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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我市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建设的建议近年来,我市两级政府对幼儿教育工作非常重视,相继制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在完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加大农村教育投入;优化学校布局、合理配置硬件资源;加强薄弱学校师资、促进校际软件均衡;深入关心弱势群体、保障特殊学生平等受教育权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目前我市幼儿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发展不平衡等现象还仍然存在,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尚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一、我市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中主要存在问题(一)对学前教育的整体规划欠合理。一是由于对学前教育的性质、功能、目标的认识存在偏差,造成了对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缺乏专门领导、计划保障和政策规范等整体规划。二是对城乡学前教育发展缺乏合理规划,造成了城乡间的不平衡。主要体现在优质幼儿教育资源大都集中在城市,而农村幼儿园办学质量相对不高。而且,农村大量集体办的或个体民办幼儿园,尽管这是目前学前教育的主体,但管办分离后,集体、民办幼儿园大多自主投资、自主经营,比较之下问题较多。三是对公办园、民办园的共同发展缺乏合理规划,缺乏良性竞争机制、合理补贴机制。由于公办园、示范园总体上具备了优越环境、保障资金、完善教学设施、规范管理等条件的优势,成为家长首选的买方市场;由于与公办园间缺乏公平竞争机制,且许多民办园经营成本相对较高、获得资金较难等,久而久之造成了公办园、民办园之间更大的差距。(二)我市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不够理顺。一是目前市外经贸幼儿园等有条件的部门、系统举办幼儿教育状况仍然存在,由此产生了多头管理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市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的一体化。二是县区一级的教育行政部门由于人员、经费等实际问题,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不力、热情不高,即使有人管也是兼管,眼睛往往只是盯着几所公办幼儿园,对大量的民办幼儿园根本顾不过来。因而村一级民办幼儿园面临巨大的市场压力,很容易陷人资金少、师资差、教育质量低、生源缺的恶性循环之中,至使农村有些地方学前教育质量不高,幼儿入园率还相对较低。三是由于老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归属和性质问题还不能得以妥善解决,形成了阻碍我市幼儿教育发展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此外,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家庭作坊式的无证办园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问题。(三)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不够。一是我市用于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前教育的经费很少。由于没有刚性的规定以及对学前教育重要性认识较为淡薄等原因,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很少,大多只是对公办幼儿园给予一些差额补贴,农村幼儿园基本上很少给予补贴。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前教育的经费不足,造成了我市学前教师收入普遍不高,而编制外的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大部分比较低。二是对民办的学前教育扶持力度不够,民办教育法规和政策往往难以得到充分落实。当前,我市的民办幼儿园由于工资待遇、职称评定、职后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的落后,总体上缺少优质教育资源,缺少吸引力,绝大部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不会把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作为自己对工作岗位的首选;是缺少创办时期的资金投入,致使场所难以达标、教学设施较简陋、幼儿活动材料较为匾乏;政府职能部门对民办与公办的学前教育机构有时并非一视同仁,给民办园办学带来种种困难。二、完善我市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建议(一)要增强政府责任意识,完善对学前教育规划体系建设力度。虽然我市学前教育是走“坚持谁主办谁投入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学前教育的办学经费”、依托市场发展的路子,但政府办学仍应成为学前教育的主导,只有政府在政策和措施上大力扶持学前教育尤其是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我市的学前教育才会有较大的改观。因此建议:一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实行正确决策和统筹规划,确保学前教育的投入,在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中安排学前教育经费专款专用,并逐年增长。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实施意见》,在建设用地、立项与减免税收、建设费用等方面制订各种优惠政策。二要不断健全对学前教育管理的地方规章,在扩大办园自主权的同时,通过办学规章来规范各类幼儿园的教育行为。要建立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基金和园长基金,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在等级评定、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学前教育机构的公用事业费(水、电、煤气、场地租金等费用)执行中小学校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的学前教育机构缴纳的相关费用,参照中小学校标准执行。三是要扶持优质公办幼儿园通过名园办民园、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办学,扩大办学规模,建立“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实行园长负责制和教职员工聘用制。此外,要鼓励学前教育机构改善办学条件,对学前教育机构使用自有资金或贷款投资更新设备、改善办学条件,给予适当的投资补贴,经费由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负担。