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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高速公路二次交通事故的分析研究摘要摘要: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为车辆运营提供了良好的行车条件,极大的改善了道路交通运输状况。但随之带来的交通事故也在明显增加,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危害和损失。高速公路二次事故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一种形态,除了具有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共性之外,还具有其特殊性。一般来说,高速公路二次事故和初次事故有明显的相关性,后果比前者更严重,影响更大,直接威胁到初次事故逃生者、事故救援人员和现场勘查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与高速公路初次事故相比,二次事故有较高可防性和可控性。因此,开展高速公路二次交通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对于预防二次交通事故,提高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二次交通事故的定义定义:高速公路二次交通事故是指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交通事故现场堵塞,人员、车辆、抛洒物等与过往车辆发生碰撞导致再次发生事故,目前在我国境内高速公路发生的二次以上交通事故大多发生在急变陡坡地段或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中,且因其起因急,司机反应不及时造成采取措施不力往往引发多车连续相撞和群死群伤等恶性重特大事故,成为目前高速公路按全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交通事故的时间分布01交通事故的空间分布02交通事故气候分布03交通事故的分布特征:一、交通事故的时间分布:交通事故在一年的不同月份、不同日期,一天的24小时内分布具有相当的稳定性1、24小时区间分布受人们生活规律的影响,高速公路上的交通量在一天的24小时中各不相同。即使同样在白天,交通量也有很大的区别。因此,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分布随时间段不同有着明显的区别。据我多方查找数据得出高速公路在半夜至凌晨时间段发生事故较多,原因多为黎明时分交通流量减小,主要为长途运输货车,这些车拉货较重,车况较差,违章较多。这段时间也是驾驶员最疲劳阶段,加上光线昏暗使之注意力不集中,人体大脑兴奋性减弱反应迟钝,形成事故隐患,从而诱发交通事故。黎明时分驾驶员的疲劳程度也与其他时段不同,由于彻夜行车造成驾驶员睡眠不足并逐渐积累,至黎明时分达到了极限,这事的疲劳多为累积疲劳。疏忽大意,判断错误现象的出现与疲劳驾驶有着直接的连续。同时,这一时段事故多发也与初次事故无法得到及时救援有关。2、季度分布研究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季度分布情况,目的在于有针对性的在不同的月份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制定相应的对策,以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有的季度,或是雨雪天气多,或是雾天多,影响路面状况及驾驶员视距,当遇到紧急事件时,由于采取措施不及时,引发多起交通事故;同时再遇上运输高峰期,不利的天气、不良的路面状况和繁重的交通负荷导致了行车条件的恶化,事故因此多发。二、交通事故的空间分布高速公路系统由基本路段(不受匝道附加合流、分流及交织流影响的高速公路路段)、匝道连接段、交织段机立体交叉、收费站和驶入驶出收费站的连接道路等组成。(1)基本路段高速上基本路段的里程最长,因而发生事故比例较高。(2)收费站收费站90%事故为刮、撞收费亭。事故原因很大一部分是由于轿车行驶速度较高,在需要减速的情况下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另外违章装载、驾驶员疏忽大意和操作不当及个别收费站位于坡道上,设置位置不利于行车安全也产生一定的影响(3)立交立体交叉上的交通事故除驾驶员自身原因,不熟悉立交结构形式外,均可归结为:交通设施设计不当,对安全行车起不到很好的诱导作用。