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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目录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2依据文件……………………………………………………………(1)3公司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置……………………………………(1)4评审权与评审制度…………………………………………………(3)5评委会与评审………………………………………………………(3)6申报条件及申报人资格的审核……………………………………(5)7评审材料……………………………………………………………(5)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6)9聘任…………………………………………………………………(7)10聘后管理……………………………………………………………(7)附录A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具备的条件…………………(9)附录B外语要求………………………………………………………(14)附录C个人述职报告的内容提要和应控制的时间…………………(15)附录D评分标准与计分办法…………………………………………(16)-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评审范围与要求、申报条件和资格审核,申报材料的内容和要求、聘任和聘后管理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管理、工程承包等专业技术人员。2依据文件《关于印发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机人[2007]271号】《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事部人职发(1990)4号】《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事部人职发(1991)11号】3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置3.1工程系列a)初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b)中级:工程师;c)高级:高级工程师、提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3.2经济系列a)初级:经济员、助理经济师;b)中级:经济师;c)高级:高级经济师。3.3会计系列-2-a)初级:会计员、助理会计师;b)中级:会计师;c)高级:高级会计师。3.4档案系列a)初级:管理员、助理馆员;b)中级:馆员;c)高级:副研究馆员。3.5政工系列a)初级:政工员、助理政工师;b)中级;政工师;c)高级:高级政工师。3.6翻译系列a)初级:助理翻译;b)中级:翻译;c)高级:副译审、译审。3.7医疗系列a)初级:医士、医师;b)中级:主治医师;c)高级:副主任医师。3.8药剂系列a)初级:药士、药师;b)中级:主管药师。3.9护理系列a)初级:护士、护师;b)中级:主管护师。-3-4评审权与评审制度4.1公司建立正常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工程系列每年评审一次,会计、经济、政工系列每两年评审一次(单年评审),其它系列按公司委托的评审单位的规定时间评审。公司的评审工作一般在9月~10月份进行。4.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权限分级分系列评审。公司负责工程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提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外)的评审;工程系列中提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会计和经济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工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某公司(以下简称某集团)评审;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除国家规定应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有关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外,由公司委托有相应评审权的部门或单位评审。4.3参加工作以后取得成人教育规定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学历两年以后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4原则不允许转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国家统一考试除外)。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新岗位有国家规定必须取得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后,按新岗位的专业技术任职条件,转评与原技术职务相同档次的任职资格。之后可按新岗位系列任职申报条件,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5评委会与评审5.1公司评委会由具有高级工程师职务、学术技术水平较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政策性强的有关专业代表组成。评委会委员人数不少于15人;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担任评委。5.2公司评委会委员的产生,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征求有关部门和公司-4-领导的意见,协商推荐人选后报公司总裁办公会确定正式人选,再报某集团批准后生效。5.3公司评委会每届任期一般为三年,换届时调整的评委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并报某集团批准;任期内个别评委需要调整的,调整后报某集团备案。5.4公司评委会在评委会主任主持下开展工作,评委会副主任协助评委会主任工作。其职责主要是:a)负责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各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b)接受外单位人事部门的委托,代评工程系列中级任职资格;c)根据某集团申报提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和有关专家的条件,可接收公司领导的委托对其人选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5.5各单位或部门应成立职称评议组。职称评议组负责本单位或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议,提出评价意见和排队名单。评议组成员应由相关专业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技术骨干组成,组长一般由本单位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担任。评议组成员名单应报人力资源部备案。5.6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在评委会评审前由公司各相应专业技术委员会进行专业评议。公司各专业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本专业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评议,并提出评价意见和排队名单。5.7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委员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委在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听取申报人述职(申报高级工程师时)、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以及公司专业评议组对申报人评议情况介绍,并经过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对申报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或打分。对中级申报人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出席会议委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方为通过;对高级申报人依据附录D的评分标准,采取无记名评分,按总得分排队,并依据某集团核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5-6申报条件及申报人资格的审核6.1申报条件6.1.1申报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钻研现代科学技术,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诚实守信。6.1.2申报人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具备相应学科的规定学历和从事相应技术工作的任职年限达到附录A的规定。6.1.3申报人应具有相应的外语水平。达到附录B的规定要求。6.2申报资格的审核6.2.1各单位或部门按“申报条件”负责提出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当年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名单,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6.2.2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单位或部门上报的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核定确认。