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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法的概述一、法的概念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4、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5、本质是统治阶级的体现注意:1、规范性。判断:1、法是社会规范的一种。2、规范性是法律所特有的。3、权利义务为内容A\法是如何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通过权利和义务的设定B、通过权利义务来调整社会关系是法特有的方式。4、国家强制性法以外的的社会规范是否具有强制性?例:下列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法律和道德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均具有规范性B.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而道德主要通过社会舆论和内心自律得以实施C.违法行为一定是违反道德的,但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都违法D.法律和道德可以互为促进C二、法的本质法的本质,一般从国家性、阶级性和物质制约性层次把握。1、国家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形成方式、实施方式)2、阶级性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是统治阶级的意志。3、物质制约性指法的内容和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三、法的作用1、含义: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包括规范作用、社会作用。规范作用:法基于其规范性对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社会作用:法作为社会关系调整器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例题、法的社会作用对象是下列哪个选项?A人的行为B人的思想C社会关系D人的情感2、规范作用的分类A、指引作用:指法对本人行为所起到的导向、引路的作用。示例:《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B、评价作用:指法律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示例:张律师告诉王某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C预测作用指人们根据法律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示例;董事长考虑到如果自己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对方肯定会申请仲裁要求巨额赔偿。D、教育作用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E\强制作用:法可以用来制裁、约束违法犯罪行为。3、社会作用的分类包括两方面A、政治职能,即维护阶级统治B、社会职能即履行社会公共服务。五、法律关系1、概念: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的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注意:a\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b\法律关系是合法的社会关系。判断:1、某研究会章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法律关系。2、甲某因赌博欠乙某3万元的债券债务关系。2、法律关系的要素A主体B内容:即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C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A主体:自然人、法人权利能力、行为能力B、内容C、客体重点识记客体的种类:1、物(物权的客体)2、行为(债权的客体)3、智力成果(知识产权的客体)3、法律关系的分类A\根据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分为隶属型的法律关系(主体地位不平等)平权型的法律关系(主体地位平等)B\根据法律关系中法律主体权利义务是否一致分为单务的法律关系双务的法律关系六、法律部门含义: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示例:民法法律部门行政法法律部门刑法法律部门:《刑法》、刑法修正案、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最的的决定。七、法律体系1、含义: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部门法体系)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划分为一下七个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法律部门;民法法律部门;行政法法律部门;经济法法律部门;社会法法律部门;刑法法律部门;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八、法系概念:根据若干国家和地区基于历史传统原因在法律实践和法律意识等方面所具有的共性而进行的法律的一种分类,它是这些具有共性或共同传统的法律的总称。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二者之主要区别?1)法的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正式的法的渊源只是制定法,判例在法律上不被认为是具有正式意义上的渊源,法被理解为抽象规范;英美法系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2)法典编纂的不同:大陆法系一般采用法典形式;英美法系往往是单行法律、法规。(3)在适用法律的技术方面不同:在大陆法系,法官审理案件,首先考虑制定法如何规定,然后按照有关规定和案情作出判决;英美法系的法官则首先考虑以前类似的判例,将本案的事实与以前的案件事实比较后概括出可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规则。(4)法的分类不同:大陆法系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私法主要指民法和商法,公法主要指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程序法,进入20世纪后又出现了社会法、经济法、劳动法等公私法两种成分的法;英美法系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无公法和私法的之分,普通法是在普通法院判决基础上形成的全国适用的法律。衡平法是由大法官法院的申诉案件的判例形成的。(5)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大陆法系一般采用审理方式,以法官为中心,奉行干涉主义;英美法系采用对抗制,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角色。九、法的制定含义:即立法。法的制定是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2、立法的基本原则3、立法的程序(四个步骤)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讨论——法律的通过——法律的公布下列关于法律部门的表述正确的有()A.一国法律体系是由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有机组合而成的B.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重要标准C.法律制度是组成法律部门的最小单位D.行政法是我国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ABD例: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B.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备C.中华法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D.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C属于平权型法律关系的是A.行政许可法律关系B.民事合同法律关系C.婚姻法律关系D.遗产继承法律关系BCD十、法的效力含义:法生效的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时间有约束力。(一)、法对人的效力1、属人主义: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不论其身在何处。