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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文辉厅长在全省卫生系统医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纲3月30日,省卫生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卫生系统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电视电话会,省卫生厅纪检组长王同君主持了会议,包文辉厅长做了重要讲话。包厅长在讲话中指出我省卫生系统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上,今年重点实现“六个新突破”。一、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在提高保障水平和实行精细化管理上取得新突破今年,政府对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200元,个人缴费提高到50元以上,这是新农合启动后第四次提高筹资标准。筹资水平的提高,意味着保障能力的增强,也意味着我们的监管责任更加艰巨。要用好、管好新农合基金,真正让农民群众享受到增资带来的实惠。一是尽快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和完善补偿方案。各市要积极协调落实政府补助资金,认真做好二次筹资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资金筹措是否足额到位,对能否完成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关系极大。要根据我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调整的指导意见》,优化补偿方案,争取年内实现以市为单位补偿方案的基本统一。同时做好新农合与城市医保衔接工作,避免重复参保。二是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今年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要力争达到70%左右,住院封顶线达到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倍以上,且不低于8万元。要积极开展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并将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艾滋病机会感染等纳入试点范围。选择70个县(市、区)开展高血压等慢性病纳入大病补偿试点。城市大医院特别是省部属医疗机构要带头落实各项惠民利民措施,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对参合农民再给予适当优惠,并全部开展即时结报工作,切实降低农民费用负担,方便群众看病就医。三是提高新农合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大力开展“精细化管理年”活动,提升新农合经办管理水平。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机制,控制基金结余,提高使用效率。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各地要执行好县乡村三级定期公示制度,加强社会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近期,省政府将出台《新农合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各地要认真抓好落实,对于违法违规使用基金、骗取套取基金行为,要严惩不贷、绝不姑息。要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完善新农合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建设。针对目前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不足现状,各地要开拓思路,加强协调,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稳定新农合管理和经办队伍。要规范经办机构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探索实行县级经办机构向乡镇派驻经办审核人员的做法,加强基层监管力量。乡镇级经办审核人员由卫生院人员兼任的,要限期整改,确保经办审核人员的独立性。要尊重医疗保障制度的特殊规律,充分发挥卫生部门“一体两翼”的统筹管理优势,把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有机结合起来,稳妥开展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新农合业务工作,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是今年完成医改任务的一个难题。为此,厅里多次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如下措施:一是明确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最低限额,省市、县、乡级分别不低于45%、55%和7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85%。二是在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10%基础上,对采用针灸治疗的住院病人报销90%。三是全面开展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报销比例不低于70%,并争取民政部门按20%的比例再给予补偿。四是加大支付方式改革力度。今年要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行门诊总额预付,结合公立医院改革,积极开展按床日、按人头或按病种付费等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扩大范围和增加病种,逐步降低次均住院费用,促进住院报销比例的提高。五是科学调整基金分配结构。在确保门诊统筹基金总额适当增加的前提下,新增基金主要用于住院补偿,尽可能大幅度扩充住院统筹基金总量。六是控制医药费用和住院率不合理增长。加强乡镇卫生院医药费用特别是住院费用控制,采取限定住院量、严查挂床住院等方式,控制乡镇卫生院住院率不合理上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大处方、乱检查、违规收费、挂床住院等行为,将医疗费用控制和住院管理列入新农合定点机构考评体系,与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定、预扣款的拨付比例相挂钩。各地在认真执行上述措施同时,要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有效措施,确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任务的顺利完成。一、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规范采购和建立机制上取得新突破根据省里的安排部署,今年上半年要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6月30日前,涉及6个市的25个县(市、区)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清查盘点库存药品,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严格落实零差率销售政策,提高基本药物报销比例,建立价格公示制度,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村卫生室和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制度实施范围,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合理补偿。所有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优先配备使用,逐步提高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品种比例和销售额所占比例。近期省里将研究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文件下发后,各市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省卫生系统要紧紧抓住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这两个核心环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有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一是扎实做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目前,全省首批453个竞价中标产品已经正式公布,与2010年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采购价格相比,中标价格下降6.67%。174个议价拟中标产品已公示结束,待物价局审核后公布,挂网阶段工作已基本完成。上周,我厅组织了针对各市卫生行政人员和网上采购、货款结算人员的集中培训。各市要抓紧开展本市的培训工作,确保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熟悉基本药物政策、熟练掌握网上采购流程及负责基本药物货款收缴的工作人员。要尽快组织开展计算机网络系统大检查,配齐集中采购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确保实现与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安全对接。按照实际采购、配送和结算流程开展全过程模拟演练,及时发现和解决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中标结果全部公布后,各市要尽快督促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县为单位与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签订授权或委托协议,并通过采购平台与生产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建立配送关系,以保证基本药物及时供应。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按照《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及货款结算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落实好基本药物货款支付工作,于4月底前将第一批集中采购的国家基本药物周转金汇缴到省药采中心专用账户,确保5月1日按计划正式启动网上采购工作。我省216种增补药品和首轮采购部分废标品种将于4月中旬发布采购公告,6月中下旬完成采购。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其药品由一体化管理的乡镇卫生院在省级平台上统一采购供应。未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其药品仍按原渠道采购配送或由各市根据实际自行确定,鼓励其使用的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在省级平台上统一采购供应,按规定加成后销售,货款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汇缴。二是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就建立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多渠道加大乡医补助力度等方面做出部署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省里制定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12号)。昨天下午,大明省长对建立稳定、长效、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推进综合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保障机构有效运行和发展、保障医务人员合理待遇”的原则同步落实补偿政策,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按照核定的编制人员数和服务工作量,参照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核定工资总额。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制度、收入分配、绩效工资等综合改革。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规定,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设置岗位,按照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实行竞聘上岗和合同管理。要加大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的力度,已制定考核方案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细化方案,尽早组织实施;未制定的地区要抓紧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绩效考核办法。实行绩效考核时,要充分考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注重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正确评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要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分配改革力度,使工作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挂钩,构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绩效工资实施情况和绩效考核工作已经纳入全省医改重点工作评估范围,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督导,定期调度情况,推动工作开展。要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每个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3所达标的乡镇中心卫生院。进一步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其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要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积极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转变运行机制,更多地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巡回医疗。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建立全科医生团队,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要认真落实省里制订的村卫生室补助政策,通过政府补助、购买服务、提高一般诊疗费等多种方式,增加村卫生室和村医的收入,确保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不破。同时,依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积极争取为乡村医生建立高于一般农民待遇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二、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在体制机制创新和医药费用控制上取得新突破要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坚持点面结合、远近兼顾、突出重点、边试边推,把推动试点城市开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与实施惠民便民措施、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一是以试点城市为龙头,积极推动重大体制机制改革。潍坊、东营两市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和2011年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认真审视原有的改革方案和进展情况,充实完善顶层设计,尽快出台各项配套政策文件,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路径。改革过程中要重点实践“四个分开”的具体实现形式,推进管办分开,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全行业管理职责,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推进政事分开,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理顺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责权,完善公立医院院长的任用制度、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研究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推进医药分开,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完善医药价格机制,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推进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建立健全不同经营性质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范不同性质医疗机构的转换程序,严格界定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改革过程中要立足于自身实际,巩固已有的成果,突出山东特色。潍坊市公立医院改革起步较早,前期在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今后,要在推进综合改革的基础上,坚持原有特色,进一步突出重点,在调动政府和医院两个积极性、改革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等方面力争有所突破。东营市要尽快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充分利用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区位优势,积极争取政府投入和社会资本,在完善投入机制和补偿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完善编制管理等方面多出经验,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
本文标题:包文辉厅长在全省卫生系统医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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