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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薪酬管理 > 一分公司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改动
第一分公司绩效考核办法1、总则1.1为建立和完善分公司项目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创造竞争有序、积极向上争先树优的良好氛围。对员工业绩进行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给予员工与其贡献相应的激励及公正合理的待遇,以促进公司管理的公正和民主,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2.1本办法适用于对分公司内各个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月度、年度绩效考核工作。3、职责3.1分公司绩效考核小组是分公司绩效考核的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以及对各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整个考评过程汇总备案绩效考核资料。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分公司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会计、体系管理员及各项目主要负责人为成员。3.2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室,由资料室负责,具体负责绩效考核日常事务。4、考核原则及标准4.1考核原则:4.1.1客观原则: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明确评价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4.1.2公开原则:考核指标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对员工公开;4.1.3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方向。4.1.4改进原则:考核目的在于考核中要注重对责任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4.2考核标准:4.2.1公司管理人员工资实行浮动制,以现有工资标准作为绩效考核工资,按当月绩效考核成绩酌情发放相应工资。项目部职工每月25日上报当月计划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各负责人于28日前完成汇总后交由绩效考核员汇总统计。每月考核结果于次月3日前完成并于5日前公示,年度考核结果于元月10日前汇总完成并公示。并结合下列考核办法进行考核。4.2.2绩效考核总分=(100-当月扣分总额)×70%+实际完成量×30%。4.2.3考核分级:项目主要负责人由分公司经理考核,其他员工由项目主要负责人考核,每月考核结果于次月2日前完成,由绩效考核员汇总公示。4.2.4按绩效考核成绩,划分绩效考核成绩为三个类别:4.2.4.1当月绩效考核85分(不含85分)以上者,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年终绩效考核成绩汇总位居第一名者,年终奖励10000元,第二名两个,各奖励5000元,第三名三个,各奖励3000元。4.2.4.2当月绩效考核成绩在70-85(不含70分)者,绩效考核工资核发95%。4.2.4.3当月绩效考核成绩低于70分(含70分)者,绩效考核工资发放70%,并留岗查看,年度绩效考核连续三个月出现低于70分者,经公司领导审核后酌情降为普通工人或辞退。5、考核内容5.1通用部分5.1.1考勤制度:5.1.1.1各级管理人员,当月满勤者加绩效考核分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绩效考核分1分,无故旷工一次,扣绩效考核分1.5分,请假7天或7天以下不扣分,超过7天每天扣一分。5.1.1.2严守会议纪律,公司各级会议,相关人员应准时到会,特殊情况需向公司经理请假,会议迟到或早退,扣绩效考核分1分,无故旷会1次,扣绩效考核分2分。集团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会议出现迟到、早退或旷会受到通报批评或罚款者,除扣绩效考核分3分外,相应罚款个人承担,并按罚款金额的1%扣除相应绩效考核分。5.1.1.3工作日报表及时上报,上报周期为三天一报,若迟报或不报,每超出一天,扣现金100元,并扣绩效考核分1分。5.1.1.4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当月每出现一次值班期间离岗或脱岗现象,扣绩效考核分1分,上级查岗值班人员不在岗者,每出现一次,扣绩效考核分2分。值班期间发生的一切突发事件由值班人员负责解决或逐级上报,不得推诿扯皮,如存在因值班期间不作为造成工作延误者,当日值班考勤作废,并扣绩效考核分2分。5.1.1.5所有后勤人员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书面请假条找经理申请通过批准后,再通知工地负责人及负责考勤者,如有违规,按旷工处理,按1.1条规定处罚。(有特殊情况的事后说明)5.1.1.6上班时中午不得饮酒,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分公司经理申请同意,如出现未请假饮酒每发现一次扣1分,酒驾发现一次扣3分。5.1.2奖罚制度5.1.2.1积极参加集团公司、公司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技术创新,每参与一项活动,加绩效考核分0.3分。获得公司级荣誉者,加绩效考核分0.5分,获得市级荣誉者,加绩效考核分1分,获得省级荣誉者,加绩效考核分1.5分,获得国家级奖励者,加绩效考核分2分。单项活动同时获得多种荣誉者,以最高奖项为准。所得奖金由个人获益,并且项目部进行同奖。5.1.2.2积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因员工先进管理水平使公司施工成本大幅降低或管理水平大幅提升的,加绩效考核分1.5分。5.1.2.3公司对个人的奖励或处罚,每累计100元折合0.1分,不足100元的,按100元计。5.1.1.4各个项目工程积极争夺“工程质量流动红旗”,在月检中,每工程每夺得一面“质量流动红旗”奖励项目现场负责人500元,在受检工程参加评选中排名倒数第一的对项目现场负责人罚款500元,连续两次倒数第一的,对负责人记过1次并加罚500元。5.1.2.5根据工程不同,工程开工前分公司安排工程现场负责人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创优目标计划,若达不到目标责任书要求,给予责任人每项500元罚款,若超出目标责任给予每项1000元奖励。5.1.2.6根据项目工程的不同分别与项目工程现场负责人签定具体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各项目积极争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流动红旗,在集团公司月检中,项目单位每夺得一面安全流动红旗,奖励项目施工队长200元,奖励项目安全员300元,若在受检工程评比中排名倒数第一的给予同罚。5.1.2.7公司技术质量科每月10日、20日,集团公司25日对各在建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做集中检查,未在规定时间内送检的,每次罚款200元,工程资料在集团各级检查中出现罚款的给予资料员同等罚款,给予扣分的每扣一分给予资料员50元罚款,在月检中技术资料整理较好受到表扬每次给予300元奖励,在上级各级检查中技术资料一次性通过且受到表扬每次给予资料员500—1000元奖励。5.1.3其它5.1.3.1员工打电话,用语应简洁、明确,上班期间手机应随时保持畅通,不得无故不接电话,因不接电话或接到短信不及时回复的,每出现一次扣绩效考核分0.5分。