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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蓝天学院蓝天发〔2008〕51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印发《江西蓝天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学院稳定领导责任制实施意见》和《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院属各部门:《江西蓝天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学院稳定领导责任制实施意见》和《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经学院领导和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江西蓝天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学院稳定领导责任制实施意见》2、《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江西蓝天学院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主题词:保卫工作综合治理维稳意见整治方案通知江西蓝天学院办公室制2008年4月30日印发2附件1:江西蓝天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学院稳定领导责任制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强化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推进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学校稳定,努力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根据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一、领导责任划分(一)各级领导班子的责任。董事长和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担负组织领导本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院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对这项工作负总责、负全责。1、根据民办高校实际,董事长为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学院党政一把手为综合治理工作主要责任人,各分管院长为分管部门的综合治理工作主要责任人。2、坚持从讲政治的战略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维护学院稳定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3、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4、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把抓教学、抓科研、抓管理和保平安统一起来,做决策、办事情都充分考虑维护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统筹处理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在和谐稳定的环境中发展学院各项事业;5、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本单位稳定的组织网络,要落实机构、人员、经费、确保安全工作有人管、稳定工作有人抓;6、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督促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7、全面推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及时研究解决好重大问题,组织推动安全工作落实,努力实现本单位“发案少、秩序好”的目标。3(二)分管领导的责任。分管领导是本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稳定的具体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1、当好董事长和党政班子领导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参谋,协助党政一把手作出正确决策;2、组织实施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3、协调各方面力量参与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成维护校园稳定的合力;4、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案)件,积极主动协助董事长和党政一把手处置;5、经常深入实际,调查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制定新对策,推进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的创新与发展。(三)其他领导的责任。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是所分管部门、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人。1、根据学院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的总体部署,对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督促落实;2、及时组织分管部门、排查影响安全稳定问题,并认真负责地解决;3、所分管部门、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案)件,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四)各系、处(室)一把手的责任。各系、处(室)一把手是本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稳定第一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首要领导责任。1、定期主持召开本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听取分管领导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学院稳定工作情况汇报;2、根据一个时期的社会和学院治安状况,对本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作出正确决策;3、对涉及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学校稳定的重大问题,要亲自研究解决;4、对学院下达的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的重大工作要亲自部署并督促落实;5、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案)件,要及时报告并赶赴现场组4织指挥,果断而妥善处置,防止事态发展;6、支持学院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对发生严重危害学院稳定重大问题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二、考核内容方法学院各级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稳定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以及责任人(以下统称责任人)履行责任情况及工作能力和绩效,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一)考核主体。按照学院董事长和党政领导的要求,由学院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考核。(二)考核对象。主要考核各部门、各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责任人。(三)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及二级综治单位责任人在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中履行责任情况及工作能力和绩效。(四)考核方法。在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比时,学院各级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责任人向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作书面述职报告。董事长、学院党政领导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在考核学院二级综治单位责任人时,应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及工作和绩效,列入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开展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院稳定重大工作过程中,由董事长、学院党政领导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共同对责任人进行专项考核,跟踪检查。对发生安全稳定重大问题的部门、单位及其责任人,由董事长、学院党政领导、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进行查究,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依据考核结果,学院综治领导小组相应建立稳定责任人工作绩效档案。三、考核成果应用(一)同责任人政绩考核挂钩。学院党政部门将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院稳定责任人履行责任及工作能力和绩效考核情况,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同其职务升降挂钩。对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限期整改、黄5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的部门、单位,在彻底整改之前,其责任人不得提拔重用。(二)同责任人年度考核挂钩。凡被一票否决的部门、单位的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责任人,当年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三)同责任人奖惩挂钩。对抓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绩效突出的责任人给予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对被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的部门、单位的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责任人,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对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部门、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责任人,视情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同责任人经济利益挂钩。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决的部门、单位,其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责任人当年不得晋升工资级别。对被评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部门、单位的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四、加强协调衔接(一)完善工作衔接制度。学院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对拟限期整改、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部门、单位及其责任人责任查究情况向董事长和学院党政领导报告;被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的部门、单位整改到期后,由院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后的验收;由学院综治办、院党办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责任人实施查究,处理意见报董事长和院党政领导。(二)完善考评制度。根据学院综合治理工作的特点,院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不断完善评估体系,使其更公平、更公正。(三)完善检查督办制度。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责任人作出奖惩决定后,院综治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共同对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办,确保落实到位。6附件2: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综治委下发的关于《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集中行动实施方案》(赣综治委[2008]3号)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学院内矛盾纠纷调处和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解决好当前影响我院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更好的化解学院内部矛盾,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种不稳定的因素发生。根据省综治委的部署,结合我院实际,院综治领导小组决定,从4月底至11月初,在学院内集中组织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问题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有效化解学院内部矛盾纠纷为主线,以维护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根据“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按照排查到位,不留死角;调处到位,不走过场;防控到位,不留下治安隐患和问题的要求,不断强化措施,全面排查,积极调处,着力排查、化解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解决影响校园稳定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纠纷,努力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二、基本原则1、坚持“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通过开展“两个排查”集中行动,及时发现突出的矛盾纠纷,查出安全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影响学院和谐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部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排查一件、解决一件。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切实担负起排查、调处、整治工作的责任,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治时限、整治措施和责任人,确保每一件矛盾纠纷得到化解,每一处安全隐患得到彻底的整改。73、坚持“严格责任追究”的原则。对排查工作组织不力、化解工作不及时,导致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部门,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查究部门领导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工作重点(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重点:1、在学院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2、新的劳动合同法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矛盾。3、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相互之间的矛盾。4、教职员工家属之间、邻里之间的矛盾。5、教职工、学生与村民之间的矛盾。(二)安全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重点:1、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2、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各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重要场所、重要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建立兼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小分队,要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4、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5、部门所辖的楼栋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6、院内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师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7、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易燃易爆品的存放情况。实验室、剧场、室内运动场、大学生活动中心、商场、8食堂、学生宿舍,特别是学生宿舍一楼的商场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8、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四、工作措施1、深入扎实开展摸排调查。各部门要深入实际、深入师生,对本部门存在的安全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切实摸清本部门突出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完善预警机制,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对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2、着力抓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和安全隐患的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调处、整治方案,逐一落实责任人,逐一明确调处、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对长期没有解决的安全隐患,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解决到位。3、切实解决涉及师生利益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群众观点,深入基层,关心师生的切身利益,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要集中力量调处,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短期内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要积极主动的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积累和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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