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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操作规范为了规范我院行政审判工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我院行政审判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范。第一章庭前准备1、收到立案庭转来的案件材料后,应及时登记收案,将案卷交承办法官。2、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3、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并发出通知书,通知书应送达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口头方式告知双方当事人,由当事人签字。第四条人民法院对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形式的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依职权调查收集。第五条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证据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申请人提供担保,通知书应送达申请人,也可以口头通知申请人并记大笔录,由申请人签名。第六条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保全,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作出证据保全的民事裁定,并送达申请人以及所涉及的各方当事人或相关第三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作出驳回证据保全申请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签字。第七条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依照最高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埋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前准备的规定进行。一、预备庭操作规范根据案件的实际需要,法庭可以在开庭前召开预备庭。案情简单不需要召开预备庭的,法庭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或者以送达的方式进行证据交换。预备庭由审判长或者审判长指定的法官、法官助理主持。决定召开预备庭的,应当于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为了避免诉累和减轻当事人差旅费用负担,预备庭和正式开庭可以连接进行。预备庭庭审程序和操作规范如下:1、庭前准备工作。(1)书记员检查诉讼参加人出席的情况,核对其身份。(2)书记员确认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专家出庭情况和核对其身份,并请其退席,等候传唤。(3)主持人入席后,经确认诉讼参加人身份无异后,宣布开庭。2、组织当事人陈述。主持人宣布:首先由当事人陈述。主持人宣布:请原告宣读起诉状或者简要陈述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在原告宣读起诉状之前,主持人可以要求其先宣读或说明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也可以由法庭宣读或说明。主持人宣布:请被告宣读答辩状或者简要陈述诉讼主张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还未宣读或说明的,主持人可以要求被告先宣读和说明,然后再答辩。主持人宣布:请第三人宣读答辩状或者简要陈述诉讼主张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陈述的内容如果超出诉状范围的,主持人可提示当事人另作补充陈述。当事人未提交诉状或者逾期提交诉状的,主持人应予以说明。实践中,主持人认为组织当事人宣读诉状确无实际必要的,可以省略“宣读诉状”这一节。在当事人宣读诉状的基础上,主持人根据案件的需要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补充陈述,并宣布:现在,由当事人作补充陈述。即指示原告、被告、第三人依次作补充陈述。主持人应引导当事人针对对方当事人的陈述,补充陈述相应的事实和理由。陈述的内容应避免重复。在当事人主动陈述的基础上,主持人根据案件的需要可以有针对性地向当事人发问,以理清案情、明确无争议的事实和讼争焦点。主持人宣布:法庭现就案件的事实问题,向当事人发问。对法庭的发问,当事人应如实进行答问陈述;同时,针对当事人的答问陈述,主持人应当征询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3、组织证据交换。主持人宣布:现在进行证据交换。交换证据的范围主要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书面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检查笔录等。当事人应当提供原物、原件、原始载体;不能提供原物、原件、原始载体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交复印件、抄录件、照片等复制品。当事人也可以主张在正式开庭时提供原件、原物和原始载体。有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和专家等出庭作证的,举证当事人应提供其名单、基本情况以及说明其证明的对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传唤申请。是否需要传唤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和专家等在预备庭中出庭作证,由合议庭决定。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和专家在预备庭中出庭作证的,视为出庭作证。在进行证据交换时,主持人指示当事人逐一出示和说明,由对方当事人辨认、核对,并作出是否认可的意见表示。对无异议的证据材料和有异议的证据材料,指示书记员按证明对象的分类记录在卷。预备庭不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辩论。4、归纳小结。(1)主持人宣布:本案的诉讼请求是:……。在确认之前,主持人可以与原告进行必要的沟通。确认后,主持人可进一步说明:除有法定理由外,原告在诉讼中申请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则上应当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判决方式相对应。(2)主持人宣布: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有:……。在确认之前,主持人应经征询当事人的意见。确认后,主持人可进一步说明:以上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是否可以直接予以认定,由法庭审查决定。在归纳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时,应当与法庭有针对性的发问结合起来,尽可能扩大当事人无争议的范围,缩小争议的范围。(3)主持人宣布:本案诉讼争议的焦点有:……。在确认之前,主持人应经征询当事人的意见。确认后,主持人可进一步说明:法庭调查的范围,合议庭将根据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4)主持人宣布: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情况如下……。除“当事人陈述”外,可以将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编列序号,根据证据交换的情况逐一注明有无异议的意见,经当事人确认无异后予以确定。5、自行协商解决争议和迳行协调。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条件下,主持人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行政争议。主持人也可以迳行组织协调。如果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协调协议的,原告申请撤诉的,提交合议庭审查决定。行政赔偿诉讼在行政侵权行为被确认之后,主持人可迳行组织调解。6、其他事项。