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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解读----南阳师范学院法学院黄维行政处罚1996年3月17日八届全国人大第4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我国规范行政处罚的主要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要内容《行政处罚法》共8章64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第五章行政处罚的决定第六章行政处罚的执行。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但尚未涉嫌犯罪的行为,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制裁的行为。①行政处罚在性质上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②行政处罚的前提是相对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从而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③其实施的目的是对违法相对人的一种惩罚和警示,不以督促相对人完成某项义务为目的。•处罚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正当程序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二、行政处罚的原则南阳任超奇案2008年9月12日,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该市一市民任超奇先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原因是执法人员从他的电脑中检查到淫秽视频,该事实有任超奇本人陈述、检查笔录和淫秽物品鉴定为证,处罚的依据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项和第二十条。《管理办法》中看到,该办法是国务院批准后于1997年12月30日由公安部发布的,其第五条第六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第二十条规定:违反第五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2006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的行为违法,但并未对公民查阅淫秽信息作出处罚规定。按照立法法的有关规定,上位法的效力优于下位法,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法律,是新法,而《管理办法》仅仅是部门规章,是旧法,因此,查阅的行为应该不算违法。•处罚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正当程序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二、行政处罚的原则善良会被骗?近日,网友“善良的被骗”发帖讲述了自己的一段经历——他出于好心,帮助了一位自称胃疼又打不到车的路人。没想到,那是一个俗称“钩子”的交通行政执法队协查人,他的私家车当场被扣。事件引发网络议论狂潮。张军告诉记者,因为急于拿车,他妥协了。前天,他还在调查笔录上违心的声明:“我放弃陈述、申辩”。另外,他还要在《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名,因为不承认自己是开黑车,被认为态度不好,原来说情说下来的2000块钱也不让免了。交了一万元罚款和200元停车费之后,他终于把车领了出来。暗中执法的两种情形•一种是被公安部法制局认可的交通监控手段,主要是通过电子拍摄仪、电子测速仪等设备记录司机的违章行为。•另一种是一些交警的人为措施,比如不去积极疏导交通、制止违章,而是躲在暗处伺机抓拍或巧设陷阱守株待兔。暗中执法是与非利与弊实行“电子抓拍”之初的争议也是非常大,现在大家可以看到在“电子抓拍、电子测速”路段已经设置了“提醒标志”,这是公开公正原则的充分体现。•处罚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正当程序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二、行政处罚的原则杜宝良是一位安徽来京的农民,在西城区真武庙附近以卖菜为生。2005年下半年,这个平凡的菜农一度成为全国关注的名人。2005年5月23日,杜宝良偶然查询得知,自己于2004年7月20日至2005年5月23日驾驶小货车运菜时,在每天必经的西城区真武庙头条西口被“电子眼”拍下闯禁行105次,被罚款10500元,累积扣分210分。此前,从未有交管部门告知他有违法行为。“杜宝良万元罚单事件”迅速成为政府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管理与服务是否失衡的热点话题。近十天后,杜宝良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撤销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西单队对他的行政处罚决定。不久法院立案。同一人在同一地点违反交通禁行标志105次,说明执法部门至少在告知环节做得不到位。•处罚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正当程序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二、行政处罚的原则•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⒈主要证据不足的;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⒊违反法定程序的;⒋超越职权的;⒌滥用职权的。•处罚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正当程序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二、行政处罚的原则1、同一行政机关的不再罚。即同一行政机关对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处罚时的要求。一是不得依据同一理由和法律依据给予当事人两次以上同种类的处罚。比如给行为人两次罚款。二是不得依据同一理由和法律依据给予行为人两次以上不同种类的处罚。如给予罚款后,又决定吊销执照。如需并处的,应在一次处罚中作出决定,不得两次决定。三是不得依据同一理由不同依据或不同理由同一依据给予行为人两次以上的处罚。四是对行为人同一性质的连续行为,应定一事处罚,不得作出数个处罚。同一机关的不再罚应为绝对不再罚。2、不同行政机关的不再罚。即同一违法委为同时触犯多个法律规范,各有权处罚机关进行处罚时的要求。一是违法行为已经受到一次处罚后,其他机关不得依据同一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再给予行为人行为罚以外的行政处罚。二是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后,其他机关根据不同法律依据对行为人处罚时,不得给予除行为罚以外的同种类处罚。3、违法行为构成犯罪,行为人已经受到刑罚后,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分类•警告•罚款•没收•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法理分类:◆申戒罚◆财产罚◆行为能力罚◆人身自由罚惩戒制裁和惩处预防与教育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功能:性质: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的设定部门规章、地方规章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法律谁拥有设定权?