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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毒种生物样本管理要求1目的对各区县疾控和医院上送的菌毒种生物样本的接收、保存、保管、领用、处理等各个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防止生物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检验及科研工作的开展。2适用范围各区县疾控和医院上送的菌毒种生物样本的管理。3工作要求3.1菌毒种生物样本的接收和保存3.11样本接收条线负责人在接收区县疾控或医院上送的菌毒种生物样本时,要做好样本验收,检查样本的包装、标识、性状、数量、体积等情况,并核对送样单信息是否完整一致。对不符合要求或者信息不完整的样本应拒收,对接收的样本要记录好样本详细信息,并妥善存放。样本登记表每月底以内网邮件形式上报科主任,由科主任定期向所长报送。3.12菌毒种生物样本保存完成检测任务或分离培养得的菌毒株,应及时进行封装并标识,选取合适的保存条件进行保存,填写菌毒种生物样本保存登记表,由科室统一集中保存。菌毒种生物样本保存登记表每月底以内网邮件形式上报科主任,由科主任定期向所长报送。3.2菌毒种生物样本保管各科室于每年年底对保存的菌毒种生物样本进行统计梳理,对已完成检验且半年内没有科研或其他用途的,统一移交到菌毒种库保管,移交工作由科室提出申请,经所长和菌毒种库同意,严格按照生物安全要求转运并做好交接登记工作。菌毒种库对菌毒种样本按要求进行保管,保管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所长和样本所属科室负责人。3.3菌毒种生物样本领用因工作或科研需要领用菌毒种生物样本的,须填写菌毒种生物样本使用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原因、需要使用的数量及归还日期。经科主任和所长同意,方可到菌毒种库领用,对于跨条线领用的需要征得条线负责人同意。领用时做好领用登记,实验过程中尽量不要反复冻融,完成实验工作后应及时归还。3.4菌毒种生物样本销毁对需要销毁的无效或无用菌毒种生物样本,由条线负责人提出销毁申请,经科主任和所长同意,由菌毒种库负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4支持性文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本文标题:菌毒种生物样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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