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中国传统性文化一、中国传统性文化的发展轨迹1、原始社会双性同体的阶段,在历史上对应着的是人类处于无性意识的阶段。“双性同体”的无性阶段,反映了原始人类朴素的性别平等意识。譬如佛教中的菩萨,本来并无性别,亦无生死,他们可在世人面前根据不同需要,示现各种化身。这是与佛教普渡众生的平等观念相一致的。而双性被切割后的分体,则意味着性别意识得到了强调,无性阶段进入了有性阶段,性别差异由此产生。在中国的人类起源神话中,暗含了一个“双性同体”的始祖。传说华夏种族是由伏羲和女娲兄妹相婚而产生的,而伏羲和女娲是双头人首蛇身的神怪。这一图像在历代都可见到。安阳发掘的商墓和春秋楚墓,东汉时梁词石室画像都有石刻的伏羲女娲交尾双头人首蛇身的图像。在汉代石刻画像与石画中,两者被描绘成穿袍子,戴冠帽,腰身以下的蛇尾巴紧紧地缠绕在一起。两人的面部或正向或背向。伏羲手捧太阳,太阳里面有一只金鸟,女娲手捧月亮,月亮里有一只蟾蜍。或者伏羲的手里拿着直尺,象征男根,女娲的手里拿着圆规,象征女阴。据何新考证,伏羲和女娲原是由一神之名分化为二神之名,伏羲与女娲不惟同姓,姓风,而且同名,女羲别名女希,与伏羲实际上同名。也就是说,伏羲与女娲本是由一神分化为二神,正因为如此,伏羲和女娲之间是一种既是兄妹又是夫妻的关系,由此,也能理解两者为何是双头人首蛇身的神怪。原始社会的久远,很多资料因难以保存而丧失。所以,能为我们提供的关于中国早期性文化的资料,实在是少得可怜。然而,仅从这些少得可怜的资料中,也足以窥见早期中国社会性控制、性文化的若干特点。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畜积之便,无器械、舟车、城廓、险阻之备。(《吕氏春秋。持君览》)一幅原始部落群居杂处的图画,文明社会所有的一切,在这个混沌的蒙昧社会中均不存在。无差别,无等级,除自然力的限制外,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都相当随意而自由。自由到性的差别都可以忽略(男女无别),性活动当然是任意而随便的。如英国人类学家卡纳在其《人类的性崇拜》)中所言:“在原始时代的蒙昧人看来,性是寻常之极的东西,一点也不足大惊小怪,止如蒙昧无知的禽兽,绝不以看见异性肉体上的生殖器官而羞赦一样。”后世所有的婚姻制度(社会性控制赖以实现的最基本的制度)及伦理道德,在这种蒙昧社会中荡然无序,原始初民们过着以自然色彩为基调的社会生活。长幼聚集,不君不臣。男女杂游,不媒不聘。缘水而居,不耕不稼。土气温适,不织不衣。(《列子.汤问》)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别,未有夫妇配匹之合,兽处群居,以力相争。《管子.君臣》)在原始的知识水平和混乱性关系的制约下,人们认为女人在生育中占有绝对的作用,辅以妇女在维持氏族生存上的经济地位和作用,奠定了母系社会女人地位高于男人的基础。因此先秦时期言“嫁娶”、言“阴阳”、言“雌雄”、言“牝牡”,都是阴在阳先。当父权制代替了母权制,人类社会发展经历了一次巨大变动,则大大加剧了男女关系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随父权制的确立,在男女两性观念上发生了几点最重要的变化。首先是祖先崇拜和生殖器崇拜观念的变化。在古人的心目中,最深刻、最神秘、最使人敬畏的就是生育和性了,而对祖先的崇拜又集中在担负繁衍后代职能的生殖器官上。在母系社会,人们崇拜的是直接孕育后代的阴部,次之是哺乳后代的乳房。进入父系社会后,男性生殖器开始被当做家庭创造者的父亲的权威和力量象征,最终被当做造物者本身的象征,这方面比女性崇拜更为显著、持久和普遍。其次,改变了以往按母系血统继承财产的习惯,确立了以男系计算世系的方法和男人的继承权,这是与新的婚姻型态密切联系、并借助新的婚姻型态而发展和完善起来的。男性取代女性成为姓氏始祖,而父子间血缘关系的确立,必然以夫妻关系为前题,就是要保障子女确凿无疑地出自一定的父母。正如恩格斯所说:“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意义的失败。”中国自从进入文明社会以后,妇女就以屈辱的形象俯首听命于生活和家庭。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解释:“妇,服也。从女持扫帚洒水也。”意思是说,妇女应屈从于男子,手持箕帚,洒扫庭室。这是进入阶级社会后对妇女形象及其地位的高度概括。