其他事项需要预备庭作出处理的,依法作出处理。7、宣布闭庭。预备庭的议程进行完毕后,主持人宣布:闭庭。书记员应当告知当事人审阅笔录并签字。二、开庭准备和开庭宣布1、庭前准备工作。书记员应先期到达法庭,做好以下开庭前准备工作:(1)宣布:请诉讼参加人入庭就坐。检查诉讼参加人出庭情况。如有一方诉讼参加人未到庭的,应立即报告审判长处理。(2)宣布:请诉讼参加人出示身份证件。到案前核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如确认有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专家出庭的,还应核对其身份后请其退席,等候传唤。(3)核实《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及《通知书》以及诉状等诉讼材料的收悉情况。(4)公开开庭的,应当检查参加旁听的人员是否适合,是否有现场采访的记者。如发现有未成年人(经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旁听开庭的,应当请其退出法庭。如发现有记者到庭采访,应当确认其是否办理审批手续。如未经批准,不得录音、录像或者摄影;但应当允许记者作为旁听人员参加旁听和记录。2、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书记员宣布:现在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的具体内容以《法庭规则》的有关规定为准。另外可以特别提示:全体人员应当关闭手机和传呼机的铃响。3、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然后引领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待法官坐定后,书记员宣布:请坐下。如果法官在书记员在做准备工作或宣布法庭纪律时进入法庭的,书记员应中止手头工作,主持法官入庭仪式后,再恢复手头的工作。准备工作就绪后,书记员向审判长报告庭审前准备工作情况:(1)出庭的诉讼参加人有:……(2)出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有:……(3)经批准到庭旁听采访的新闻单位及记者有:……最后,书记员报告: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主持开庭。4、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在书记员已核对诉讼参加人身份的基础上,审判长简单核对即可。经征询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经各方当事人确认无异后,即宣布:经法庭当庭核对确认,出庭的诉讼参加人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的庭审活动。5、宣布开庭。审判长先敲击法槌,然后庄严宣布:……人民法院现在开庭!开庭宣布也可以在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之前,或者在宣布法庭调查之前。6、宣告案名、案件由来、审理程序和方式。宣告案名:本庭现审理的是:原告XXX诉(与)被告XXXX及第三人XXX…(案由)一案。宣告案件由来:原告XXX因不服被告……(时间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于…(时间)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受理时间)决定受理本案。如有追加当事人、延长审限、召开预审庭等情形的,应一并予以说明。本案系再审案件、合并审理案件的,还应当说明。宣告审理的方式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本庭依照第一审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如不公开开庭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7、介绍审判人员。审判长宣告:本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然后具体介绍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并说明其基本职务情况。如果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临时变更的,应当予以说明,并征求当事人意见。当事人要求延期审理的,法庭应当准许。当事人确认无异议的,庭审活动得以继续进行。8、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并征询申请回避意见。在开庭前已经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各方当事人的基础上,审判长逐一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知悉自己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在当事人确认知悉诉讼权利义务后,审判长逐一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回避?如果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要求其说明理由。当事人提出回避的理由属于法定的回避事由的,法庭不必审查该理由是否成立即宣布休庭。当事人确认不提出回避申请的,庭审活动得以继续进行。9、宣告庭审的阶段。审判长宣布:庭审活动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和休庭评议后进行宣判。如果系行政赔偿案件,应当在当事人最后陈述后进行法庭调解,调解不成的,法庭再休庭评议和宣判。审判长还可以强调:各方当事人应当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切实履行诉讼义务,遵守法庭规则,服从法庭指挥,确保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庭审活动一般由审判长主持。根据庭审的需要,审判长也可以委托其他合议庭法官主持部分庭审活动。但应向诉讼参加人说明。10、诉讼指导。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要求法庭对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和举证责任的具体内容予以释明。法庭也可以对诉讼能力比较低的当事人给予适当诉讼指导,以确保审判的公正和公平。二、法庭调查1、宣布法庭调查。主持人宣布: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可对法庭调查顺序予以说明:法庭调查一般按当事人陈述、归纳小结、当事人当庭举证、当庭质证、法庭认证的顺序进行。2、当事人陈述。组织当事人陈述的程序参照预备庭中的“当事人陈述”的程序进行。实践中,如果已召开预备庭,并已组织当事人陈述的,法庭认为再行组织当事人陈述已无实际必要的,经作必要的说明后可以省略或者简略进行。3、归纳小结。庭审归纳小结的程序参照预备庭中的“归纳小结”的程序进行。(1)主持人归纳诉讼请求:本案的诉讼请求是:……。(2)主持人归纳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有:……。如果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能够直接认定的或者部分能够直接认定的,经说明后即当庭宣布:以上事实,各方当事人陈述一致或均予认可,足以认定。并宣告:以上经法庭认定的事实,无须当事人举证、质证。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或者基本没有争议,且根据当事人陈述即可直接认定全案事实的,经合议庭评议确认后,即可宣布法庭调查结束。(3)主持人归纳诉讼争议的焦点:本案诉讼争议的焦点有:……。(4)主持人归纳证据交换或者举证的情况: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情况如下……。(5)在庭审归纳小结的基础上,经合议庭事先评议或者当庭评议确定法庭进一步调查的范围:法庭进一步调查的范围如下……。法庭确定调查的范围时无须征询当事人的意见。法庭调查的范围不以当事人诉讼争议的内容为限;但二者不一致的,法庭应予以释明。法庭调查的范围确定后,法庭还宣布:当事人当庭举证、质证应当围绕法庭确定的范围进行。4、当庭举证。法庭调查范围内的事项应当逐一、有序地展开调查。确定法庭调查的具体事项后,主持人宣布:现在,法庭调查……
本文标题:行政诉讼一审庭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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