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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综治〔2010〕5号关于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建立镇“综治工作中心”,是整合资源、提高效能、提升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治安防控整体能力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各项综治工作落实到基层,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全新平台,是深化新一轮平安新集、法治新集建设的重要抓手。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要求,现就加强“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和谐新新集为目标,按照“主体不变、职能不变、联合运作、优势互补、工作联动、形成合力、方便群众、服务大局”的原则,整合社会资源、理顺工作关系、创新工作手段、完善运作机制,把“综治工作中心”建成“矛盾联调、治安联防、工作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工作新平台,有效推进全镇综治和平安建设的深入开展。二、组织领导“综治工作中心”由综治办公室、司法所、民政、信访机构等四个部门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同时,吸收派出所、城建、劳动、土管、计生、安全、民政、工商、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参与中心的工作,履行部门抓综治平安和依法治理的职责任务。“综治工作中心”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综治办、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协作联动,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依法治理为一体的工作平台。“综治工作中心”主任,由镇党委分管的副书记兼任,主持全面工作;中心副土任由综治办专职主任兼任,负责日常工作;成员由中心组成的四个部门等领导组成。三、工作职责“综治工作中心”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综治、依治、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2、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兑现考核奖惩措施;3、组织实施党委、政府交办的综治、依治和平安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指导督促本辖区综治、依治与平安建设措施的落实;4、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5、督促指导辖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青少年法制教育、涉毒人员管理、反邪防邪等社会工作的开展;6、组织开展法治、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7、加强成员部门之间日常工作的协调配合,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工作人员个体之间能力的互补;8、及时总结综治、依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经验,树立推广典型;9、负责面向群众办事窗口的日常运作和管理;10、完成上级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四、工作机制联调机制。依托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组织集中排查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要求,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解决。对直接到各镇要求调处或其他部门转入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式进行疏导化解。重大疑难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纠纷案件,由中心直接调处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共同解决。联防机制。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提出针对性工作意见,及时发布治安预警预报及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治安联防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联防活动,大力推进科技防范,落实治安防控措施。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外企、私企)建立健全治安防范队伍,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参与区域联防、协防工作。联动机制。统一组织安排开展工作,统一调配使用中心工作力量,统一纳入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体系。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予以处置。联治机制。会同派出所定期组织排摸、梳理辖区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行业、部位,统一组织专项整治。按照上级部署,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严打”斗争和各项集中整治行动。联创机制。围绕平安建设工作目标和部署要求,整合各方面力量,组织开展平安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家庭等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拓展平安建设外延。加强外来人员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反邪教、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等工作,丰富创建内涵,提高创建实效。五、工作制度1、议事例会制度。“综治工作中心”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中心七个常驻部门及公安派出所参加例会,当月工作涉及的主要职能部门列席,学习贯彻党委、政府和上级的有关精神,总结本月工作,分析工作现状和薄弱环节,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工作对策措施,部署下一阶段工作。2、情况通报制度。“综治工作中心”的工作每月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3、集中会办制度。由各成员单位提出需要集中有关部门联合会办的事宜,由“综治工作中心”统一集中会办;重大问题、专项工作,认为需要会办的,由“综治工作中心”统一组织会办。4、督查督办制度。对阶段性重点工作、重大事件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等进行专项督查督办。5、应急处置制度。制订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预案,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力量调集和使用、处置;责任等制度。6、检查考核制度。根据与村(社区)和辖区内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签订的综治、依治和平安建设责任书,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督促,半年组织一次考核,年终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兑现奖惩。六、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列入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重点,作为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建设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及时总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的经验和做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综治工作中心”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四到位”:达到“综治工作中心”牌子、标识、制度、程序、台帐“五统一”。2、加强功能建设。配强“综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对不适合从事“综治工作中心”工作的人员,要予以调整;要切实抓好“综治工作中心”的功能建设,通过建立健全“五联”工作机制,努方把“综治工作中心”建成信息民情收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群防群治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外来人员管理服务等五大工作平台。3、加强自身建设。加强“综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抓好“综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知识学习,使其熟悉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开展工作的能力。“综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与时俱进地开展工作,树立起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综治工作中心”部门之间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紧密配合,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实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在基层单位得到有效落实。4、加强基础保障。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大保障力度,解决落实“综治工作中心”办公用房、必要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为“综治工作中心”开展工作提供有利条件。根据省、市、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考评办法明确的标准,综治、依治与平安建设专项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当地经济的发展逐年有所增加,保证基层依法治理、平安建设和综治的各项任务、措施能真正落到实处,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2010年1月18日
本文标题:关于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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