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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兖矿集团救护大队宋先明目录一、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制定的意义和背景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范围、引用文件及术语定义三、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基本规定四、矿山救护大队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定办法五、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定办法一、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制定的意义和背景为加强矿山救护队的管理,全面促进矿山救护队的专业化、正规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装备水平和整体素质,保证安全、迅速有效地处理矿山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矿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编制本标准。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充分考虑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和救援工作实际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本标准规定了矿山救护大、中队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定办法。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范围、引用文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山救护大、中队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定办法。本标准适用于矿山救护大、中队开展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2.规范性引用文件:《煤矿安全规程》2006年版AQ1008—2007矿山救护规程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相关术语定义1)矿山救护队minerescueteam2)矿山救护指挥员commanderofminerescue3)演习巷道tunnelforexercising4)井下基地surfacerescuebase5)火区firearea6)风障airbrattice7)人工呼吸artificialrespiration8)氧气呼吸器校验仪calibratorofrespirator9)氧气充填泵oxygenpump10)自动苏生器automaticresuscitator11)高泡灭火highexpansionfoamfireextinguishing12)热成像仪thermalimagingdevice三、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基本规定1.矿山救护大队质量标准化包括:组织机构、技术装备与设施、救护培训、综合管理、所属各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共五项,满分为100分。2.采用各单项单独扣分的方法计分,标准分扣完为止。五个项目中,前四项标准分合计为40分,第五项为所属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百分制计分)平均得分乘以60%。矿山救护大队质量标准化得分=前四项分数之和+所属各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X60%。三、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基本规定3.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包括:救护队伍及人员,救护培训,救援装备、维护保养与设施,业务技术工作,医疗急救,一般技术操作,综合体质,军事化队容、风纪、礼节,综合管理共十项,满分为100分。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考核时,业务知识,军事化队容、风纪、礼节和综合管理由中队集体完成,其它项目以小队为单位独立完成。两个及以上小队完成同一项目,小队平均得分为该项目中队得分。三、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基本规定4.矿山救护大队、中队质量标准化分为四个等级:(1)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2)一级:总分85分以上(含85分)。(3)二级:总分80分以上(含80分)。(4)三级:总分75分以上(含75分)。质量标准化考核75分以下,必须限期整改。5.矿山救护中队应每季度组织一次达标自检,矿山救护大队(独立中队)应每半年组织一次达标检查,省级矿山救援管理机构应每年组织一次检查验收,国家矿山应急救援管理机构适时组织抽查。三、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基本规定6.凡被评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的矿山救护大队(独立中队),由国家矿山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命名;凡被评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的矿山救护中队,由省级矿山救援管理机构命名。当年发生违章自身伤亡事故的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等级应降低一级。7.矿山企业应将矿山救护队伍的质量标准化工作与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并纳入到本企业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活动中去。四、矿山救护大队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定办法1.组织机构(8分)2.技术装备与设施(14分)3.救护培训(6分)4.综合管理(12分)1.组织机构(8分)矿山救护大队设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2人,总工程师1人,副总工程师1人。大队指挥员应由熟悉矿山救护业务及其相关知识,能够佩用氧气呼吸器,从事井下工作不少于5年,并经培训取得资格证的人员担任。大队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大队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中级以上职称。大队设立业务科室不少于2个,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负责战训、宣传、培训、技术装备管理。评分办法:大队指挥员缺1人扣1分;指挥员未达规定要求有1人扣0.5分;未按规定参加培训1人扣1分;业务科室少1个扣1分,专职人员少1人扣1分。2.技术装备与设施(14分)矿山救护大队(独立中队)基本技术装备与设施配备标准及其扣分办法见表1。3.救护培训(6分)建立培训机构,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制定救护大队指战员年度培训计划。协助矿山企业对职工开展矿山救援知识的普及教育。按规定组织对救护队(兼职救护队)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及特种训练。