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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约拿书(天道圣经注释)
1約拿書(天道聖經註釋)唐佑之緒論註釋緒論壹解釋貳合一結構肆日期伍神學陸教訓壹解釋約拿書在十二先知中是一卷奇特的著作。別的書卷內容是神的話語為主,充滿了一連串的信息。但是約拿書則不然,神的信息只有一句:「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三4,原文僅五個字)。本書的格調也與其他先知書不同,分析起來,也很難歸類在任一形態中。這不是僅屬學者研究的課題,實在關係本書的解釋,可說是十分重要。首先,我們必須承認約拿書是先知文學的類型。從第一章一至三節上及第三章一至三節上,都是以「耶和華的話臨到……」為述的開始(參閱先知著作外,有撒上十五10;王上十七2、8)。先知著作大多予讀者影響,先知是神人,為神的發言人,將神的能力與榮耀帶出來。這裏約拿不是英雄,他是一個失敗者,違背神的命令,神沒有在他身上得著榮耀,反而在他的叛逆與埋怨中,使人看見神的榮耀。1別的書卷,先知的信息都要應驗,約拿書中的豫言不應驗,一反一般先知文學的常例。2別的先知因深感使命艱難、責任重大而猶豫或退縮,如摩西、以利亞與耶利米。但是他們決沒有像約拿那樣完全拒絕,乾脆違抗。這是在其他先知事蹟或著作中沒有的事情與記載。別的先知信息也有論外邦的,但都是在以色列本土講說,對象似對以色列人。先知以利亞與以利沙曾負有政治的使命去大馬色(王上九15;王下八7-13),但與約拿到尼尼微傳道,是截然不同的。本書有不少十分令人驚奇的事發生,如海浪大作,大魚吞下約拿,尼尼微全城都悔改,蓖麻樹突然生長又迅速枯萎。如果說這些神蹟太奇特,幾乎是懷疑神的大能。但作者有特別的用意必是事實,也值得讀者深切思想的。3本書的著作日期甚難臆料,但似有很古舊的資料與聯想。尼尼微要傾覆(三4),好似所多瑪、蛾摩拉城被毀滅(創十九25、29)。集體受刑罰好似洪水及許多城市的毀滅。4提到強暴,也是洪水前的情形(六11、13)。約拿的任務,好似當時所多瑪城毀滅前的天使宣告一般。由於本書大有以上的特點,於是有許多不同的解釋,來臆斷本書的性質。茲縷述如下:1G.vonRad,OTTheology,vol.2,291.2LeslieAllen,Joel,Obadiah,JonahandMicah,175.3L.Sabourin,OTMirales,BiblicalTheologyBulletin,1(1971)277-261.A.J.Wilson,TheSignoftheProphetJonahanditsModernConfirmationsPTR,25(1927)630-642;G.C.Aalders,TheProblemoftheBookofJonah,1ff.4G.H.Cohn,DasBuchJonaimLichtederBiblischenErzahlkunst,75,96f.(一)比喻本書是否模仿先知著作,為陳述一些屬靈的教訓。其中有些故意誇大其詞,又加上驚奇的事情,言過其實,只為強調某些道理,例如耶穌的比喻中,浪子的父親、葡萄園的主人,不義的管家、欠債的惡僕,實際情形也許沒有那麼過分。如果將約拿當比喻看,就不足為奇了。5本書有不少似借用其他資料。在第四章四、八節約拿求死,好似以利亞的經歷(王上十九4)。約拿書第三章九節及第四章二節是否引用約珥書(二13、14)。本書以非以色列的背景,來說明神對他們的愛。約拿書第二章九、十節似引用耶利米書第十八章七、八、十一節,發人深省。這裏並非說作者文學技巧不足,必須借襲別人,而是為讀者易於明白不易接受的道理。好叫聽眾重新認識耶和華,也改變對外邦人的態度。如果本書是比喻,就容易解釋其中諷刺的口吻。約拿的行為近乎可笑,因為他竟然狹窄到這樣的地步,毫無同情的那種自私,大膽違背神的命令。他的自義,以自己為中心尤其是幼稚到了極處。約拿幾乎反映出許多人的心態,是標準的法利賽人,也是耶穌比喻中的大兒子(路十五11-32)。比喻的情節總是要比較簡化,不能太複雜。6本書有點像欠債的惡僕,有兩段情節。