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关于举行卫生监督法律业务知识竞赛的活动方案
关于举行卫生监督法律业务知识竞赛的活动方案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市局决定举行民警法律业务知识竞赛活动。为保证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方案:一、组织领导为加强本次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经局党支部研究决定,成立卫生监督法律业务知识竞赛领导小组,曾国军局长任组长,杨远生、甘哲、祝玉华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稽查科、场所科、医疗市场科、职业卫生科等部门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郑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二、参赛时间初定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参赛对象局办公室、场所科、医疗市场科、职业卫生科、学校卫生科、稽查科、消杀科等7个科室。每个科室选派2名选手(其中1名为科室领导、1名为科员)。四、竞赛内容《食品安全法》及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法律业务知识。五、竞赛方式此次竞赛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预赛,采取法律业务知识笔试形式,即各参赛科室选派的两名选手均参加笔试,该科室两名选手的平均成绩作为该参赛科室的笔试成绩,前四名的单位进入第二轮比赛;第二轮为决赛,采取现场答题形式,即四个参赛科室在现场回答必答题的基础上,进行抢答。以第二轮的成绩决出最后的名次(第一轮成绩不带入第二轮),并设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五、六、七名为三等奖。六、奖励竞赛成绩将在全局进行通报。对在预赛中,笔试成绩第一名的个人奖励500元,第二、三名的个人奖励300元,第四、五、六名的个人奖励200元;对在决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参赛科室奖励1000元,获得二等奖的参赛科室奖励800元;获得三等奖的参赛科室奖励500元,同时优胜科室和个人在评先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七、竞赛评委组成此次竞赛评委将聘请市人大、上级法制部门、检察院、法院、及市卫生局有关人员组成。八、要求(一)请各参赛科室于8月31日前,将拟参赛人员名单报送局办公室。(二)各参赛科室、参赛人员务必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做好赛前的学习,以提高竞赛活动质量。咸宁市卫生监督局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本文标题:关于举行卫生监督法律业务知识竞赛的活动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31262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