东藩库、粤海关税银、江苏地丁正耗银和江苏藩司等。详见严中平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40-1894》上册,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30-433页。)西方侵略者的暴力掠夺,必然地在清政府的财政上投下强烈暗影。上述统计表反映:1843年清政府的岁入为4226万两,岁出为4190万两,两相抵销,仅有余款35万余两,为清王朝建立政权以来国库收支所从未出现过的景况。1843年以后的几年,在岁入上似稍见转机,但国库的储备依然无所改善。以致1848年3月,大学士管理户部事务潘世恩等不得不向道光密奏:现在银库实贮数目除已到未收银20余万两外,截至二月十六日(1848年3月20日)仅存银十二万三千九百余两,比较历年,甚形支绌。(注:《管理户部事务潘世恩等密折》(道光二十八年二月二十三日),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史料组编《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以下简称《货币史资料》)第1辑上册,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168页。)为了说明库藏支绌真情实况的由来,户部特作详细分析:历年岁入之数应有四千四五百万两,岁出之数约需三千八九百万两。按额核计,倒有盈余;但是,以近今十数年计之,海疆、回疆及各处军务,东、南两河工用,南北各省灾务,统计例外用款(注:清代财政上称河工、赈灾、军费等为例外支出,依靠捐例收入和动拨财政结余来解决。),多至七千余万两,清查库亏九百余万两;而岁额所入,除豁免、缓征、积欠等款,前后牵算,每岁不过实入四千万两上下,所以,实际的收支情况是入款有减无增,出款有增无减。(注:《大学士管理户部卓秉恬等折》(道光三十年四月十一日),《货币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170页。)随后,库储情况更见恶化。大学士管理户部卓秉恬不得不又在密折中再度向道光陈述:截至本年十月三十日(1850年12月3日),国家银库实在现银只有一百八十七万余两,连已拨末解及起解在途各银二百二十五万余两,共银四百一十二万余两。(注:《管理户部卓秉恬密折》(道光三十年十一月十七日),《货币史资料》第1辑上册,第171页。)非常具体地反映了国库空虚的景象。这期间知悉内情的内阁官员常为之惶惶不安,所谓府库日虚,征求益急,当此之时,会计之司左支右绌,一筹莫展(注:道光二十六年内阁学士朱嶟语,见《皇朝政典类纂·钱币四》,光绪二十九年刊印。)。关于道光朝后期国库空虚的缘由,上述通政使司副使王庆云也曾有所论析,颇有参考价值。他说:综核今昔出入大数计之,盖今之视昔,绌于入者二,溢于出者一。各省地丁岁额三千二百余万,迩来实征,止二千八九百万……盐课岁额七百四十余万,迩来实征,常不及五百万;河工之费,嘉庆时只一百余万两,当时值钱一百余万串,迩来增至三百五六十万两,而银价倍加,是七百余万串矣,四十年间增至五倍(注:王庆云:《敬陈正本清源疏》,《道咸同光四朝奏议》,台北商务印书馆1970年版,第901页。)。国家岁入和岁出呈现为入者日少,出者日多,国库安得不趋于空虚?王庆云在分析晚清财政状况的演变中,提到了嘉道年间银价倍加对财政的影响,很值得注意,可惜他仅仅一笔带过,不曾稍作分析。实际上他所说的银价问题,就是指嘉道以来日趋严重的银贵钱贱问题,它与国家财政盈绌既有密切关系,自然也有其独特的内容,惟两者互相激扬,成为晚清财政货币两大棘手问题。如所周知,出现于嘉道年间严重的白银外流问题,源于西方殖民主义者的鸦片贸易和走私。177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实行鸦片专卖以后,渐冉形成鸦片走私狂潮。西方列强对华鸦片贸易及其走私活动的直接后果,是使得从16世纪以来中国与欧美的海上贸易情势起了根本变化,它破坏了中外贸易的长期走向,逆转了300年来中国对外贸易一直维持着的贸易出超和白银入超的局面。可以查阅到的统计资料表明,中国的白银外流至晚在1817年即已开始了;其后10年,中国对外贸易的运作便已经感受到大量白银外流所导致的困扰,其数额从1826-1827年的300余万两、1830-1831年的500余万两,一直上升到1833年接近1000万两的事实(注: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科学出版社1955年版,第36页。),这种逐步上升的趋势继续到鸦片战争前夕,强烈地震动了晚清社会的经济生活。鸦片战争后,中国白银外流的严重程度仍有增无减,不能不引起国内银价上涨和制钱价值下跌的后果。它有力地冲击了清政府历来规定的纹银1两兑换制钱1000文的标准。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便有记载说:近数年来,每洋钱一枚可易钱1300文,银则以6钱之重可易(钱)1000文,较昔加倍。(注:《近代史资料》总2号,第43页,转见杨端六《清代货币金融史稿》,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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