第一段約拿好似那僕人,欠了巨債,而得著主人的恩待,完全豁免。第二段約拿好似他,卻追究別人欠他的小額債務。約拿是蒙恩的罪人,卻不肯關懷外邦的罪人。也許有人說:在舊約中比喻大多附有解釋,但是主耶穌的比喻,有的並無解釋,祂希冀聽眾自行領悟(如路十三6-9)。本書與浪子的比喻很相似。尼尼微好像浪子一樣得著父親饒恕的愛。但約拿像大兒子,反而因此不滿。主耶穌是指責文士與法利賽人的。約拿不是與他們類似嗎?25D.O.Via,Jr.TheParables:TheirLiteraryandExistentialDimension,105f.6S.Talmon提說,參閱Allen,179.(二)史事自教會的早期教父起,認為本書無論怎樣解釋,其歷史的事實卻不容否認。約拿是一位歷史人物,他的名字記載在列王記下第十四章二十五節,他應是在耶羅波安二世,在主前第八世紀。約拿是一個民族主義的先知,豫言北國的興盛,外邦人將敗亡。北國前經歷史的浩劫,對異族的人尤其憎恨,反映當時北國一般人的情懷。有人認為約拿書是歷史,根據馬太福音第十二章三十九至四十一節,主耶穌特別論述這事。如果論主自己的復活是肉身的,約拿在魚腹中必是歷史的。所以約拿的神蹟是史事。但是有人提出比喻的性質,有的很像歷史,或者以歷史為背景。所以約拿是歷史的人物,但是他的神蹟及一切遭遇未必是歷史。例如在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路十25-37;背景可參照代下廿八15)。在錢財的比喻(路十九11-27)之後,有羅馬的史事,亞基老到羅馬,為繼承希律王。在拉撒路與財主的比喻後面,可追溯拉比的傳說,提說亞伯拉罕的僕人以利以謝,那就成為拉撒路。他被差到所多瑪,看那裏的居民會否接待他。但是比喻與史事究竟不同,因為後者是平鋪直的。(三)勵志故事這是猶太拉比的勵志故事(Midrash),是他們教導的方法,著重道德的教訓,激發人的信仰。有不少學者都持這個主張,7並以歷代志下第二十四章二十七節為例。有的這種性質的故事是取材於史事,如列王記下第十四章二十五節,或耶利米書第十八章十八節,或以賽亞書第二部,或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六節。茲分別論述。列王記下第十四章二十五節提起約拿,但除了十分簡單的歷史背景之外,沒有其他資料。關於尼尼微通城悔改的史實也付諸闕如,而且這樣的情形是在先知書中無例可援。那麼多的神蹟也不尋常。但是既為勵志道德的目的,這些就不是重點了。耶利米書第十八章十八節,提到當時宗教人員有三種:祭司講律法,智慧人設謀略,先知說豫言。於是猶太學者就以此三項來發展他們勵志故事。他們只把握一點,已夠充分。如約拿作為說豫言的先知,奉命傳道,豫言尼尼微城四十天後毀滅,使他們悔改。以他先知的特殊經歷,作為勸勉的課題。第十八章八節也成為本書的中心思想。猶大學者取以賽亞書第二部的真理,來發揮教導的功能。因為在那部分有兩大重點:受苦的僕人與普世的救恩。約拿為僕人,從受苦中體驗神的旨意。所不同的是約拿因違主命而受苦,但是以賽亞書中的僕人,他的受苦完全是替代的(尤其在第五十三章)。但約拿書內容既是向外邦人傳道,這正是以賽亞書第四十二、四十九章的主旨。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六節,宣告耶和華是恩典的神,以此為約拿書的重點,也可達到勉勵人們信心的目的。7K.Budde,Vermutungenzum'MidrachdesBuchesderKo/nig,ZAW,11(1891)37-51.以列王記下第十四章二十五節為依據。L.H.Brockington,Jonah,Peake'sCommentaryontheBible,37-51.引耶利米書第十八章八節為例。G.A.F.Knight,RuthandJonah:TheGospelintheOT,用以賽亞書第二部為例。P.L.Trible,StudiesintheBookofJonah,引用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六節。(四)寓意有不少學者認為本書的寓意解釋也有可能。8約拿其名意為鴿子,就是以色列的表象。他是亞米太的兒子。