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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运行及重点工作简报第三期(总第十一期)岳西县温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6年10月17日目录●政策法规岳西县工业发展及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节选)··································································1安庆市2016年加快工业发展政策···············································8●经济运行产值情况统计表···································································14营业收入情况统计表·····························································15纳税情况统计表···································································16●工作动态江春生到乘风制药公司调研····················································17徐昭到温泉开发区调研··························································17余巧萍在盛世天源公司召开现场调度会·····································18经济运行及重点工作简报目录—1—甄国栋考察盛世天源公司大健康养老产业项目····························18温泉开发区到扶贫村送防汛经费··············································19温泉开发区迅速学习贯彻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19温泉开发区全体党员赴红二十八军军政旧址开展红色教育活动·······20温泉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到工地送清凉活动··································20县综合督察组到温泉开发区开展综合督查··································21温泉开发区开展脱贫攻坚集中服务活动·····································21温泉开发区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2县联合检查组到盛世天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22长宁园区基础改造工程完工····················································22《地热水开发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会召开················23●企业简讯盛世天源公司赴姚河乡帮扶贫困户···········································23青松工具公司到扶贫点帮助防汛抗灾········································24天悦湾公司召开新三板挂牌上市会议········································24河南固始县到青松工具公司调研脱贫工作··································24省内多家知名企业家到青松公司调研········································25乘风制药组织员工庆佳节·······················································25“十·一”黄金周天悦湾温泉度假旅游完美收官·························25乘风制药圆满完成断血流草收购计划········································26北方机械公司再度与军工企业合作···········································26丰源茶机新品种获得省级技术认定···········································26经济运行及重点工作简报目录—1—岳西县工业发展及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节选)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企业,是指在本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工业企业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支持的其他企业。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业发展及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县本级财政每年通过预算安排,无偿支持小微工业企业发展,支持规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结构调整、管理提升、产品研发、节能减排、市场开拓、人才培训和引进、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企业自主创业创新等方面的资金。第四条专项资金管理包括预算管理、项目审批、项目跟踪、督查、验收、财务管理等。第二章管理原则、方法和使用范围第六条管理方法专项资金额度由县财政预算安排,经科委和财政局共同管理,企业对照使用范围自主申报,经科委和财政局组成小组对照使用范围进行审核,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问效和责任追究。第七条使用范围(一)培育小微企业1、对当年新注册的工业企业(加工、制造业),当年对地方财政有贡献和安排就业10人以上的,给予奖励0.2万元。2、对当年地方财政贡献达到5万元以上(含5万元),且比上年有增长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1万元。政策法规政策法规经济运行及重点工作简报目录—2—3、对当年地方财政贡献达到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列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对象,给予奖励2万元;并享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提升市场竞争力类同等奖励。以上3条同一企业每条只能享受一次,若当年同时达到的按最高额条款给予奖励。(二)支持企业稳健发展1、上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在20万元以上,且新增2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县级所得部分的10%予以奖励(过去已兑现奖励企业,按奖励时地方财政贡献额为新增的基数)。对于并购企业,并购后新增地方财政贡献(以并购前两个企业为基数),按地方财政所得部分三年内给予全额奖励。2、贷款贴息。对全县骨干工业企业和重点支持的成长型企业,给予年新增贷款利息60%的补助(不超过当年企业地方财政贡献的县级所得部分)。其中对地方财政贡献达到50万元以上的骨干工业企业,最高贴息贷款限额500万元;对地方财政贡献达到10万元以上的成长型企业,最高贴息贷款限额200万元。鼓励企业进行场外融资,对企业利用股权成功融资的,给予实际到位资金的1%进行奖励。(三)支持企业转型升级1、企业技术改造。企业通过设备更新改造,提升现有生产能力,给予其设备投资的10%(不含税)奖励;企业引进重大设备,单台设备在20万元(不含税)以上的,在技术改造奖励的基础上增加奖励3%;企业引进使用工业机器人的,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的,在技术改造奖励基础上增加奖励5%。2、项目建设。新增项目固定资产补助。投资在500万元以上,且进入统计投资项目库的,按照其设备投资的10%予以奖励。对于企业并购的生产加工设备,按其并购实际价值给予10%补助。3、企业信息化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政策法规经济运行及重点工作简报目录—3—点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在产品设计、生产过程、企业管理、市场经营、企业决策等五个方面投入的信息化设备或软件,给予投资额30%的补助。4、企业节能减排。企业引进新工艺、新技术,节能效果明显,且能耗在500吨标煤以下,节约能源在1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能耗在500吨标煤以上,节约能源在1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四)支持企业提升管理1、企业开发使用规范的企业管理系统。对企业当年新引进和使用ERP信息化管理系统用于生产、销售、财务管理,并规范化投入实际运用的,按购买软件、设备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与前款不重复享受),最高不超过30万元。2、企业管理升级。企业当年进行并取得证书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TS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SA8000社会责任感管理体系等提升企业管理类的认证,给予其认证直接费用的30%补助。同一企业当年不超过10万元。3、企业制定标准并对外发布。对新制定并对外发布产品标准,严格按照所制定的标准生产,且年销售额达到企业年总销售额三分之一以上的,奖励1万元;对企业标准确定为行业标准或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五)支持企业创新发展1、企业发明创造及成果转化具体按《岳西县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办法》和《岳西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执行。政策法规经济运行及重点工作简报目录—4—2、科技平台建设(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质检中心、国家级技术评价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上述省级、市级机构,给予一次性20万元、2万元奖励。(2)对新组建的国家、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协同创新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资助;对新建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启动经费10万元资助;对在站工作的博士后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对新建成的专家大院,给予30万元的启动经费,对在院工作的专家,每人每年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3)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已认定并考核优秀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并实际投入运营的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4)支持中小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按企业向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支付的产学研合作经费的30%比例,给予企业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5)支持“三区”科技人才服务我县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受援单位科技特派员除省补助外,每人每年给予工作补助1万元。3、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1)对中小企业引进的携带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导向的科技创新项目、全职来我县工作、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高层次人才及其研发团队,一次性给予30万元研发项目启动经费,按项目研发进度实行分期拨付。(2)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申报)、通过复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励。省认定“专精特新”企业奖励5万元。政策法规经济运行及重点工作简报目录—5—(3)对新获批准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及创新型科技园区,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的资助;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4)对获得市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予以1:1配套奖励。(5)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年地方财政收入贡献率首次达到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年地方财政收入贡献率首次达到6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年地方财政收入贡献率首次达到3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4、支持产业创新(1)对我县企业获得的国家级重点新产品,按其销售收入在当年国家重点新产品中的排序,对前10名每个奖励100万元,对第11-30名每个奖励60万元,对30名以后的每个奖励30万元;对新认定的安徽省重点新产品、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同一产品不重复享受。(2)支持国家、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农业科技、社会发展、国际合作项目。给予单个项目研究费用3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3)对获得由科技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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