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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工程技术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施工技术水平,为生产、经营提供技术保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技术管理是项目部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等目标的有力支持和保证。第二章技术管理组织体系第三条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技术管理工作按照分层分级管理原则执行。以此构建项目部技术管理组织体系。第四条项目工程技术部是技术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第五条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包括工程技术部、质量管理部、设备物资部、合同计量部、安全环保部、财务劳资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技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技术主管部门,负责本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第六条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本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施工的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等进行制定审核。-2-第三章技术管理职责第七条项目总工程师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技术政策、质量、技术标准、合同约定等,贯彻国家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标准,执行本企业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检查、控制项目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二)建立技术、质量管控工作体系(制定岗位职责、管理制度、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基础技术管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编审批、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技术复核、过程控制、试验测量、技术总结、资料管理等)、组织项目科技开发管理工作(科技攻关活动、科技成果应用)、技术人员培训等。对有工程设计要求的项目,建立工程设计、审查、报批工作制度。(三)负责组织编制、审核工程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安全技术措施、阶段性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完工工程施工技术总结。并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四)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和检查,解决施工现场的技术和质量控制问题,参与项目各阶段工程质量验收。(五)负责组织对技术人员和施工作业队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措施等交底,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技术标准。(六)组织和参与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领导本项目的技术质量、合同计量、工程分包、统计等管理工作。-3-(七)负责组织收集和整编为项目施工提供技术支持的施工技术资料、技术工艺、索赔资料、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组织项目施工优秀技术成果参加十三局有限公司的科技立项、评奖活动。第八条项目部技术主管部门职责(一)贯彻执行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或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制度等,检查、控制项目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负责本工程施工需要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订购和回收。(二)建立技术管控工作体系(制定岗位职责、管理制度、会议制度),负责基础技术管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编审批、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技术复核、过程控制、试验测量、技术总结、资料管理等)、项目科技开发管理工作(科技攻关活动、科技成果应用)、技术人员培训等。对有工程设计要求的项目,应建立工程设计、审查、报批工作制度。(三)负责编制工程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阶段性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完工工程施工技术总结,经项目总工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工程要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四)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和检查,解决施工现场的技术和质量控制问题,参与项目各阶段工程质量验收。(五)负责对施工作业队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技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技术标准。-4-(六)参与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七)在项目总工领导下,负责收集和整编为项目施工提供技术支持的施工技术资料、技术工艺、索赔资料、竣工资料,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组织项目施工优秀技术成果参加工程局的科技立项活动。第九条现场施工员技术管理职责(一)负责本工作面的各项技术管理工作,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施工所需的各项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规程;遵守执行项目有关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二)参与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根据设计文件、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对工序、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控制。负责向生产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对控制工期、效益的关键项目及重要的特殊工序,在施工前须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落实。(三)熟悉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贯彻和落实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要求和规定,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四)按照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技术交底内容,对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技术复核,参与工序自检、交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等工作,并及时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相关的技术资料。(五)参与施工技术问题、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5-分析。(六)负责对分包人的现场技术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七)在工程项目的施工中,开展技术创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参与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优秀技术成果。第四章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及审批程序第十条工程项目在施工实施前,应根据工程规模、构成、特点以及技术复杂程度等,相应地编制不同深度、时段的施工技术文件。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文件一般种类主要有投标技术文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阶段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与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作业指导书、质量和安全环保专项技术措施等。