行政处罚的设定各种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部委规章规定行政处罚地方规章设定警告、罚款行政处罚法的实施机关从体系上看,能够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主体有三类:一、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第十五、十六条)“相对集中处罚权”,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制度,其好处在于:提高执法效力;防止多头执法。这个制度是现实生活中城管存在的法律依据。城管是一个相对集中的综合执法机构,是一个组建机构。集中了好几个机构的权利,包括工商、城建、环保、规划、市容、卫生。二、第十七条,是讲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三、第十八、十九条:行政委托组织:注意这几个问题①受托组织以谁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②谁承担责任③不得转委托。该类组织的成立需具备三个条件,在第十九条中规定:1.属于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政需要进行技术鉴定或技术检查的,应该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行政处罚的管辖1、地域管辖—违法行为发生地,这里要扩张解释,包括违法行为发生地、影响地、行为终结地。比如,一辆车从A地装了化学原料,途经B地、C地,到D地卸货,可因为车的原因,从出发,车就在漏原料,一路污染地面。请问,ABCD四地的环保局,谁有权处罚?都有权。2、级别管辖3、职能管辖4、指定管辖5、案件移送“两法衔接”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行政处罚的适用第23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第24条:一事不再罚(前面讲过)第29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实施行政处罚应考虑的因素一是不予处罚的:(1)不满14周岁的人(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证、没有造成危害后果(4)超过追罚时效二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第一,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第二,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第三,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第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第五,其他法定情形。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决定基本要求◆对违法行为必须查清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作出决定前,应当告知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进行复核;对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行政处罚决定遵循的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处罚决定无效或被撤销关某是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一交通检查站时,交通站值勤人员宋某(身穿着交通警察制服,佩带值勤袖章)向关某走来,递给关某一张处罚决定书,并对关某说:“交20块钱再走。”关某接过处罚书,见上面印着的全部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20元。决定书印着某地区交通大队的印章。关某问宋某:“为什么要罚我?”宋某说:“你超载。”关某称辩:“我只拉半车煤,怎么就超载?”宋某不耐烦地说:“让你交你就交,罗嗦什么。”关某说:“不说清楚,我就不交。”这时宋某又递过一张处罚决定书,并说:“就你这态度,再交20块。”关某怕争辩下去,又要罚款,只好交了40块钱。有4处地方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未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未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二、未听取当事人的合理意见;三、对当事人的申辩加重处罚;四、执法人员只有一人,并未出示执法证件。行政处罚中的证据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以下几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书证①可提供非原件;②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非原件必须盖章;③提供专业资料文献应附说明物证①可以是原物的照片录像等;②数量较多的种类物可以只提供一部分视听资料①可提供复制件;②应注明制作方法、时间、制作人、证明对象等;③声音资料应附文字记录证人证言①写明证人基本情况;②证人签名盖章、注明日期;③附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鉴定结论载明委托人、委托事项、鉴定材料、鉴定依据、科技手段、鉴定资格说明、鉴定人(部门)签名盖章现场笔录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签或不能签的应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场可由其签名域外证据①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履行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②在港澳台形成的证据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证明手续;外文证据附有中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翻译人员签名涉密证据应当作出明确标注并向法庭说明,法庭予以审查确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原告或第三人被告一般期限开庭前或交换证据之日前举证,否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但未必导致败诉。收到起诉书副本后10日内举证,否则视为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直接导致败诉,并且二审再提交也不采纳一审补充①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法院准许可在法庭调查中提供②提出在行政程序中未提出的证据或理由经法院准许可以补充,但提出在行政程序中应被告合法要求应提出而不提出的证据,一般不予采纳①因正当事由需延期举证的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10日内向法院书面提出,经准许在该事由消除后10日内举证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被告及其代理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后收集的证据不能用于认定被告自己的行为合法性。③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二审补充①提出一审无正当事由未提供的证据,不予接纳②提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或在一审中应获延期但未被准许的,或一审中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未取得的证据,经质证可以作为定案根据①提交在一审中未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撤销或变更一审裁判的根据②提出
本文标题:行政处罚法解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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