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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修订的《永春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的工作预案。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主题词:水利防汛应急预案△通知县直有关单位: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抄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王远东书记,县政府叶一帆县长,县委徐春晖副书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1永春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群死群伤,制定山洪灾害防御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1.3编制原则1.3.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1.3.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1.3.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1.3.4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永春县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乡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及预案的编制。1.5预案编制和审批1.5.1县防汛指挥部负责编制县级预案,并组织辖区内各乡(镇)政府编制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1.5.2县级预案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审批,乡(镇)级预案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1.5.3预案有效期为五年,每隔五年修订一次。22基本情况2.1自然情况2.1.1永春县地处福建省中南部,戴云山东南侧,是晋江东西溪发源地的一个内陆山区县,地处东经117°41′55″--118°31′9″,北纬25°13′15″--25°33′45″之间,东接仙游,西连漳平,北与大田、德化交界,南和南安、安溪为邻。全境东西长84.7km,南北宽37.2km,全县总面积1468km2,地形呈长条状,东西偏北走向。永春县位于晋江东、西溪上游,也是晋江东、西溪的分水岭。境内主要溪流有四条,即晋江西溪上游的一都溪和坑仔口溪;晋江东溪上游的桃溪和湖洋溪。2.1.2永春县气候条件优越,由于处在两个过渡性气候带上,虽为内陆,但却明显属海洋性季风气候。在县境中部,以蓬壶镇的马跳为界,把全县分隔成为两个气候悬殊的地区,东区属“南亚热带”,西区属“中亚热带”,千米以上高山地区属“北亚”气候。一年四季分明,湿润多雨,夏长不酷热,冬短无严寒,日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7.7~20.4℃之间,极端最高气温39℃,极端最低气温-7℃,全县平均初终霜期数在44~93天之间。多年平均日照时数1886小时,年积温在6600~7000℃。多年平均风速1.9m/s,最大风速24m/s,风向偏北。全县多年平均降雨量在1600~2100mm之间,年降水变差系数为0.15,年降水分布不均,雪山南麓,吾峰和苏坑一带降雨偏多,其他地区相差不多,在1600~1800mm之间。年内降雨变化及相对变率为:雨季(3~6月)各地平均降雨量在750~1000mm之间,占全年总降雨量的47~49%,相对变率较小,在10~15%之间;台风季(7~9月)降雨受台风影响较大,多台风影响年雨量较多,反之则少,该季平均降雨量550~700mm,占全年降3雨量的37%,相对变率较大,均达25%以上;干季(10~2月)因受大陆单一冷气团控制,多晴冷天气,雨日少,雨量不大,平均降雨量200~300mm,占全年降雨量16%以下,相对变率除西部山区外,均大于30%。全县多年平均年径流深971mm,径流变差系数CV在0.26~0.27,最大径流深1980.2mm,最小年径流深462.6mm。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为950~1000mm,陆地蒸发量为650mm。2.1.3全县区域内地貌以中、低山为主体,属戴云山体系南伸支脉,主要山峰有天马山、天湖山、大白岩、五台山、百子尖、雪山等,海拔800m以上的中山约占土地面积的54%,海拔在500~800m的低山约占30%,海拔500m以下的丘陵占10%,盆地占6%,主要分布在桃溪、湖洋溪以及其他溪流两侧。以海拔1366m的雪山为群峰之完,东关桥外海拔83m为最低之处。境内中低山、陡坡、山沟、垄谷交错分布,溪谷地带散布有串珠状小盆地,以城关盆地为最大,其次还有蓬壶、达埔、湖洋、岵山等,这些盆谷阶地是本县主要的农业耕作区,桃溪、湖洋溪两侧是主要的农业区和茶果区。地质构造较为复杂,存在着华厦系、新华厦系纬向构造和北西向构造体系。岩性以花岗岩、凝灰岩、流纹岩、砂砾岩、石灰岩为主。2.2经济社会情况2.2.1全县行政区分为18个镇、4个乡,共有27个社区、209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55.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0.64万人,占总人口的72.7%。2.2.2永春县现为泉州市管辖的山区县,全县总耕地面积28.88万亩,人均耕地0.517亩。全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48.7979万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4.6079万亩。2009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197.57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175.74亿元,农业总产值21.83亿元。全县全年财政总收入8.14亿元,全县农民人均年纯收入7215元。国民生产总值155.97亿元。2.2.3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预测:根据永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永春县工农业总产值按9%的速度发展,到2010年达到189.7478亿元,工业总产值按10%的速度发展,2010年达到167.1145亿元。2.3山洪灾害成因2.3.1永春县山洪灾害主要是由台风带来的大风和暴雨造成,台风一般出现在7月至9月,永春县属全省暴雨中心之一。2.3.2各类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山洪灾害发生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1)地质地貌因素。山洪灾害易发地区的地形往往山高、坡陡、谷深,切割深度大,侵蚀沟谷发育,其地质大部分是渗透强度不大的土壤,如泥质岩、板页岩发育而成的抗蚀性较弱的土壤,遇水易软化、易崩解,极有利于强降雨后地表径流迅速汇集,一遇到较强的地表径流冲击时,从而形成山洪灾害。(2)气象水文因素。山丘区不稳定的气候系统,往往造成持续或集中的高强度降雨。据统计,发生山洪灾害主要是由于受灾地区前期降雨持续偏多,使土壤水分饱和,地表松动,遇局地短时强降雨后,降雨迅速汇集成地表径流而引发溪沟水位暴涨、泥石流、崩塌、山体滑坡。从整体发生、发展的物理过程可知,发生山洪灾害主要还是持续的降雨和短时强降雨而引发的。(3)人类活动因素。山丘地区过度开发土地,或者陡坡开荒,或工程建设对山体造成破坏,改变地形、地貌、破坏天然植被,乱砍滥伐森林,失去水源涵养作用,均易发生山洪。5山洪灾害的主要特点是:①季节性强,频率高。山洪灾害主要集中在汛期,尤其主汛期更是山洪灾害的多发期。②区域性明显,易发性强。