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大立教育教学部矿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冲刺课课程主要内容一.井筒施工与质量验收(开工顺序、设备选型、质量验收)二.巷道施工与质量验收三.网络优化与索赔四.安全管理五.工程造价六.招投标七.其它三、网络图、优化与索赔(一)网络图:关键路线、关键工作、总工期、总时差、自由时差的确定(P191)例题:下列网络图中,关键路线有()条,E工作的总时差为()天,自由时差为()天?只有关键节点的紧前工作才有可能有自由时差,自由时差为自身的波形线;总时差等于本工作自由时差加上后续各条线路上自由时差之和的最小值。(二)索赔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按照索赔程序处理,均可索赔。特殊情况: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需承担自己人员、设备与材料的损失,其余均可索赔,常见的如:工期、清场用工等。工期索赔需注意:发生延迟的工作是否为关键工作,是否超过其总时差;费用索赔需注意:窝工人工费与窝工设备的取费标准,并需注意不要重复计算(了解各种费用都包括什么),索赔利润的情况(发包人原因基本均可索赔利润)。【2015年二建】某施工单位承建以矿井井底车场及硐室工程,其编制的施工网络计划如图所示,其中井底车场中属于主要排水系统的工程有:泵房及变电所工程H,吸水井及配水巷工程I,水仓工程L。监理认为该网络计划的主要排水系统工程安排不合理,要求进行调整。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预测,E工作需穿过一断层破碎带。在实际施工中,E工作较地质资料数据提前8m揭露该断层破碎带,造成工作面突水。施工单位按应急方案进行了处理并顺利通过,增加费用20万元,工期延误1个月。施工单位以地质资料不准为由,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K工作因围岩破碎严重,经建设单位同意增加了钢棚支护,费用增加10万元,工期延误1个月;施工单位提出了补偿费用10万元、总工期顺延1个月的索赔要求。【问题】1.按照图1计算该施工网络计划工期,指出其关键线路。2.调整网络计划中排水系统的施工安排,并说明理由。3.施工单位对处理E工作断层破碎带提出的索赔是否合理?说明理由。4.施工单位针对K工作增加钢棚支护提出的索赔是否合理?说明理由。5.E工作的延误,对哪个紧后工作有影响?说明理由。【参考答案】1.网络计划工期为13个月。关键路线有2条,分别为A→D→G→J,C→F→I→L。2.水仓工程L作为吸水井及配水巷工程的I的紧前工作,并与泵房及变电所工程H平行施工。理由:(1)吸水井及配水巷工程I实际施工中不做为水仓工程L的紧前工作,其紧前工作只能是水仓入口工程;(2)水仓工程L与泵房及变电所工程H同时平行施工,有利于缩短工期;(3)水仓工程L与泵房及变电所工程H施工完成后,吸水井及配水巷工程I开工更为方便;(4)调整后的关键线路与总工期不变。3.不合理。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揭露情况基本相符,造成工作面突水主要是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法存在问题,没有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穿越断层前没有进行探放水工作。该事故增加费用20万元,工期延误1个月,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4.合理。K工作发生的情况是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可归纳为地质资料不准确,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该风险;另一方面,建设单位也已同意增加钢棚支护,所以该事故造成费用增加10万元、工期延误1个月,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是合理的。5.E工作有两项紧后工作H和G,延误1个月不会影响关键线路工作G和总工期,但会影响非关键线路工作H的最早开工时间(推迟1个月),同时,E工作仅有1个月的总时差,延误1个月E工作将成为关键工作,增加了关键线路。某厂(甲方)与某建筑公司(乙方)订立了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同时与某降水公司订立了工程降水合同。甲乙双方合同规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招标文件中工程量的I5%以上时调整单价;工作B、E、G作业使用的施工机械甲一台,台班费为600.00元/台班,其中台班折旧费为360.00元/台班;工作F、H作业使用的施工机械乙一台,台班费为400.00元/台班,其中台班折旧费为240.00元/台班。施工网络计划如图5-1所示(单位:天),图中:箭线上方字母为工作名称,箭线下方数据为持续时间,双箭线为关键线路。假定除工作F按最迟开始时间安排作业外,其余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作业。甲乙双方合同约定8月15日开工。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降水方案错误,致使工作D推迟2天,乙方人员配合用工5个工日,窝工6个工日:事件2:8月23日至8月24日,因供电中断停工2天,造成全场性人员窝工36个工日;事件3:因设计变更,工作E工程量由招标文件中的300m3增至350m3,超过了15%;合同中该工作的全费用单价为110.00元/m3,经协商超出部分的全费用单价为100.00元/m3;事件4:为保证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将工作B原设计尺寸扩大,增加工程量15m3,该工作全费用单价为128.00元/m3;事件5:在工作D、E均完成后,甲方指令增加一项临时工作K,且应在工作G开始前完成。经核准,完成工作K需要1天时间,消耗人工10工日、机械丙1台班(500.00元/台班)、材料费2200.00元。【问题】1.如果乙方就工程施工中发生的5项事件提出索赔要求,试问工期和费用索赔能否成立?说明其原因。2.每顶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总工期索赔多少天?3.工作E结算价应为多少?4.假设人工工日单价为80.00元/工日,合同规定:窝工人工费补偿按45.00元/工日计算;窝工机械费补偿按台班折旧费计算;因增加用工所需综合税费为人工费的60%;工作K的综合税费为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25%;人工和机械窝工补偿综合税费为10%。试计算除事件3外合理的费用索赔总额。1答:事件1:工期索赔不成立,费用索赔成立,因为降水工程由甲方另行发包,是甲方应承担的风险,费用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但是延误的时间(2天)没有超过工作D的总时差(8天),不影响工期。