举办矿山救援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和典型案例的专题讲座。指战员按规定要求参加各种培训。评分办法:查原始记录和资料,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4.综合管理(12分)实行军事化管理,统一着装,佩戴矿山救护标志。未统一着装扣1分。未按规定配备服装扣1分。战备值班管理。大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制定大队领导及业务科室的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缺1项扣0.5分,1项制度未落实扣0.2分。计划管理。根据本队实际情况,必须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安排,月有工作流程。计划内容:教育与训练、技术装备管理、预防性检查、内务管理、战备管理、劳动工资及财务、设备维修等。各项工作有组织、有实施、有监督,有落实。缺计划扣0.2分,计划内容缺1项扣0.1分。4.综合管理(12分)(续)技术竞赛。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大队技术竞赛。内容包括:业务理论、仪器装备操作、模拟救灾、体能测试、医疗急救、军事化队列。未组织开展竞赛扣2分,竞赛内容缺1项扣0.5分。建立各种记录簿。有战备值班、各种会议、业务技术训练、安全技术工作、事故处理、有偿服务及其执行情况的各种记录。缺1项记录扣0.2分,记录不完整1项扣0.1分。坚持开展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未按规定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扣2分。内务后勤保障。加强对所属中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保障救护指战员享受井下采掘一线待遇,并发给救护岗位津贴等。指战员未享受井下采掘一线待遇、津贴落实不到位扣1分。五、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定办法1.救护队伍及人员(5分)2.救援培训与训练(5分)3.救援装备、维护保养与设施(15分)4.业务技术工作(15分)5.救援准备(5分)6.医疗急救(8分)7.一般技术操作(12分)8.综合体质(10分)9.军事化风纪、礼节、队容(10分)10.综合管理(15分)1.救护队伍及人员(5分)(1)中队由3个以上小队组成,设中队长1人、副中队长2人,工程技术人员1人。小队由不少于9人组成,设正、副小队长各1人。(2)中队指挥员应由熟悉矿山救护业务及其相关知识,能够佩用氧气呼吸器,从事矿山救护工作不少于3年,并经培训取得资格证的人员担任。(3)中队长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中队技术员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和初级及以上职称。(4)中队指挥员不应超过45岁,队员不应超过40岁。35岁以下的队员至少要保持三分之二以上。(5)指战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及时调整。1.救护队伍及人员(5分)评分办法: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相结合。中队指挥员缺1人扣1分;指挥员未达到第(2)(3)项规定,1人扣0.5分;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指挥员缺1人扣1分;小队人员缺1人扣1分;指战员超龄1人扣0.1分;35岁以下的队员在三分之二以下扣2分;未按规定进行体检,缺1人扣0.5分;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及时调整,发现1人扣0.5分。2.救援培训与训练(5分)(1)新队员入队前经过救援工作基础培训;在职救护队员每年须经过救护大队组织的复训。(2)救援指挥员应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复训。(3)中队应组织军事和体质训练,有计划地进行业务技术工作、救援准备、医疗急救、一般技术操作训练等。(4)中队应定期进行高温浓烟演习训练,每月至少进行1次单项或多项演习训练。评分办法:查阅证件,未按规定参加培训,1人扣0.5分;查阅原始训练记录,缺少1项扣0.5分。3.救援装备、保养与设施(15分)(1)救援装备(7分)矿山救护中队、小队和救护队员基本技术装备配备及检查详见表2、表3、表4。(2)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5分)包括氧气呼吸器、检验仪、苏生器、充填泵、检定器灾区电话、救护车、值班车及库房的装备、小队装备、工具等。评分办法:按要求对个人、小队、中队装备的维护保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抽检率应达到50%以上。在检查过程中,每发现有一台、件、处、人次不合格扣0.1分。(3)设施(3分)中队应有下列设施:电话值班室、值班宿舍、办公室、会议室、着装室、修理室、氧气充填室、战备器材库、汽车库、演习训练设施、运动场地等。评分办法:每缺少一项设施扣0.5分。4.业务技术工作(15分)(1)业务知识(5分)标准要求及评分方法:按《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等相关内容按百分制出题,中队全体人员参加考试,考试少1人扣0.5分,中队平均分乘以5%即为中队业务知识得分。(2)战术运用(2分)标准要求及评分办法:假设一次事故(火灾、瓦斯、煤尘事故),根据《矿山救护规程》制定作战方案,15min完成;被检中队指挥员全部参加考试,考试少1人扣1分,不合格1人扣0.5分。(3)仪器操作(8分)标准要求及评分办法:以小队为单位,每个队员随机确定6种仪器进行考核。单个队员采用各仪器单独扣分的方法计分,单项标准分扣完为止,满分减去个人合计扣分为个人仪器操作得分。所有参加考核人员的平均得分为中队仪器操作得分。仪器部件名称及有关操作内容以说明书为准应知与应会得分各占50%;应知部分每种仪器至少提两个问题,每错一题扣0.5分。5.救援准备(5分)(1)闻警集合(2分)标准要求:小队不少于6人,集体住宿,24小时值班。接事故电话时,电话员立即按下电铃(作为预备铃),按规定记录事故单位名称、地点、类别、遇险人数、通知人姓名及单位;出动小队及人数、带队指挥员、记录人、出动时间,并立即拉响事故警报。值班队员听到事故警报,立即跑步集合,面向汽车列队,小队长清点人数,电话值班员向指挥员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员简单布置任务后,立即发出上车命令。60s出动,不需乘车时,不得超过120s。值班队出动后,待机队120s内转为值班队,必要时与值班队一起出动。评分办法:少于6人或未进行24小时值班,该项无分。不打预备铃、事故电话内容错误、记录不全或缺项,待机队转为值班队超过规定时间每处扣0.2分。未按规定的程序上车,缺1个程序扣0.2分。出动时间超过规定,扣1分(计时方法:自发出事故警报起至人员上车后汽车轮转动为止;不需乘车时,为最后一名队员离开着装室止)。(2)入井准备(3分)标准要求:按《矿山救护规程》规定,根据事故类别要求带齐基本技术装备。指战员穿统一战斗服、带装备下车。领取和布置任务明确。正确进行氧气呼吸器战前(自检和互检)检查,并做好入井准备,120s完成。评分办法:小队和个人装备每缺1件扣0.2分。每有1人不穿战斗服,扣0.5分。入井准备顺序颠倒、漏项、漏报或报告错误,每处扣0.3分。战前检查超过时间扣0.5分。每有1人战前检查不正确扣0.3分。入井准备顺序:到达事故现场后,小队带必要的技术装备下车,列队待命。中队指挥员向小队长发布“进行战前检查”的命令后,跑步到指挥所领取任务。报告词是“报告首长:××中队第×小队,奉命来到,请指示,队长×××”。在首长宣布任务后回答“是”,跑步归到队前一侧。小队长接到中队指挥员发布的战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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