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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审批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审批二、事项名称和代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审批(0348)三、办理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9]7号)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批、公示。(二)审批内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批。准予审批的,可以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三)法律效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四)审批对象居转户申报者五、审批条件(一)准予批准的条件:申办条件: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激励条件: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前述第1、2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2、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前述第4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4、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前述第4项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二)不予批准的情形: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六、审批数量根据市政府的规定执行。七、申请材料(一)形式标准除特别注明外,申请材料应当以纸质书面形式提供。打印及复印的材料,应当使用A4纸。(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报件要求符合申办条件的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纸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2目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4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5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6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7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经批准,通过以聘代评的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提供单位的聘书;◆本市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由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8目前所在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9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户籍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有关证明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10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11婚育证明材料:◆未婚者: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已婚者:结婚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离婚者: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或调解书、判决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12本市住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1)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2)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证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同意落户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和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13子女随迁材料:(1)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居民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2)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随迁的,另需提供学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满足相关激励条件所需提供的材料:1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个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市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市的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外省市核发的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2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3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投资人的完税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纸质(三)申请文书名称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八、审批期限初审期限:15个工作日审核:3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15个工作日九、审批证件无十、收费依据及标准无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提出申请的权利2.了解审批办理进度情况和审批结果的权利(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1.证明申请人本人符合审批条件的义务2.如实提供申请材料的义务,并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十二、申请接收(一)接收方式1.窗口接收接收部门名称:各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地址:序号区县地址1浦东新区张杨路1996号惠南镇西门大街58号(惠南分中心)2徐汇区徐汇区沪闵路9118号3长宁区安西路37号4普陀区真北路2100号5闸北区万荣路908号304室6虹口区四平路421弄20号7杨浦区杨浦区淞沪路605号8黄浦区淮海东路6号9卢湾区淮海中路755号新华联大厦东楼11楼B座10静安区西康路379号5楼11宝山区宝山区友谊支路6号12闵行区闵行区水清路332号13嘉定区嘉定区福宁弄88号14金山区金山区石化龙山路555号东二楼C21115松江区荣乐东路2378号2楼16青浦区夏阳街道青舟路220号17奉贤区奉贤区人民南路150号4楼18崇明县城桥镇新城翠竹路1501号(崇明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址内)2.网上接收(二)接收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十三、咨询途径咨询窗口与接收窗口一致十四、投诉渠道(一)窗口投诉江西中路209号(每周一)(二)电话投诉12333(三)网上投诉(四)电子邮件投诉(五)信函投诉江西中路209号,200002十五、办理方式(一)新办一般程序1、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务网上下载)并提供应由个人提供的相关材料。2、用人单位核实并备齐材料后,向注册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3、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和公示。5、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及相关证明。十六、决定公开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在21世纪人才网(21cnhr.gov.cn)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sh.gov.cn)上公开审批结果。附录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工作流程示意图附录2行政审批申请书示范文本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申报单位: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申请时间:年月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诺及授权1、本单位了解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政策,本单位承诺所填表格中的内容及所提交的书面材料确系真实。一旦发现虚假或伪造,同意根据情节轻重暂停直至取消再申请的资格,记入社会征信体系,并承担一切后果。2、本单位授权并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本单位申请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单位盖章)年月日------------------------承诺及授权1、本人了解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政策,本人承诺所填表格中的内容及所提交的书面材料确系真实。一旦发现虚假或伪造,取消再申请的资格,记入社会征信体系。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的将予以注销,并承担一切后果。2、本人授权并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本人申请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进行核查。申请人(签字)年月日填表说明一、填表人要按照本说明认真如实填写,填表必须统一使用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红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填写内容不得随意涂改。二、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填写阿拉伯数字;表中数量指标一律取整数,凡未满一个计量单位的应四舍五入,不留小数;需用文字表达的,必须使用汉字,不能用英文或者其他文字。三、填表人要认真填写《居住证持有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其中: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名字,用字要固定。“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2、民族:要写全称。如:“汉族”、“回族”,不能简称“汉”、“回”。3、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4、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江苏东海”、“上海”等。5、照片:为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毕业院校:按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填写。7、毕业时间:指最高学历毕业时间,填至月,如1998年7月毕业,应填1998.7。8、所学专业:应与前面已填写的“毕业院校、毕业时间”相互对应一致。9、工作单位:指目前所在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全称。10、工作岗位:以本人从事的工作性质为准,并与签定的劳动(聘用)合同相一致。担任两个岗位以上的,要同时填写,如:“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11、专业技术职务:填写主管部门评定或通过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通过以聘代评方式获得的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12、职业资格:填写内容与职业资格证书内容相一致。13、申请人简历:要连续填写,不得间断。全日制大、中专毕业后首次参加工作的,从就读全日制大、中专开始填写。未就读全日制大中专的,从首次参加工作开始填写。14、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奖励情况:由符合《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激励条件的人员填写。15、最近连续3年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基数:由符合《办法》第六条第(三)项激励条件的人员填写。16、最近连续3个缴纳年度每年纳税额、最近连续3年每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由符合《办法》第六条第(四)项激励条件的人员填写。style=PAGE-BREAK
本文标题:居转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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