「亞米太」是「真實」的意思,所以是真理之子,有正統信仰的人。其他寓意分列於下:(一)風浪是以色列民受外族的侵略,不安與危難中受苦。這是神對他們的刑罰與管教,因為他們違背了神。(二)大魚是世界的權勢,或指巴比倫或指亞述。尼尼微在亞述文是「魚」(Nun)。如果魚是巴比倫,則指約拿在魚腹是以色列民被巴比倫擄掠(參閱耶五十一34、44),還有被擄的時期也是確定的。(三)大魚以後將約拿吐在旱地上,指以色列民從被擄之地歸回,巴勒斯坦是旱地。以色列人對海向來是指罪惡與神祕的危難,現在得以脫離了。(四)蓖麻是所羅巴伯(可參閱亞四章)。彌賽亞常以枝條來描寫,所以樹木可作這樣的寓意。綜如上論,有若干問題值得討論。先評寓意的說法。約拿雖可代表以色列的背逆,但以他喻為鴿子,卻嫌牽強。雖然何西亞書第七章十一節論以色列為愚蠢的鴿子,也有詩篇第五十六篇頭「無聲鴿」,鴿子可能指以色列會眾,但舊約其他各處都未以鴿子為以色列民。大魚是神的保護,不會是神的刑罰。風浪並非外患的侵略,因為腓尼基水手從風浪中看見神的大能,並不看見世界凶暴的武力。以蓖麻作為所羅巴伯更加勉強,因為所羅巴伯並非如蓖麻一樣迅速發生又迅速枯乾。寓言鮮有歷史背景作為依據的。勵志故事只是猶太拉比的教導方法,卻不在舊約經文之內,不會被列為正典之一。況且這種猶太拉比的方法是在較晚的時期,在舊約時代之後。如果說約拿書是比喻,以整本書作為比喻,未免太複雜了。比喻大多只有一個主題。所以有人將本書分為兩大部(一、二章及三、四章),只有兩個比喻,9在舊約中又找不到其他的例證。比喻在舊約中(撒下十二1-4,十四6、7;士九8-15;王下十四9;王上二十39、40),大多是簡賅的內容,又有解釋,約拿書經文太長,又無解3釋。況且舊約中沒有一整本書為比喻,也不會列在先知書中。總之,約拿書為先知書,因為在正典中的十二先知之內。其中的豫言雖只一句,但先知的信仰卻發揮無遺。本書著重先知的經歷,以歷史的傳統,說明先知的職事,也強調耶和華的話,針對歷史的實情。既是這樣,本書內容必有實際的歷史背景。約拿是一位歷史人物。尼尼微的歷史實況雖無詳細的記述(未提當時王的名字),但是他們悔改並不是不可能。主耶穌特別提起尼尼微的悔改(太十二41;路十一32)。神蹟的部分也是重要的,為主耶穌所著重。神蹟的事在以利亞與以利沙兩位先知的生平中很多,也同樣可在約拿的經歷中。看約拿那種激動的情緒,第一章的背叛與悔恨,第二章的感恩與祈求,第四章的失望與任性,再加上喜怒無常,都十足反映一個常人的心理。約拿必是一個歷史的人物,有特殊的經歷,身為先知,信心的感受更加強烈。本書再以文學的筆調寫出,就十分生動活潑了。8C.H.H.Wright,TheBookofJonahconsideredfromanAllegoricalPointofView,BibleEssays,34-98,T.K.Cheyne,G.A.Smith,KnightandJ.D.Smart都有解釋。9Trible,op.cit.貳合一本書合一性的問題,大多集中在第二章。有人採取五經的評鑑方法,分開不同之來源,1也以神的名字為分析的基礎。在約拿書每一章內都有耶和華為神名的述,但第三章與第四章特別用另一個名「以羅欣」。以後再將第一章與第四章加以增添,尤其是在第二章的詩篇。2有人認為第一章一至十節是單獨的,與其餘部分是不同的。還有第一章十三、十四節,第二章二至九節以及第三章六至九節,都是因補充而附加的。3但是有人卻認為這樣分析是不得要領的,不能實際找到原有的底本。4凡反對第二章二至九節屬本書的,從兩方面分析。第一方面是體裁的。如果沒有這段經文(詩篇),第一章十七節上與第二章十節,以及第一章十七節下與第二章一節,就成為一種交叉的結構:耶和華在外面,約拿在裏面。如果有這詩篇就會破壞這樣美的結構了。5另外看全書結構的平衡,水手的禱告在第一章十四節,而約拿的禱告在第四章二節。如果第二章二至九節加插進去,有失均衡。6另一方面反對的,是以內容為理由。第二章的禱告(或詩篇),在上下文的連貫不大配合。第一節說約拿禱告,但是第二至九節不是禱告求助,而是感恩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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