女人一出世,她就被社会意识决定了一生所处的“阴”的位置。而阴位,即“坤位”,早在中国上古时代的卜筮之书《易经》里,这种位置的属性便已被规定好了:“坤,顺也。”顺,即顺从。之所以要“顺从”,是因为这个位置的“卑”,阳为天处上而尊,阴为地处下而卑,“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男女有别、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的观念确立并不断强化。大约在旧石器时代,随着狩猎范围的逐步扩大,人们有机会接触部落之外的其他人,由于近亲繁衍的恶果及“杂种优势”的发现,人类普遍地产生了性方面的第一个禁忌一乱伦禁忌。禁止血亲之间发生性行为,禁忌范围由母子父女到同一血缘的兄弟姐妹间的性行为。这种禁忌是全球性的,从埃及、印度、中国到秘鲁,各民族都在不同时间内先后完成这一过程。随后,又产生了对婚姻之外的自由性行为的禁忌,又称第二性禁忌,这大约发生在新石器时代,随私有制及父系氏族的发展而发展起来。各种禁忌,体现了社会对性的种种制约和调节。没有太阳不行,太阳多了也不行。夸父逐日和后羿射日的神话,既反映了原始初民征服自然力的渴望,也反映了他们最单纯的辩证思想。2、春秋战国松散的性控制孔子野合之生在列为经典的《易》中,居然有直接言及男女性交的条目,似乎不可思议这点,也正是后世儒者不愿正视的,所以他们总是将这个咸卦作他种解释),然而,如果把《易》当作当时社会生活的某些反映,而性生活又是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社会对性义采取自然而开放的态度,那么,在《易经》中出现这样的条目,就是十分自然的了。孔子也不因此见怪。同样,从孔于对《诗经》的态度,也可看出当时社会性控制在观念形态上的宽泛。《诗经》中有不少篇目直接反映男女爱情及性爱的活动,《国风》是最富有性爱情绪的一部文献“。“三百篇”之首《关睢》就是以赞美青年男女的爱情来拉开整个《诗经》的序幕:“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窃窕淑女,君子好逑。《野有死麇》中描写青年男女在野外的幽会:野有死麇,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子衿》(写情人相思的焦灼与埋怨: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蒹葭》以极优美的笔调描绘出相思的情怀和意境: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一百六十篇国风中,有相当篇目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性爱生活和男女性爱活动,诗歌情感诚挚而热烈,笔触坦率而大胆,往往直接描写热恋中男女的心情及行为,不像后世有些爱情诗含蓄委婉。《诗经》是经孔子整理而最后定形的,孔子木仅把这些炽烈的爱情诗保留下来,而且,下了一个非常精辟的评论—“诗三百,一言以敝之,思无邪”。所谓正邪,主要是针对社会道德、风尚、习俗而言。“无邪”二字,集中反映了当时以孔子为代表的儒者对《诗经》中男女性爱诗歌的肯定,其中也就包含了孔子及那个时代的性观念。儒家尚且如此宽容,其他各家就不用说了。既是理论家又是实干家的管仲,不仅在行为上比较自由(多妻妾),而且在理论上认为、‘好色“是人之常情。当齐桓公问他“好色”是否有害于霸业时,他说这不是毛病,成霸业的关键是任用贤才。《战国策》载:楚围雍氏,韩令尚靳求救于秦。宣太后谓尚子曰:“妾事先王时,先王以髀加妾之身,妾固不支焉。尽置其身于妾之上,而妾弗重也,何也?以其少有利嫣。”这位执掌国政的宣太后,在庙堂之上对前来求援的外国使节讲起利弊之事,竟然用自己与丈夫的性生活来打比方。史官也毫不忌讳地照录不误,足可说明一点:从春秋到战国这一时期,社会对性爱的看法,是自然而肯定的。这种开放使后来的中国社会难以理解,并感到难堪,清代儒者王土帧对上述一段史话的反应是:“此等淫亵语,出于妇人之口,入于使者之耳,载于国史之笔,皆大奇”“同样,孔子对《诗经》的评价也使后儒们为难,他们认为“三百篇中也有淫诗”;而他们的宗师居然认为淫诗“无邪”,并列为经典,这是他们难以接受的。他们当然没想到,春秋战国时候社会的性控制与性观念,与他们所处的明、清时代有多大的差异。“春秋”历时二百多年,“战国”历时二百六十年左右,加上自黄帝到周初的约两千年的历史,中国社会对性的控制在这两千五百多年中逐渐走上一条自由松散的、多元形式并存的轨道,以〈礼记〉为代表的典籍提出了性制约的种种规范,但这些规范不可能在一个婚姻关系松弛,婚外性关系自由的土地上得以实施。