第十一条投标技术文件是工程投标阶段依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对工程现场的踏勘,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用于工程投标的施工技术评标,是工程中标后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制定项目管理目标的依据。第十二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是项目部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合同、施工资源情况、现场实际情况、技术标准、质量和安全环保措施、管理目标等要求所编制的工程技术文件,是指导工程整个施工过程的综合性基础性施工技术文件。第十三条工程实施阶段编制的重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主要有:-6-1、路基软弱基础处理;2、路面基层施工技术方案;3、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方案;4、桥梁施工技术方案;5、预应力张拉施工工艺;6、地下管道开挖、安装施工方案;7、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施工方案。第十四条工程技术文件由项目技术主管部门负责编制,项目总工审核,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形成施工技术文件,同时对大型工程或复杂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按照以下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一)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工程技术部进行编制、项目总工审定、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以上审批情况应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二)复杂的单位工程、阶段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按上述审批程序执行。(三)合同文件规定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合同要求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四)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审批页应有编写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签名。第五章工程设计文件会审第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在接到正式施工图纸(文件)后,项目总工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内部会审,核对工程施工图纸(文件),对图纸(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应进行检查,形成书面记录。第十六条项目总工和主要技术人员应参加由业主组-7-织的设计、监理、施工人员到会的综合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会审,以书面形式提出设计(施工)文件中存在的问题,要求设计、监理、业主给予澄清、解释,并形成正式综合会审文件,作为施工、验收、结算的依据。第六章工程技术文件交底第十七条工程技术文件交底目的是使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充分了解和熟悉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及关键施工技术、质量控制标准、安全预防措施等要求,便于合理和科学地组织安排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环保、经济效益目标的实现。施工技术文件交底包括设计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设计变更、施工规范与技术标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等项内容。第十八条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现场施工技术人员、作业队、分包人的主管领导和现场技术负责人参加,并填写“技术交底记录表”,下发作业层和归档保存备查。第十九条作业队、分包人的技术负责人,应根据相关技术文件、技术交底,负责向班组长、生产骨干或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填写“技术交底记录表”,并保存备查。第七章工程技术核定第二十条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于设计文件、施工组-8-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外来文件(政府部门、质量监督、地方单位)等施工执行文件,均应经过业主、监理批准方可执行;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发现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或提出的变更要求,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联系单或设计变更图纸,方可作为施工依据。未经批准的施工文件一律不得执行。报送到项目部以外单位的所有技术资料,须经项目总工审查签字,项目经理批准后才可报出。第八章工程试验及施工测量第二十一条根据工程建设施工项目试验检验工作的有关规范规定,由项目部实施对工程项目施工试验检验工作统一管理。第二十二条工程项目的试验室组建采取直接组建、委托授权或对外委托试验三种形式。公司直属施工项目的试验室由设计院中心试验室组建;分公司所属项目的试验室可委托设计院中心试验室组建;或由设计院中心试验室委托授权分公司组建施工试验室;或委托有资质的外单位试验室负责,但应上报设计院中心试验室备案,并签订委托试验协议。第二十三条直接从事试验检验工作的试验室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并且都必须接受培训、考试、考核合格颁证后方可上岗。试验检验人员培训工作由公司设计院负责组织实施和办证。-9-第二十四条各施工项目试验检验人员的定员应根据施工项目的需要配备,施工项目试验检验人员均纳入所在项目经理部的统一管理。第二十五条直接从事测量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所有从事测量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接受培训、考试、考核合格颁证后方可上岗。第九章工程技术文件的整理和管理第二十六条项目部自施工准备阶段起,要建立由项目总工主管、工程技术和质管部门主办,其他有关部门配合的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项目部应设置资料管理员,建立资料档案。项目经理对竣工验收资料的组织整编、递交工作负第一责任。第二十七条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分类:施工技术文件分为企业自颁文件和外来文件两类。企业自颁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质量计划、技术方案、管理制度等;外来文件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顾客提供的图纸、图样等。应按照工程局的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编号,由项目总工程师签认,资料管理员负责进行管理。第二十八条文件和资料的发放、领用及整理、归档:由文件和资料管理员填写“文件发放领用审批登记表”,-10-经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发放范围发放。文件和资料领用人在“文件发放领用审批登记表”上签收,注明日期。每份文件和资料都应有分发号,以便于追溯。领用人应妥善保护好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如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应按照项目的有关要求办理申请补发。经审核批准的原版文件,由资料管理员填写“文件归档登记表”后进行归档。文件的电子文档由资料管理员进行归档登记,并须拷贝和标识。第二十九条工程项目竣工前,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写工程竣工报告、施工管理报告、技术总结,并按竣工验收条件认真整理工程竣工资料。竣工资料的编制、分类、组卷要按照相关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及档案管理要求的格式、内容进行整理,同时应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将竣工资料交分公司档案室存档。第三十条竣工报告中的施工技术总结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各阶段完成的工程量、主要施工方法、施工技术难题的解决、实际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资源投入、施工水平分析等。主要施工方法中应着重叙述关键施工技术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应用情况。工程竣工后,施工技术总结应上报分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并移交分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归档。第十章科技进步第三十一条科技进步管理工作按照《中国水电十三局-11-有限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公司科
本文标题:工程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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