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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医院检验科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制度发布时间:2012-12-10责任编辑:为了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提高科室的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各室组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易燃、易爆物品在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时必须两人在现场,并在登记薄上签字,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立专用仓库,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当配备消防设施。三、储藏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应冬暖夏凉、干燥、易于通风、密封和避光。四、易产生静电的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五、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分类存放,它们之间的主要通道应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六、化学试剂危险物品保存时要避免混存。不同灭火性质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在同一地点存放。即: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处;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处。七、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暴晒会发生分解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液化气体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高温处贮存。八、易燃、易爆物品专人保管,领用时需经批准,必须两人在现场,做好领用及库存登记,准确登记用量,使用时应妥善保管。九、进购和领用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办妥手续,库内易燃、易爆物品要随时保持账、物、卡相符。十、进购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有产品安全说明书和防火灭火、安全储存的注意事项。十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禁止吸烟,控制电源应经常检查,保证完好。十二、易燃、易爆物品的装载、搬运、进出库,挪动时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十三、使用和保管易燃、易爆物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消防培训。十四、库区及其范围区域禁止一切明火。十五、配置的安全消防设施,未经安全部许可,任何人不得挪动。十六、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保管人员必须协助和配合消防安全人员的检查监督。十七、严格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本文标题:检验科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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