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发展的意见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发展的意见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低碳发展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不断加快战略重组和开放发展,加速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大企业大集团迅速做强做大,带动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快速发展,为实现“两个加快”提供强有力支撑。(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12年,我省纳入培育范围的大企业大集团(以下简称“培育企业”)营业收入超800亿元的企业1-2户,新增500亿元的企业3户,新增100亿元的企业12户,新增50亿元的企业20户。二、推进培育企业快速扩张(三)加大项目建设扶持力度。简化投资审批程序,培育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经省级有关部门论证核准后,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审批权限属省及省以下的具体投资项目,由企业按规划分步实施,报有关部门备案。培育企业可据已核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办理土地、环评、安全等相关手续。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积极帮助培育企业建设项目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省级工业类项目扶持资金每年40%以上用于支持工业类培育企业项目建设,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10亿元、20亿元及30亿元以上的年度重点工业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金额分别不低于100万元、200万元及300万元。鼓励农产品加工培育企业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原料基地,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大中农产品专用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等,给予倾斜支持。其他省级相关扶持资金也要予以积极支持。充分运用增值税转型等政策促进培育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等量淘汰”的落后产能指标优先投放培育企业技改项目。鼓励培育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培育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相关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应纳所得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对培育企业新开工项目,在建设期内应缴纳的征地管理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等省有权减免的规费予以免收。(四)大力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对培育企业依托优势产品进行精深加工、拉长产业链的项目,优先纳入各类项目扶持计划予以重点支持。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引导培育企业进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将培育企业开发的战略性新兴产品优先纳入省战略性新兴产品培育发展规划予以重点培育。省有关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向培育企业新兴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倾斜。培育企业列入省战略性新兴产品规划的产品,由同级财政部门在三年内按其新增增值税本地留成部分的50%增加安排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按规定用于支持培育企业发展。符合规定条件的培育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0年修订)》所列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2010年修订)》所列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按照《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09年版)》(发改产业〔2009〕1926号),对培育企业列入目录的一般贸易项下的先进技术、机器设备和原材料给予进口贴息支持。探索建立省级进口贴息专项资金,对培育企业以一般贸易进口我省急需的先进技术、机器设备和原材料等参照国家有关进口贴息办法予以资助,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订。(五)支持培育企业发展现代服务业。鼓励和引导民营培育企业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支持其参与地方中小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对纳入培育企业名单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更新改造技术设备、建设及改造配送中心、建设和改造物流信息系统给予资金扶持。支持培育企业加快建设与其主业配套的现代物流网络。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培育企业开展现代化服务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重大项目建设。(六)推动培育企业战略联合和兼并重组。支持培育企业开展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鼓励银行业机构向培育企业发放并购贷款,支持培育企业以并购、参股等方式参与国企改革和不良资产处置。对培育企业兼并收购破产、停产、困难企业,涉及房地产产权、矿权变更的,免缴交易费,并依法享受相关契税优惠政策。被兼并企业的天然气等配额指标,直接划转兼并企业使用。在本省范围内,培育企业因跨区域联合重组所带来的地方利益变动,可由相关政府协商建立产值、财税等分成机制。支持培育企业向资源富集地区扩张,鼓励培育企业通过收购、参股等方式,参与国内外矿产资源开发,在国内、海外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基地。放宽对培育企业经营范围限制。培育企业的分支机构经营确有需要的,其经营范围可以超出主体经营范围,对其中涉及前置审批的由分支机构办理。分支机构不在省内同一市县的培育企业,实行统一核算、统一购进、统一信息化管理的,需要由总分支机构实行增值税预征清结算的,经培育企业报省国税局审批后,可实行预征清结算。(七)引导发展军民结合产业。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支持培育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和收购等形式,参与军工企业改组改制。推动培育企业开发军民两用高新技术产品,支持培育企业按有关规定获取相关军品生产准入资质,承担军工科研生产任务。将军工类培育企业的重点民品项目纳入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予以支持。一个纳税年度内,军工和军民结合培育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三、增强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八)引导培育企业建立健全研发机构。支持培育企业创建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对新批准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应用技术与研究开发资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相应给予100万元资助。支持培育企业开展对外研发合作,在境外设立或并购技术研发机构。力争到2012年,工业类培育企业全部建立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建立分享机制,鼓励培育企业采取收益提成、分红、技术入股、期权、期薪等方式引进和使用高级人才,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知识产权资本化。在重大发明、关键技术、产业化应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按《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九)支持培育企业牵头建立“产学研用”联盟。支持培育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省应用技术与研究开发资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省产业园区引导资金要予以重点支持。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优先推荐培育企业建立的“产学研用”联盟争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各类科技支撑计划支持。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优先支持联盟的科研成果转化。(十)鼓励培育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企业每年提取的技术开发费应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对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连续2年以上研发投入比例超过3%的培育企业,以及研发投入比例连续2年超过6%的重大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类培育企业,按平均研发投入的1%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培育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十一)支持培育企业节能减排项目建设。优先推荐培育企业申报国家节能资金专项,积极帮助培育企业争取国家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示范项目,优先向国家推荐培育企业的清洁生产机制(cdm)项目。银行业机构要积极为培育企业的节能减排项目提供融资服务。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要重点支持培育企业节能减排项目,对年节约标煤5000吨以上的,经审核后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补助。省应用技术与研究开发资金中节能减排专项要重点支持培育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攻关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落实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税收减免政策,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减征政策,培育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且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十二)支持培育企业创建品牌。支持培育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积极推荐培育企业申报国家级品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力争到2012年培育企业新增10个中国驰名商标。积极支持培育企业并购海外知名品牌,帮助企业理顺商标权属关系,指导企业完善商标转让、续展、许可等管理工作,对成功并购的企业给予资助。支持培育企业商标国际注册,在境外注册成功的,按注册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加大对培育企业打假维权保护力度,根据培育企业产品的被假冒、品牌被侵权的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或跨省保护行动。支持培育企业实施标准化战略,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承担各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进标准化自主创新,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对培育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支持培育企业开展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工作。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十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帮助培育企业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支持培育企业争取国家专利战略推进工程项目,指导培育企业建立和运用专利文献数据库。畅通专利申请“绿色通道”,重点资助培育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申请获取国内外发明专利,促进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帮助培育企业积极应对国内外专利纠纷。对培育企业依托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家发明专利进行产业化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达产后连续2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亿元的单个产业化项目,从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补助。四、支持培育企业拓展市场空间(十四)支持培育企业参与省内重大项目建设。放宽民间资本投资限制,支持培育企业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公路、地方铁路、港口码头、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市政设施、新能源开发等基础设施项目。省内交通、能源、原材料、民生事业等重点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培育企业生产的设备和产品。培育企业无须资格审查,可直接参与省内重点建设项目招标。在不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原则
本文标题: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发展的意见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26584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