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坍塌事故应急预案为了在施工现场发生坍塌事故时紧急抢救员工生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尽可能减少坍塌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结合本项目部所处环境的有关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坍塌事故是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地基未夯实、脚手架倒塌、塔吊等机械设备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以及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等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坍塌事故主要对人体引起碰撞、冲击等伤害。发生事故以后,受伤者轻则皮肉受伤,重则伤筋动骨、断肢致残,甚至危及生命。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2.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坍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2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危险源管理,做好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实施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抓不懈,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应急能力。2.3职责明确、各尽其责,坍塌事故发生时,应急救援人员应明确职责,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2.4相互协调、快速反应。各负责人员相互配合,保证坍塌事故的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在第一时间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2.5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图成立坍塌事故抢救领导小组:组长1名,副组长2名,组员不少于4名。小组成员若有特殊情况离开现场,必须相互转告,保持联系。领导小组下设常备办公室,常备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办公室,将其联系电话公开18631515160,以备发生紧急情况时联系。组成坍塌事故人员的救援组,人员由机关人员组成。3.2指挥组的组成及职责(1)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组长:赵永峰(经理)电话:18631513235副组长:崔有银(安全经理)电话:15530760518副组长:郝玉祥(执行经理)电话:18631515771组员:郑林红杨绍谦韩学山刘永健邢继伟(办公室主任副组长救援组办公室组长外部副组长组员事故现场18631515160)滦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315-7109177医院紧急电话:0315-7109147(2)指挥组职责:①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②检查督促做好坍塌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③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如事故扩大或出现重大事故应请求社会支援。④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⑤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的调配。⑥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⑦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原因、责任和处理意见公布与众。⑧负责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起草、组织、实施、日常安全工作及应急事故处理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部署、调度、指挥。(3)指挥组成员职责:组长职责: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及现场救援动态,负责重大决策和全面指挥。副组长职责:①协助组长做好联系、协调工作,贯彻总指挥的决策,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的具体行动。②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及现场救援动态,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报告事故与救援情况;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类别,影响范围组织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和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总指挥审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分公司及政府部门联系并报告事故情况;组织、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或协助应急抢险工程技术措施的制定;提供应急抢险工程技术支持;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工作。③负责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与传递;负责应急交通工具的配备及车、船、机票的购置;保持通讯渠道畅通。④负责提供应急抢险人力资源、专家信息;负责或协助应急抢险人员调配。⑤负责专项应急资金储备;事故发生后及时足额提供所需应急资金。⑥负责提供物资设备储备信息;负责或协助应急抢险物资设备的调配。组员职责:立即赶赴现场参加抢救工作,完成组长、副组长确定的任务。(4)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及分工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和全体职工都负有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是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各种事故的救援及处置。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任务、分工如下:①现场救护及治安维护组:组长:安全部部长成员:由项目设备物资部和项目部其他有关人员组成。职责:担负现场抢救、伤员运送、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挥员工疏散、现场保护等任务。②设备抢险组:组长:设备物资部部长成员:设备物资部、技术质量部门和项目部其他有关人员,应包括抢修必需工种以及设备、电气技术人员。职责:担负因事故造成设备损坏的抢修任务。③后勤保障组:组长:办公室主任成员:财务部、设备物资部和项目部其他有关人员。职责:担负抢险工作的后勤保障、信息报送、车辆调配和应急资金及物资保障。④善后处理组:组长:施工安全部部长成员:办公室和项目部其他有关人员组成。职责: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根据国家、行业标准,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作业区的存在引起坍塌的危险源进行详细辩识,并评价出重大危险源。针对重大危险源,采取相应的措施、方案,进行监督控制。并作出防范措施:4.1.1基坑坍塌的预防措施4.1.1.1基坑开挖的挖掘机司机必须持有效地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上岗作业。4.1.1.2基坑开挖前,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书面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认可,并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按施工顺序施工,严禁盲目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4.1.1.3对挡土墙、护壁桩、金属网网喷等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施工规范、规程,并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严禁违章作业。