山洪主要发生在山区,特别是位于暴雨中心的地区,暴雨时极易形成具有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山洪暴发,形成山洪灾害。③来势迅猛,成灾快。山丘区因山高坡陡,溪河密集,降雨迅速转化为径流,且汇流快、流速快、降雨后几小时即成灾受损,防不胜防。④破坏性强,危害严重。山洪灾害发生时往往伴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并造成河流改道、公路中断、耕地冲淹、房屋倒塌、人畜伤亡等,因此危害性、破坏性很大。2.4山洪灾害防御现状2.4.1防灾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1)群众防灾、避险意识淡薄。大部分群众对山洪的危害性还认识不清,不够重视,汛期降雨期间没有警惕性,对房前屋后的山体也不定期检查,对汛期期间的天气也不关心等,各种情况不一。(2)监测通信及预警系统。2009年《永春县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就防灾知识宣传、监测通信及预警系统、救灾措施、搬迁避让、防灾管理等作了具体要求,在大部分乡镇建立了雨量自动测报站及预警系统,健全和完善了县、乡(镇)、村、组四级互动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现已构建成一个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2.4.2防灾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由于资金投入难于满足实际需要,影响了山洪沟、泥石流沟、滑坡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工作的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主要以坡改梯为6主。3组织机构3.1县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县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合为一套班子,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县人武部负责人、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任副指挥,成员由县发改局、水利局、气象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卫生局、农业局、供电局、电信局、旅游局、监察局、武警中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根据需要抽调相关部门和人员成立水情雨情测报组、专家调度组、应急抢险组、医疗卫生组、安全保卫组、新闻宣传组、督查组等开展相应工作。3.2乡(镇)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在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乡(镇)设立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与乡(镇)防汛指挥部合为一套班子,乡(镇)主管领导任指挥,其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指挥部内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工作小组和2~3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人)。每个乡(镇)都要落实负责雨量、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并做好信息收集、记录和汇报工作。3.3村(居)防御山洪灾害工作组行政村(居)成立以村(居)支部书记为指导员,主任为组长,所有村干部为组员的防御山洪灾害工作组。工作组下设巡查信息、转移、抢险、保障等分队。同时,各村(居)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1~2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人)。每个村(居)都要确定一名信号发送员,并造花名册报送乡(镇)、县防汛办备查。74职责和分工4.1行政首长职责防御山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的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制订本地区防御山洪的规章、政策和制度。组织做好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防御山洪的意识。(2)根据流域总体规划,动员本行政区域内的力量,广泛筹集资金,加快本辖区防洪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抗御山洪灾害的能力。负责督促本地区重大清障项目的完成。(3)负责组建本辖区常设防御山洪办事机构,协调解决防御山洪经费和物资等问题,确保防御山洪工作顺利开展。(4)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本辖区防御山洪和台风灾害各项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5)根据本地汛情,及时做出防御山洪工作部署,组织指挥当地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防洪调度命令。(6)洪水灾害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保持社会稳定。(7)各级行政首长对本辖区的防御山洪工作必须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安全度汛,防止发生重大灾害。4.2县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防御山洪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统一指挥本辖区内的防御山洪工作。(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8足于防大汛抗大洪,部署年度防御山洪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的防洪职责,落实防洪任务。协调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御山洪准备工作的思想、组织、物资、技术“四落实”。(3)遇大暴雨、大洪水、台风等较大灾害时,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指挥协调防御山洪抢险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灾后要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生产自救,修复水毁工程。(4)督促和帮助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流域规划、流域防御洪水方案,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制订本辖区的防御洪水方案。(5)按水利工程的分级管理原则,组织落实每项工程的防汛负责人和技术责任人。(6)建立健全防御山洪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落实人员编制,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解决日常经费,常年开展工作。(7)建设和完善防御山洪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防御山洪工作的规范化、现代化。4.3县防御山洪
本文标题:泉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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