尽管如此,中国的性文化已经逐渐摆脱野蛮蒙昧的状态,先后形成以城邦结构(春秋战国)为代表的文明形态。这种形态,与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的大背景协调一致。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的思想和文化一个最辉煌灿烂的时期,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到处充满了活泼的灵气和蓬勃的生机。这一时期,写下了中国性文化史上最耀眼的一页。3、汉朝-魏晋六朝刘邦对儒教态度的改变。在一个相对稳定平和的社会中,法律保障的性关系——婚姻首先向儒家制定的礼法制度看齐,聘娶婚姻成为主要形态,其主要程序是通过媒的之言,由男女双方的父母亲商议后,男方出具聘礼,双方立下婚约,再举行一定的仪式成婚,这种通过礼聘的、经过一系列繁琐程序的婚姻制度,成为两汉及以后各封建王朝的主要婚姻制度,这种制度无疑使青年男女的自由结合变得困难起来。结合过程中,各种外力的干预远远超过当事男女的个人意志。春秋时代那种自由恋爱及“合独”之风似乎已成为历史的陈迹,抢掠婚姻、交换婚姻都大大减少了,但买卖婚姻依然盛行。连年战乱,使中原地区人口锐减,为了恢复生产,增加人口,汉代各朝政府一般都采取婚姻促进政策,到一定年龄而不成婚的,将以犯法论处。汉惠帝六年令:“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者”,处于罪罚。到了西晋,这方面的律令更为严酷,晋武帝九年令:“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长吏配之”。十七岁的女孩子还不嫁人,便要由”官府强行婚配,这种残酷的政令迫使有女子的人家都及早为婚嫁而操心,整个社会早婚成风。民间如此,朝廷亦如此。汉昭帝八岁即位,皇后上官氏六岁;汉平帝九岁即位,皇后也是九岁,结婚后生了孩子,十八岁时成为太后……这种早婚的风俗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住婚前性关系,使婚姻从一开始就具备了非常明确的社会功利性一传宗接代,繁衍人口。婚姻的另一方面—男女性爱成分则日趋减弱以至到忽略不计的程度。儒家强调以礼教治国,强调通过道德伦理来实现对社会和人们行为的控制,在董仲舒“天人合一”的理论基础上,对性爱进行道德控制的思想及礼教也相继出台,除进一步强化《礼记》中提出的种种道德规范外,西汉还出现了两部对后世颇有影响的道德著作,一是刘向编撰的《列女传》,另一是班昭撰写的《女诫》。《列女传》共七卷七篇,分母代、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辨通、嬖娶等七个门类,记叙了一百零五名妇女的事迹。全书依据儒学准则褒扬了这些妇女的德行,是后世“女学的蓝本,但这本《列女传》与后世所出的无数“烈女传”不同,它并非一味地表彰什么“贞操”,而是记叙了作者认可的各种妇德,其中还保存了若干反映社会风俗,妇女生活方面的材料,为了与明清时代各种毫无价值的“烈女传”区别开来,刘向的《列女传》被称为《古列女传》。班昭一家在汉代颇有名气,班固是著名史学家,作《汉书》;班超投笔从戎,打通西域之路,封定远侯。班昭聪明美貌,在史学和文学上都有建树。班固和班昭都笃信儒家礼教,为兄的在《汉书》中宣扬这些礼教,为妹的则专著一书宣传妇女的“三从四德”。《女诫》全书仅二千多字,涉及面却较广,分卑弱、夫妇、敬慎、妇行、专心、曲从和叔妹”等七篇,书的主旨是:“夫者天也,天固不可以逃,夫不可以违也;行违神祉,天则罚之。礼义有愆,夫则薄之”。另一方面,司马相如与卓文君魏晋南北朝,一个大分裂、大动荡的时代。战乱频繁,异族入侵,经济调弊,权力斗争惨烈。再加之体现自由思想的魏晋风度及玄学、佛学的影响,社会对性的整个控制比两汉松弛得多。由于王朝更迭频繁,一种“人命危浅,朝不虑夕”的颓丧情绪笼罩朝野,朝廷(皇帝、大臣)的暴虐,市野的放荡都大大超过两汉,很多地方又重现春秋战国遗风,并有过之而无不及。后赵皇帝石虎在位期间,几乎不停地征集美女。有一次一下子就征集三万人
本文标题:性文化之一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30943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