(4)驶入驶出收费站的连接道路这些地方时有事故发生归结原因可能由于驾驶员习惯了在高速公路上高速行驶,虽然进出收费站需要降低速度临时停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驾驶员反应迟钝的现象,但是从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口处的连接道路上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交通事故。因此,在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连接道路上,应该采取一定的减速措施来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如设置变速车道,设置坡形路面等。三、交通事故气候分布正常天气,雨天雪天雾天相比较正常天气反而事故较多占到51%。原因是正常天气下驾驶条件良好,车速较快,且驾驶员的随意性较大,所以一旦发生紧急状况,难以采取一定的措施避免碰撞。由于碰撞能量大,不可避免的将会造成严重的事故伤亡。雨雪雾和冰冻等恶劣气候条件给行车条件增加困难,容易诱发交通事故。将近49%事故发生在不良的天气条件下。其中雾天发生的交通事故比较频繁,且事故伤亡率较高。雾天行车,能见度降低,视线严重受限,极易发生恶性追尾事故。雨雪天路面摩擦系数不到干燥路面的一半,而且摩擦系数随速度增加而急剧降低,因而车轮易打滑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可见,交通事故的发生与灾害性天气关系密切。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致因机理从系统论的观点看来,高速公路交通系统是由人、车、路(含整个环境)等因素构成的复杂系统,这些组成要素又各为子系统。系统中驾驶员从道路交通环境中获取信息,这种信息综合到驾驶员的大脑中,经判断形成动作指令,指令通过驾驶员操作行为,使汽车在道路上产生相应的运动,运动后汽车的运行状态和道路环境的变化又作为新的信息反馈给驾驶员,如此循环反复,完成整个行驶过程。当这些因素组成道路交通系统这个整体时,他们之间就形成了相互依赖的关系,他们本身的可靠性程度和他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决定了这个复杂系统的运行状况和交通安全水平。交通事故作为这一动态系统的随机事件,是在高速公路交通系统失衡状态下的产物。这三要素中潜在的危险性,主要体现在主观方面(驾驶员、乘客、行人等交通参与者)的不安全行为和客观方面(道路、车辆、交通环境等)的不安全状态。只有这三大要素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才能使高速公路交通系统在这个大系统处于最优状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构成因素分析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驾驶员主观因素分析1驾驶员视觉因素分析从高速行车时驾驶员的视觉特性、不同车辆的驾驶视野特性、车辆的自然加速、减速特性、驾驶员的操纵特性及车速的顺应特性六个方面分析来看,车速高,驾驶人的视觉变差,容易发生追尾事故。汽车驾驶员通过视觉机能从交通环境中获得80%以上的交通信息,从额实施驾驶操作。行驶中驾驶员的视觉判断能力与车速有关,车速越高,判断能量越差,同时驾驶员观察人、物的视线焦点越远,这样就容易导致车辆的追尾事故。其中对驾驶影响较大的是动视力和视野。动视力是指驾驶员眼睛能看到的空间范围。汽车高速行驶时驾驶员的视野变得很狭小。低速行驶时,驾驶员能透过挡风玻璃,清晰得看到前方全景。随着车速的提高,近处景物相对汽车移动的速度在提高。汽车高速行驶时,由于近物也在快速移动,在驾驶员的视网膜中来不及成像,因而变得模糊不清,只有玻璃中间的远处景物还可以看清,使注视点前移。车速越快、视野越小,注意力随之引向景象的中心而置两侧于不顾,易形成“隧洞视”现象,使驾驶员易于疲劳甚至打瞌睡,从而引发追尾等交通事故。不同车型的驾驶视野差异,造成追尾事故,除了追尾事故,除了车速对驾驶视野有较大影响之外另一各重要影响因素就是车辆类型。载货车的视点高,大致在2.5m左右,约为小汽车视点的2倍。显然车辆静止时的驾驶视野,载货车要比小汽车要好。在载货车上可以从小汽车顶部看到前面道路情况。在一般道路上的混合交通中,载货车驾驶员居高临下,能较大范围的观察到道路情况。同时由于在一般道路上行车,车间距易保持,不需要过多地考虑各车辆的车速差,所以载货车的视野较小汽车要好些。但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情况却不同。由于载货车和小汽车的视点高度不同,决定了他们在高速行驶时各自的驾驶视野特性。这一点从驾驶员的驾驶姿势就可看出。对于载货车,驾驶员的肩部比方向盘的位置要高,大型载货车更是如此,驾驶员操作方向盘时呈前倾的姿势。这样大型载货车的驾驶视野自然向下倾斜,驾驶员的视野中大部分是路面情况,道路前方的情况接受不到,时间一长,这些大型车驾驶员养成了几乎不看远方的驾驶习惯。对于小汽车的驾驶视野,由于驾驶员在驾驶中手臂大致与肩同高,高速行车时,驾驶员的背基本是靠在座椅上的,视线几乎水平。