2、属地主义:法律只适用于该过管辖地区内的人,不论其是何国公民3、保护主义:任何侵害了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国籍和所在地域,都受该国法律的追究4、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保护主义相结合。(现在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二)、法的空间效力法律在哪些范围内生效的问题。——(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领域)领陆、领水、领空驻外领使馆船舶、航空器思考:是不是所有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都及于全国?甲是H国公民,某年夏天乘坐中国民航的国际航班来我国旅游,在飞行途中因琐事与邻座乙(我国公民)发生争吵,甲将乙打成重伤,对甲应按()处理。A.H国刑法B.我国刑法C.飞机最终降落国刑法D.国际法院B(三)、法的时间效力含义:指法何时生效、何时失效及法对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的问题。判断: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何时生效、何时失效的问题。1.法的生效时间:(1)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2)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3)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判断:法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同时,法一经公布即具有普遍约束力。2.法终止生效的时间:(1)明示的废止。(2)默示的废止。3.法的溯及力①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②法不溯及既往并非绝对。目前各国通例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例: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如无明文规定,依照惯例应该是()。A.通过三个月后B.批准之日C.公布之日D.公布三个月后C例:我国对法律溯及力问题,实行的原则是:A.法在任何情况下均溯及既往B.法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溯及既往C.法在一般情况下均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D.法在一般情况下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D我国《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这一规定表明我国刑法在有无溯及力问题上采用的原则是()。A.从旧原则B.从轻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D.从新原则C十二、法的实施含义:指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使他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状态进入实然状态。法的实施包括:法的执行(行政)、法的适用(司法)、法的遵守(守法)1、法的执行: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管理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2、司法:只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下列行为属于司法活动的是?A、人民政府依法出来甲乙之间土地使用权的争议B、人民法院根据起诉依法对甲乙之间侵权案的判决C、仲裁庭根据申请依法对甲乙之间合同纠纷所作的裁决D\人民检察院对甲的不起诉的决定。3、守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A、守法是主体B、积极的守法和消极的守法十三、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构成要素:1、违法行为人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或行为能力。2、违法行为一般应具有过错。3、违法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4、违法行为以违反法律为前提。5、违法行为必须在不同程度上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5岁小孩的行为在法律上不构成该小孩的违法行为。B、违法行为必须具备故意或过失。C违法行为必须是积极的作为。十四、法律责任含义: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或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1、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之间的关系。判断1、有违法行为必然产生法律责任。2、法律责任必然产生于违法行为。十五、法律制裁1、含义: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A:特定性B:被动型C:惩罚性下列属于法律制裁的是?A、小王因考试作弊被学校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B、小强不小心烫伤客人,主动赔偿医疗费200元。C、甲乙发生合同纠纷,双方仲裁,仲裁庭裁决甲支付乙300元。D、小红偷彩电,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分类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违宪制裁十六法与经济、政治、政策的关系及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相互关系。(讲义)宪法一、宪法的产生:1.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最早实行宪政)2.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确立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宪法性文件)3.1787年美国宪法(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二、核心价值: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宪法的核心价值09-11、我国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和广泛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制定的,充分反映了党的利益和意志。F三、宪法的分类1、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2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3、钦定宪法、协定宪法、民定宪法国家机构一、国家机构的概念和构成1.国家机构的含义:组成国家机器的一切国家机关的总和。2.国家机构的基本构成: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二、我国的国家机构(一)社会主义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1.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由国家权力机关民主决定;法律和决策的执行,必须高度集中,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决策——民主;执行:高度集中)2.遵循中央统一领导,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等级职权。大连06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所遵循的原则是()。A.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B.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创造性C.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D.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自主性、创造性A(二)我国的国家机构:1.全国及地方人大及其常务
本文标题:法律基础知识和宪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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