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述职报告 > 危险废物处理岗位责任制
危险废物处理岗位责任制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矿物油。(指减速机、激振器、变压器、压风机更换的废油)产废单位指机修车间、选煤车间。第二条各单位危险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处置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第三条总办室负责对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负责将危险废物委托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回收、运送和处置,每季度上报主管部门备案。第四条产废单位负责收集并上交企管科。第五条企管科负责废油的收集、贮存并建立收贮档案。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移、处置废油。第七条企管科应设立废油的贮存设施,并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以及预防污染环境的安全措施;贮存设施应当定期检查、清洁。第八条禁止向生产设施、物料管道、下水管道及产品上倾倒、排放废油。禁止将废油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第九条收集、贮存废油的场所、容器,应当设置明显的废油警示标志。第十条收集、贮存废油的场所、容器,及其它物品转作他用时,未经消除污染处理不得直接使用。第十一条总公室、企管科、产废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本文标题:危险废物处理岗位责任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32217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