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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行动培训2011年3月杨忆兰国家测绘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主要内容一、《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背景二、《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三、加强涉外测绘监管的措施和建议一、《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背景近年来查处的部分涉外测绘违法案例一览1.南京曼普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中日合资)非法测绘案2.日本公民大林成行等人在新疆和田非法测绘案3.威海韩世电子有限公司(华仁农场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测绘案4.日本公民相马秀广等人在新疆非法测绘案5.日本爱信艾达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在沪非法测绘案6.日本公民佐藤正光等人在江西非法测绘案7.美籍华人叶雷(YIPRAY)在贵州非法测绘案8.日本公民森安孝夫等人在陕西非法测绘案9.美籍人员RamonArrowsmith等在新疆非法测绘案10.日本公民宫本毅等人在吉林非法测绘案11.美国公民卡尔·海文在河南洛阳非法测绘案12.唐纳·塞巴斯蒂安等三名英国公民在新疆阿克苏地区非法测绘案……涉外测绘违法案件调查外国的组织和个人来华非法测绘呈多发态势涉外测绘违法活动的四个主要特点:主体多元化领域宽泛化途径多样化危害长远化1、地理信息事关重大数据量大、现势性强、定位精度高,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2、追逐经济利益导航定位、互联网地图等服务需求快速增长,商业前景诱人,一些公司铤而走险。3、敌视心态作祟一些国家或地区冷战思维不改,对我国采取敌视或防备姿态。地理信息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涉外非法测绘活动多发的原因保密意识差宣传不够深入,保密教育不到位发现难度大涉及领域广、技术先进、手段隐蔽制裁力度弱查处工作协调性要求高,法律依据不足,处理力度偏弱2009年4月18日,李克强副总理在《国土资源部关于2008年加强网上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批示:“要抓好落实工作!以切实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2009年—2010年七部门联合开展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涉证、涉图、涉密、涉网、涉外、涉军”违法案件为什么要制定《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一)规范和调整外国人来华测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二)履行好政府职能是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三)贯彻实施《测绘法》和《行政许可法》的需要(四)制定《办法》也是对外交流和测绘事业发展的需要二、《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8号令)2007年1月19日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中外经济、科技的交流与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以下简称来华测绘),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来华测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二)不得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秘密;(三)不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来华测绘的审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来华测绘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第五条来华测绘应当符合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测绘活动中涉及国防和国家其他部门或者行业的国家秘密事项,从其主管部门的国家秘密范围规定。《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测绘,必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依法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以下简称合资、合作测绘)。前款所称合资、合作的形式,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资、合作企业。经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开展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时,需要进行一次性测绘活动的(以下简称一次性测绘),可以不设立合资、合作企业,但是必须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批准,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测绘人员共同进行。《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合资、合作测绘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大地测量;(二)测绘航空摄影;(三)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四)海洋测绘;(五)地形图和普通地图编制;(六)导航电子地图编制;(七)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测绘活动。《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合资、合作测绘应当取得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合资、合作企业申请测绘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及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二)符合《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三)合资、合作企业须中方控股;(四)已经依法进行企业登记,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第九条合资、合作企业申请测绘资质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中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二)中方控股的证明文件;(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四)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测绘资质许可依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提交申请:合资、合作企业应当分别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二)初审: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及时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初审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三)审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初审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送军队测绘主管部门会同审查,并在接到会同审查意见后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四)发放证书: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审查不合格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申请一次性测绘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一)申请表;(二)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和有关资信证明;(五)测绘活动的范围、路线、测绘精度及测绘成果形式的说明;(六)测绘活动时使用的测绘仪器、软件和设备的清单和情况说明;(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测绘成果不能满足项目需要的说明。《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一次性测绘应当依照下列程序取得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一)提交申请:经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批准,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开展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时,需要进行一次性测绘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开展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时,需要进行一次性测绘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提交申请材料;(二)初审: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开展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时,需要进行一次性测绘活动的,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受理后,应当及时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初审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三)审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或者接到初审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送军队测绘主管部门会同审查,并在接到会同审查意见后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四)批准:准予一次性测绘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向申请人送达批准文件,并抄送测绘活动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不准予一次性测绘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依法需要听证、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但是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第十四条合资、合作企业应当在《测绘资质证书》载明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一次性测绘应当按照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内容进行。合资、合作测绘或者一次性测绘的,应当保证中方测绘人员全程参与具体测绘活动。第十五条来华测绘成果的管理依照有关测绘成果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来华测绘成果归中方部门或者单位所有的,未经依法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测绘成果携带或者传输出境。《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来华测绘的监督管理,定期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一)是否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二)是否在《测绘资质证书》载明的业务范围内进行;(三)是否按照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内容进行;(四)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汇交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五)是否保证了中方测绘人员全程参与具体测绘活动。《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来华测绘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秘密或者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的行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撤销批准文件,责令停止测绘活动,处3万元以下罚款。有关部门对中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形成的测绘成果依法予以收缴:(一)以伪造证明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一次性测绘批准文件的;(二)超出一次性测绘批准文件的内容从事测绘活动的。《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依法批准将测绘成果携带或者传输出境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处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来华测绘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事项的,应当依法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内地从事测绘活动的,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三、加强涉外测绘监管的措施和建议1、我国的测绘事业已经形成初步的法律体系,统一监管的力度不断加大。2、涉外测绘监管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优势互补,齐抓共管。3、积极开展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保密意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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