事件2:工期和费用索赔成立,因为供电中断是甲方应承担的风险,延误的时间(2天)将导致工期延长。事件3:工期和费用索赔成立,因为设计变更是甲方的责任,由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将导致费用增加和工作E作业时间的延长,且工作E为关键工作。事件4:工期和费用索赔不成立,因为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费应已包括在合同价中。事件5:工期和费用索赔成立,因为由甲方指令增加工作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是甲方的责任。2答:事件2:工期索赔2天。事件3:工期索赔(350-300)/(300/6)=1(天)事件5:工期索赔l天。总计工期索赔:4天。3答:按原单价结算的工程量:300×(1+15%)=345(m3)按新单价结算的工程量:350-345=5(m3)总结算价=345×110.00+5×100.00=38450.00(元)4答:事件l:6×45.00×(1+10%)+5×80.00×(1+60%)=937.00(元)事件2:(36×45.00+2×360.00+2×240.00)×(1+10%)=3102.OO(元)事件5:(10×80.00+1×500.00+2200.00)×(1+25%)+1×360.00×(1+10%)=4771.00(元)费用索赔合计:937.00+3102.00+4771.00=8810.00(元)某矿山工程公司中标承建一矿井工程,该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Mt/a,共设有3个立井井筒,主并净直径5.5m,深度450m;副井净直径6.5m,深度470m;中央风井净直径5.0m,深度425m;风井井底水平高于主副井井底水平25m。矿井主井箕斗装载硐室采用上提结构。该矿井施工方案是主井先开工,风井落后2个月开工,副井采用永久井架凿井,落后3个月开工,箕斗装载硐室与井筒同时施工,计划3个井筒到底进行贯通后全面开展井底车场巷道的施工,井底车场巷道施工网络计划如图所示。图中箭线上方英文字母为工序名称,括号内数值为每天的费用(单位:万元),箭线下方为工作正常时间,括号内为最短时间(单位:天)。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主井井筒进行工作面治水,延误工期3个月,施工队及时调整了施工安排,确保了主井井筒与在预定的时间完成,并与副井和风井贯通。井筒贯通后,主井改为临时罐笼提升,可满足井下下6个施工队的掘进需要,其中矿井关键线路施工队伍2个。在井底车场施工5个月(150天)后,业主要求加快施工进度,希望能够提前30天完成井底车场的施工。【问题】1)由于主井井筒进行治水而延误工期,施工单位是如何进行调整的?2)矿井过渡期改绞方案是否合理?说明理由。3)井底车场施工期是多少天?施工队伍应当如何安排?4)业主要求提前30天完成井底车场的施工,如何调整才能使增加的费用最低?最低费用是多少?某承包商(乙方)于某年3月6日与某业主(甲方)签订了矿山项目施工合同。合同中规定甲方于3月14日提供施工场地,竣工日期为12月31日,合同日历工期为292天。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3000元,每拖后1天罚款5000元。乙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和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并得到甲方代表的批准后,如期开工。该工程如期开工后,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事件1:甲方因故于3月24日才提供出全部场地,使工作A、B的开工时间推迟了10天,并分别窝工160、80个工作日;工作C未受到影响。事件2:乙方与租赁商原约定工作D使用的某种机械于3月27日进场,但因运输问题推迟到4月26日才进场,造成工作D实际开工时间推迟10天,多用170个人工日。事件3:在工作E施工时,因设计变更,造成施工时间增加20多天,多用140个人工日,其他费用增加15万元。【问题】1.乙方能否就上述每项事件向甲方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试简述其理由。2.该工程计划的关键线路是什么?计划工期几天?实际情况怎样?3.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工期奖罚天数为多少天?4.由于总工期的延长,乙方可得到的工期奖励或工期罚款为多少?三、安全管理1.工程事故分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安全生产事故被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计为4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包括30人,下同)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安全管理1.工程事故分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安全生产事故被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计为4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包括30人,下同)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事故报告与事故调查报告安全事故上报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单位全称、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生产能力、证照情况等);(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类别(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水害、火灾、其他)(4)事故的简要经过,入井人数、生还人数和生产状态等;(5)事故已经造成伤亡人数、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6)已经釆取的措施;(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调查报告:(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救援情况和事故类别;(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
本文标题:矿业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3074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