(二)要建立合理的财政补贴机制,为不同性质学前教育机构的公平竞争提供条件。民办园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作用,为社会做出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而且已成为目前学前教育的主体。对大量的、小规模的民办园存在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帮助他们规范办园、发展壮大,才能推进整个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要保证公办、民办幼儿园有平等的发展主体地位,在审批注册、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民办教育机构与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同等的待遇,一视同仁、公平公正。要加大对公共教育资源的投入,努力改善办园条件,要缩小公办园、民办园在办学条件上的差距。公共教育资源是由全社会的劳动公共积累或历史遗留下的非市场机制配制形成的公共财产,包括税收和各种政策资源。民办园应当“自筹资金”,但并不排除利用政府筹集到的扶持资金和公共教育资源。我市要对民办幼儿园加强扶持,使其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上个台阶,就能使整个学前教育事业前进一大步。要通过办学收费成本化,尽量提高民办园教师的收人。政府要与家长共同出资,形成合理的、城乡基本平衡的收费价格标准。(三)要进一步推进办园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公办园的示范引领作用。一要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机制。建立县(市、区)、镇、园三级教研体系,根据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确立以儿童健康全面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对学前教育教研项目进行立项、评估等制度,公开向全市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教研项目招标,所需研究经费由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负担。二要充分发挥优质学前教育机构的示范作用。发挥等级幼儿园在办学理念、教育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每个县(市、区)至少办好一所以上省一级幼儿园,使其成为全市课程改革、教育研究、师资培养的基地,发挥其对薄弱园所的指导作用和在区域学前教育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在以公办为示范、民办为主体的多元办学体制基础上,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并且选取民办幼儿园中的佼佼者作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典型。鼓励和扶持优质学前教育机构承担市、镇教科研推广任务。三要促进学前儿童身心全面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育与教育并重,培养幼儿健康活泼、好奇探索、文明乐群、自主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等基本素质,促进学前儿童全面和富有个性的发展。建立家园联系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及时与家长沟通学前儿童的发展情况,促进家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四要由公办园与民办园实行联合办学,以名园带民园,在教学管理、师资培训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联合,一方面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真正发挥示范园在办学各个方面的示范作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公办园积累有关市场发展的经验,增强竞争意识。就是说,公办与民办幼儿园要注重结合与互补,还要积极探索股份制办园、优质民办幼儿园连锁办园、规模化集团化运作的模式,以提高办学效率。在城市要构建社区、幼儿园互动的早期教育体系,依托社区由政府、房产商和业主多方办学或联合办学,小园化、多样化,以适应不同层次人群的需求。(四)要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不断优化资源的合理配置。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要切实组织实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相关政策。要负责各类幼儿园的许可、管理和督导工作,还要考虑园长、教师的职前职后培养培训、考核和资格审定、职称评定,开展学前教育的科学研究等。要理顺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落实以教育教学辅导网络管理和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龙头的业务管理体制,逐级健全管理网络。乡镇中心幼儿园或示范幼儿园要切实承担起全乡镇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有关业务的培训和检查,通过组织教研活动和送教下乡提升村一级幼儿园的业务水平。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大量的指导工作,首先必须依法治园,提高园长依法办园的自觉性,从而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同时要加强教育评估,由教育部门、学生家长共同参与评估,建立起以评估为手段与导向,以家长为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机制。还应按检查与评估的结果给幼儿园划分档次(而不是以公办、民办划分),表彰先进幼儿园,设立奖励基金,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敦促调整改革甚至撤消不合格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督导制度。将学前教育考核指标纳入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年度目标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保教质量。此外,要建立学前教育行业性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在业务上予以指导。鼓励学前教育机构按照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原则,建立全市学前教育行业协会,促进全市学前教育机构自主管理、规范自律。行业协会作为学前教育机构利益的代表,以服务和规范学前教育发展为目的,制定学前教育行规行约,协助政府制定、修改行业标准,维护市场秩序,加强会员和行业自律,抑制不正当竞争。
本文标题:上海市学前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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