4.1.1.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不准进入与己无关的危险作业区,更不准在工地逗留嬉戏。4.1.1.5对可能发生的暴雨、连雨天气以及地下涌水,地面流水,下水道漏水,要采取遮盖,挖排水沟,降水井抽水等措施,防止土质松软造成塌方。4.1.1.6对地质情况复杂,可能发生异常、下陷及冻土解冻,边坡顶面静动载荷超限和周边有强烈震源震动引起的基坑坍塌,在采用防护防范的措施设计上,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预防。4.1.1.7严禁在照明不好的夜间从事施工作业,必须作业时应增加现场照明。4.1.1.8应按设计及时编制材料采购计划、采购合格的施工材料、对库存材料,使用前应对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或评估,确保工程质量。4.1.1.9基坑深度在1.5米以下应根据地质情况做基础开挖及防护方法的设计、编写施工方案。4.1.1.10施工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圈定危险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基坑周边做防护栏杆进行防护,4.1.1.11确保安全防护费用的投入,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安全投入的有效运行,也不得以资金紧张或图省工贪利,任意简化防护方法(放坡或不放坡)和防护设施的落实。4.1.1.12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没有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或防护设施不合格的禁止下道工序施工。4.1.2架体倒塌预防措施4.1.2.1架子工必须持有效地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架子工作业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认可,施工中严格遵守架子工程施工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设计的架子结构图组织施工,不准简化操作程序违章作业。4.1.2.2架子工施工前要对上道工序施工的场地平整、地面夯实质量和使用的周转材料、质量确认,质量不合格不准施工和使用。4.1.2.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不准进入与己无关的危险作业区,更不准在工地逗留嬉戏。4.1.2.4使用了密目网进行防护,加大了架子整体的风载荷,在搭设架子设施和施工中,应根据当地气象资料,充分考虑大风雨的坏环境影响因素,采取有效技术措施,提前做好预防。4.1.2.5要防止雨水浸泡使土质变得松软,应在架子两侧做好排水网络,防止架体下沉。4.1.2.6严禁在照明不好的夜间从事施工作业,必须作业时应增加现场照明。4.1.2.7当现场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雨、雪、大雾天气或露天应停止作业。4.1.2.8施工现场使用塔吊作业,塔臂的高度应距建筑外架子5米以上,塔机司机应随时观测钢丝绳套和吊物距架子的安全距离。4.1.2.9施工架子不准与井字架、外用电梯连接。4.1.2.10采购或使用旧的架杆、扣件,必须对其安全的可靠性进行评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4.1.2.11架子的搭拆,必须做架子的搭拆设计方案,并绘制架子的结构图,架子超过25米或挑架等,要有载荷计算书,不准盲目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4.1.2.12搭拆架子作业前,有关人员要对施工班组及个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4.1.2.13架子搭完后,要经有关部门分层、分段组织验收,确认质量合格后,办理签字手续,质量验收不合格或未办理验收签字手续,不准使用。4.1.2.14安全检查人员应组织架子工每半月对在用架子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1.2.15搭拆架子作业时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圈定危险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与作业无关人员不准入内。4.1.3临建、围挡倒塌措施4.1.3.1开工前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认可,要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不得因为是临建任意简化施工程序偷工减料。4.1.3.2不准在围墙内外、靠墙堆积建筑沙石料和弃土避免墙侧压超载荷发生倒塌。4.1.3.3围挡、临建设计应考虑基础开挖、大风暴雨、连雨天气等环境影响因素,采取相应对策,设计人员不能认为是临建工程,工期短等原因抱有侥幸心理。4.1.3.4不能因为是临建工程在建筑结构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周转料具。4.1.3.5临建、围挡工程要有设计并编写施工方案,并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双方签字认可。4.1.3.6临建、围挡要保证施工质量、竣工后要组织验收。不准盲目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4.1.4塔吊倒塌措施4.1.4.1塔吊司机、司索、指挥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件上岗,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1.4.2塔吊属特种设备,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大修作业人员施工前必须接受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认可。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施工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顺序施工、不准任意简化施工程序违章作业。4.1.4.3塔吊安装前应对上道工序施工的塔吊基础、预埋件的质量进行确认,不合格的基础不准安装。4.1.4.4起重机的塔身不得悬挂标语牌,避免增加风载荷。4.1.4.5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塔吊的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浓雾等恶劣气候时塔吊停止使用,移动式塔吊应停在轨道中间,塔臂应放松回转制动,转到顺风方向,吊钩提升到臂杆顶端2-3米处。4.1.4.6如遇高温、高寒气候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遇大风雨雪雾天气应停止作业,并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加以防护。4.1.4.7塔吊安装高度(起吊重物距建筑物)应大于建筑物2米以上。现场的多台塔吊作业、塔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塔身、水塔、高耸物体与另一台塔吊、吊臂、起吊物品)水平距离不小于2米,高位塔机和低位塔机上下间距(包括吊装重物)垂直距离不小于2米。4.1.4.8塔吊安装、顶升、拆卸、大修必须根据原厂说明书要求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作业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方可组织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必须设专人指挥,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4.1.4.9严把塔机安装顶升改造大修质量关,除自检外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检,质量不合格或未报检的禁止使用。4.1.4.10对在用的塔吊的各种限位、保险装置、基础、轨道附着装置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塔吊不准带病运行。4.1.4.11加强对操作人员安全规程、劳动纪律、安全常识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
本文标题:坍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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