7评审材料7.1根据各单位或部门核定确认的申报人名单,申报人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下列有关材料,具体内容是:a)《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由人力资源部按国家统一格式发表填写;b)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绩总结(2000字以内);c)学历、学位证书和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d)任现职以来的主要论著、译著、论文。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论著和论文应提供出版、发表刊物的封面和本人撰写部分的目录复印件,译著提供原文;中标标书应说明中标时间及项目执行情况;未公开出版或发表的论文(除在公司科技论文集发表外)应有二位同行专家(提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的鉴定意见,-6-并附鉴定专家的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e)任现职以来,历年“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以各单位每年按规定上报人力资源部的年度考核汇总表为准;f)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复印件;g)有效期内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等方面的相关证明;h)《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见附录E),一式17份;i)《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排对名单表》(见附录F)。7.2需报某集团审批的,由人力资源部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汇总表》(分系列填写)。其他申报材料,按某集团要求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填报。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8.1按《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某集团批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公司批准。8.2凡由某集团组织评审的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某集团职改办发文通知。8.3经公司评委会评审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由某集团颁发,某集团职改办盖章后有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部颁发。8.4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将资格证书交人力资源部验证后确认。8.5工程系列和非工程系列的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考核认定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各单位考核聘任,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颁发资格证书。8.6任职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7-9聘任9.1人力资源部依据某集团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并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各单位当年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可聘任的人数,并经公司总裁办公会研究确定。9.2各单位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原则进行聘任,并签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协议。聘任协议应作为劳动合同附件。9.3聘期一般为3~5年,聘任日期从各单位确定聘任之月计。若聘期超过已签劳动合同期限,应变更被聘人劳动合同期限和相关内容,使劳动合同期限与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一致。9.4专业技术职务实行按岗位需要聘任。调离专业技术岗位的,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自行解除,任职资格保留。9.5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只在本单位有效。从外单位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各单位有权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复核和确认,之后再按岗位需要聘任。9.6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正规大、专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按岗位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需再进行评审;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可根据国家规定按岗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规定详见附录A。10聘后管理10.1各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是晋升、续聘、解聘的依据。10.2考核工作按公司《职工年度考核规定》或本单位考核规定执行。10.3有关评审和聘任的材料,各单位应及时整理归档。-8-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编制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于2007年6月发布,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定》(ZGB05-08-04)同时废止。-9-附录A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具备的条件1申报提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需具备的条件1.1学历要求具有理工科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高级工程师工作五年(含)以上,且在公司工作不少于3年。1.2业绩要求申报提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的工作业绩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组织和解决过国家重要工程项目或技术攻关项目的关键性问题;取得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和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成果,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要贡献者;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优秀工程设计奖、优秀勘察设计奖的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一、二等奖两项(不同成果)以上的主要贡献者;b)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开创性的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或开发方向,有效的研究开发途径和可行性工作方案,经实践取得重要成果或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有创建性的技术专著、论文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填补国内空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c)在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中,主持和组织过重要技术经济活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技术改造、计量、标准、科技情报工作中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或在科技管理中具有独到见解和论述,在实践中获得显著的成效,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d)承接重大工程承包或设备成套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或项目主要负责人、施工管理主要负责人,并为企业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10-1.3任现职以来出版的主要论著、译著或在工业技术类、企业管理类核心刊物或国家正式发行的专业刊物(具有国内统一刊号或国际标准刊号)上发表的论文3篇,其中:论著、译著(第一作者)每篇不少于10万字,论文每篇不少于3000字,要有一篇为第一作者的;项目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工程、设备成套项目中标的标书(第一完成人
本文标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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