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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促进失地农民充分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就业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解决好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是关系到农民今后生存及长治久安的大事。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在亲身经历与自己的生产方式迥然不同的巨大变革中,失地农民因文化程度不高、缺乏就业技能,在就业方面处于劣势,为认真做好失地农民就业促进工作,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确保失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一)基本情况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失地农民15773人,劳动力年龄范围内人。其中:女性劳动力7402人,1男性劳动力8371人;初中及以下10359人,高、职中4615人,大专及以上799人。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11171人以多种形式实现了就业再就业。其中,企业吸纳1139人,转移输出4893人,灵活就业911人,自谋职业人3211,其他形式就业1017人。(二)存在的问题1、劳动力就业结构性矛盾凸显。近年来,随着南川工业园区岗位增多,多方位的协作联动招聘,所提供的就业岗位个数大量增加,但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仍普遍存在。究其原因:一是农村劳动力中年龄偏大、技能单一,难以满足用人单位需要;二是本地企业因工资水平低、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等削弱了对求职者的吸引力,即使招用成功,也很难稳定;三是异地就业受家庭、生活习惯等因素制约。2、统筹城乡就业工作任务艰巨。长期以来,我区的就业工作着力点主要在街道、社区,随着形式的变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失地农民就业逐步主要工作之一,给繁重的就业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扶持就业的资金投入不足,职业技能培训经费、鼓励创业、扶持弱势群体就业、基层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公共专项服务活动等,都是给予和服务,都需要资金,但我区财政困难,无力给予支持。二、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促就业就是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大局意识,创新工作思路,突破工作难点。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以促进失地农民就业为目的,以乡镇、村(社区)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创新机制、拓宽渠道、优化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和就业条件,促进失地农民家庭中有劳动意愿和劳动能力人员充分就业。二、工作目标以就业、培训、维权、创业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为抓手,落实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强化技能培训、健全就业服务平台机构、实施困难援助、拓展就业空间,多渠道、多方式促进就业,有步骤地实现失地农民充分就业。重点解决2012年辖区失地农民家庭中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劳动能力和意愿人员推荐就业岗位,促其就业,使失地农户至少实现一名人员稳定就业。三、实施办法四、结合我区实际,将辖区失地农民纳入统一的失业就业登记制度和城镇就业服务体系。通过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劳务输出等方式,分三个阶段积极稳妥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第一阶段:筹划准备阶段(2012年2月1日--2012年3月29日)分两步进行:1、统筹做好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前期准备工作。一是相关街、镇、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把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细化措施。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各街、镇,在全区开展专项摸查登记工作,为每一位失地农民劳动力建立求职和培训档案,加强对不同年龄、不同知识结构、不同劳动素质的失地农民针对性的服务力度。与此同时,以后每半年进行一次统计调查,建立失地农民专项登记统计制度,及时反映就业、失业状况,摸清底数,掌握就业技能、培训需求、就业愿望摸清底数,掌握情况。2、加大岗位搜集力度。结合近期开展“春风行动”这一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依托南川工业园区企业,开展园区企业用工需求调查登记工作,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搭建好企业与劳动者双向交流的平台。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3月1日—2012年11月31日):2012年3月起,全面推进失地农民就业促进工作。为有效缓解当前部分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的用工信息不对称、对接效果不理想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供求匹配效率,近期,集中联合总寨镇、南川东路办事处、南川西路办事处组织开展2场以“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帮您尽早实现就业”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公益招聘会。根据摸查情况,及时为农民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信息下乡活动;围绕招商引资项目、工业园区建设,做好辖区内就业岗位的开发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建立了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需求的信息互动机制,实现了用工企业与农村劳动力的有效对接。同时,把企业用工岗前培训与农民就业技能培训联系起来,实施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创业。第三阶段:落实阶段(2012年9月1日—2012年11月31日):在全面摸清失地农民就业、失业状况的基础上,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大督促考核力度,确保当年实现失地农民充分就业的目标。四、具体措施1、想方设法拓宽就业渠道,力促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一是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新增就业的潜力;二是大力发展灵活就业的组织形式。当前尤应大力发展交通运输、商贸、旅游、餐饮、金融保险、教育培训、社区服务、中介服务等为重点的第三产业;三是采取放宽市场准入、税收优惠、加强投融资支持等措施,放手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四是通过广泛招商引资、大力启动民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宽就业空间,广开就业门路。创新工作思路,五是强化服务,增强招聘会实效和送岗位下乡,广泛收集和整理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信息,千方百计挖掘就业岗位,集中促进一批就业,促进更多的劳动者异地转移就业。2、加强管理,确保就业工作强力,实施规范。通过制定实施方案、目标考核办法和相关工作文件,强化各级部门组织领导促进失地农民充分就业的工作责任;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区与街镇、街镇与村逐级建立至上而下目标责任体系;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日常工作有计划、有措施、过程有检查;确保促进失地农民充分就业落到实处。3、发挥好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职能。街镇、社区要把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作为街镇、社区的重点工作切实抓好,失地村都要建立村级就业服务点,悬挂就业信息发布牌,并组建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突出抓好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就业服务功能的完善,强化基础管理和制度建设,做到“五清”(家庭情况清、生活状况清、技术特长清、择业愿望清、就业状况清),并实行动态管理。相关街、镇就业服务机构对辖区内失地人员要建立统一完善的以家庭户为单位的基本信息库,实现区、街、镇、社区(村)就业服务网络,定期发布岗位和政策信息,为求职者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鼓励、指导、支持自谋职业、自主创业。4、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失业资源管理体系。对年满16周岁(即不再升学的人员)以上,男55周岁以下、女50岁以下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各项就业政策的依据。发证机关应在备注栏注明其属。对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的,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经社区(村)核实公示、街、镇劳动保障所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为其提供就业援助5、因人因需施训,以培训促就业创业。对所有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安排委托定点培训机构予以培训。因地制宜,强化低技术、热行业培训和家政基地建设,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培训就业率。五、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把促进失地农民充分就业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发展本地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村社会的大事来抓,成立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工作的开展与协调工作。并将促进失地农民充分就业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区与街镇、街镇与社区(村)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实行检查,年终进行考核,完成目标的给予表彰奖励,完不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通过细化指标、明确标准、加大考核、奖惩分明来推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2、加强部门协调。进一步调整和加强促进失地农民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在区政府直接领导下,形成统一协调、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推进工作的有效机制。3、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失地农民充分就业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失地农民充分就业的良好气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失地农民充分就业工作的局面和氛围。4、加大扶持力度。通过向省、市争取,地方财政配套,逐步加大对就业就业资金的投入,全面落实扶持政策,促进失地农民充分就业。
本文标题: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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