(有特殊情况的事后说明)5.1.3.2外出及下班后,自觉整理好办公室卫生、文件归档、关闭各类用电设备。各科室办公室钥匙应专人专用,不得转借,否则,扣绩效考核分0.5分/次。5.2专用部分5.2.1技术质量方面项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5.2.1.1项目主要负责人为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总协调,应科学管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所有奖罚项目(5.1.1条规定的考勤扣分除外),项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承担奖罚款项的30%,其余70%由相关分包单位按责任大小分摊,且事后应上报书面分析报告、纠正方案,并按当月奖罚总额的0.1%额外记取相应绩效考核分。5.2.1.2应积极完成并努力提前完成当月进度计划,工程当月进度计划出现滞后现象的,每滞后一天,扣该项目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分0.5分,扣质量部门、技术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分0.3分。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每超额完成10%加3分。5.2.1.3如出现一般质量问题扣1分,一般质量事故扣3分。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时,需在收到整改要求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上报纠正措施记录,否则,每逾期一天,扣绩效考核分1分。5.2.1.4各项报验计划提前一周通知资料员并做好现场准备工作,如因现场准备不充足造成验收延误的,监理验收扣1分,公司级验收扣1.5分,市级验收扣2分,省级验收扣5分。5.2.1.5每周至少开一次后勤人员会议,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存档备查。会议次数每少一次扣1分,每月8、23日组织进行对在建工程全面检查,并汇总检查记录,检查每少一次扣2分。5.2.1.6工程主体竣工后,要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施工过程中的总结报告。竣工十日内未交总结报告的扣2分,每超一天加扣1分。5.2.1.7因工作失误或错误负主要责任的,每出现一次,扣减1分。5.2.1.8商品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需由现场实际责任人、仓库保管员共同签字认可,出现代签或漏签现象,扣相应责任人每人每单1分。5.2.1.9严格执行公司三标一体管理,如因自己职责范围内不合格开具不合格报告的,按内审每项扣1.5分,外审每项扣3分扣除绩效考核分。5.2.2安全文明方面安全员考核办法5.2.2.1敢于对施工现场各种违章违纪行为进行督促、检查,项目部存在的各项安全罚款,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及相关人员承担30%。按罚款总额的0.1%扣除安全员绩效考核分。5.2.2.2对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做好规划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各类临时用电设施均应按公司及主管部门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和指示标志,如有违规,扣安全员绩效考核分1分/处。5.2.2.3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专项防护及起重机械器具的专项检查,杜绝出现限位拆除现象,如有违规或受到处罚,扣安全员1分/项。5.2.2.4有关安全的合同、技术交底、验收等相关资料,安全员应及时通知相关方落实(资料员予以协助),如做的不完善而造成的罚款或验收不合格等后果,扣安全员2分/次。5.2.2.5积极监督并随时对现场务工人员安全帽、安全带佩戴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一例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现象,扣安全员绩效考核分0.5分。5.2.2.6杜绝出现安全事故,出现轻伤安全事故扣1分,重伤安全事故扣3分。并书面报送调查报告。5.2.2.7提前对塔吊安装、升节、物料提升机安装、报验各项安全验收等事项做好准备工作,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资料缓报或延误验收的,扣责任人3分/次。5.2.2.8各级检查通报所述需整改项目需在收到整改要求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上报隐患整改记录、纠正措施记录,否则,每逾期一天,扣绩效考核分1分。5.2.2.9严格执行公司三标一体管理,如因自己职责范围内不合格开具不合格报告的,按内审每项扣1.5分,外审每项扣3分扣除绩效考核分。5.2.2.10未积极组织进行每月8日、23日安全检查的每次扣2分。5.2.2.11各类条幅等宣传材料,需在接到主管部门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悬挂就位,超期按1分/天扣绩效考核分。5.2.3质检员、施工员考核办法5.2.3.1负责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熟悉图纸,按确定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放线,测试并形成书面文件报签。5.2.3.2隐蔽工程必须及时会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共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并提前一天通知资料员报验资料,如存在因未及时组织检查验收而造成验收不合格或停工的,扣相关责任人绩效考核分1分/次。5.2.3.3监督检查各班组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随时查验施工班组的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分析会记录。杜绝出现质量事故,出现轻伤质量事故扣1分,重伤质量事故扣3分。并书面报送调查报告。5.2.3.4及时收集各班组的工程质量检查资料,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如因未及时收集相关资料而造成工程未及时验收的,扣相关责任人绩效考核分1分。5.2.3.5对工程项目的标高和轴线定位放线工作,负有直接技术责任。及时验线,交线,并做好放线记录。如存在因施工员组织放线缓慢造成窝工或停工的,扣施工员绩效考核分1分/次。5.2.3.6协助工程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管理,对现场放线发现的一切问题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参与现场管理。如有未及时汇报或漏报现象,扣质检员绩效考核分1分/次。5.2.3.7妥善保管各类测量仪器及工具,并进行好校验,如因工作失误造成上述仪器丢失或损坏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扣绩效考核分2分。5.2.3.8各级检查通报所述需整改项目需在收到整改要求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上报隐患整改记录、纠正措施记录,否则,每逾期一天,扣绩效考核分1分。5.2.3.9严格执行公司三标一体管理,如因自己职责范围内不合格开具不合格报告的,按内审每项扣1.5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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