这样发动机机罩前的路面情况不在视野之内,而前方的情况都在视野之中。如观察路面3-5米远的限速标志,从小车上看一般不足2米,而大型载货车上看,则判断6-7米有的甚至有8米距离。2驾驶员长时间疲劳驾驶因素在高速公路上,一般车流都以车群的行驶出现,并且同类车集中在一起,载货车与载货车同行,小汽车与小汽车同行的现象时常可见。与此同时,同行载货车中,由于满载货与空车的特性差别很大,及时不是疲劳驾驶,稍不留神,也会出现问题。而驾驶人员因长时间驾驶很容易造成身体各部分反应的滞慢。对于满载车在上下坡处,速度会发生自然变化。坡道伴有自然加速。自然减速,这对于载货车来说,由于荷载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别。如满载车与空车相比,自然加速比空车慢,而自然减速要比空车要快,一旦有自然减速,速度则很快地降下。驾驶意识正常时,对于不同情况应适当控制相应速速,但实际上,由于驾驶员疲劳造成意识地下后,容易漫不经心的随意驾驶车辆。这种随意驾驶的车辆与车群混杂在一起,与车流中的其他车辆的关系极不协调,车流便发生混乱。当他与前车距离缩小到极限时,常常猛踩制动,顷刻间追尾事故就发生了。3超速驾驶因素4跟车距离相对不足跟车距离过近而前车突然采取制动或者变道等措施时,后车往往因距离过近无法在短时间内跟进采取措施导致追尾事故。从匝道上路进入主线车道时,也会遇到这种情况,合流车辆需要将车速加速,如果合流车辆与前车跟车过近也较容易形成追尾,还会使后方行驶的车辆与合流车辆发生追尾。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客观因素分析1平面线形由直线、圆曲线、缓和曲线三要素构成。高速上以曲线为主再连以缓和曲线或直线,使路线顺畅满足行车要求。1)直线汽车在直线上行驶方向明确,驾驶操作简单。但研究表明过长的直线对高速公路行车安全不利。直线过长易使驾驶员感到单调、疲倦,车间距确认困难,易于产生尽快驶出直线的急躁情绪,一再加速而最后超速,遇到紧急情况来不及反应,这样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2)曲线半径一定的曲线半径会使驾驶员产生适当的紧张感,从而使交通事故减少。但是,平曲线半径不可以过大或过小统计表明,12%的交通事故发生在平曲线处,并且在半径愈小的曲线路段上,发生的事故愈多,即曲率越大,事故率也越大,当曲率大于10时,事故率急剧增加。3)曲线转角在平曲线路段上,许多情况下,转角对事故数量的影响,要比曲线半径的影响大。高速公路二次交通事故分析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因素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国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差而是道路自身存在得缺陷,三是道路安全执法存在不足从实践看,二次事故的发生与初次事故存在着因果关系,是在初次事故发生以后,因初次事故现场的各种因素引发的事故。因此,在处理初次事故时,认真做好二次事故的预防工作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显得更为重要。初次事故的因素初次事故处理的因素驾驶员的因素道路环境的因素单击此处添加标题1.初次事故的因素初次交通事故人员包括肇事司机、车主和乘客1肇事司机、车主失当行为表现(1)未随车携带危险警告标志,事故发生后未能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虽然携带警告标志,但事故发生后没及时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事故发生后未启用机动车危险警告灯事故现场缺乏应有的警告作用,影响来车方向车辆的行车安全。(2)驾驶员车主未能意识到发生二次事故的可能性和危险性,事故发生后急于检查车辆损失、修理故障,没及时采取必要躲避措施,让自己以及乘客随车留在超车道、主车道上,在高速公路上逗留、行走,没留意高速行驶的来方车辆,在无意中置身于极容易被撞击的危险位置。(3)当事人为争取个人的最大利益,忙于扯皮争吵推脱责任,一些单方简单事故、双方轻微事故,在减少占用道路资源不影响事故处理的情况下,以保护现场为由赖在原地,全然不顾占用大量道路资源,长时间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2乘客失当行为表现事故发生后,有的乘客交通安全意识低,在好奇心理、焦急心理和逆反心理的影响下,在高速公路上围观事故现场,随意在高速公路上逗留行走,未及时移到高速公路护栏外的安全装置,或转移到安全位置后又偷偷返回事故现场围观,置身于可能被来方车辆撞击的危险位置,给正常交通秩序造成进一步破坏,诱发二次事故。
本文标题:预防高速公路二次交通事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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