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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概论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陆明远LOGO•参考教材:•陆明远著:《培育与规制——中国政府的社会组织管理模式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王名著:《中国社团改革——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课题组:《外国非政府组织概况》,时事出版社2010年版。LOGO第一章非营利组织概论课程导论•学习目标•了解:非营利组织的涵义•理解:非营利组织概论课程教学和学习方法•掌握:公共管理与非营利组织的相互关系LOGO•一、非营利组织的涵义•(一)非营利组织的定义•非营利组织(NPO)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志愿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的非政府的NPO。LOGO•(二)非营利组织的特点•1.非营利性•(1)不以营利为目的•(2)不能进行剩余收入的分配•(3)不得将组织的资产以任何形式转为私人财产LOGO•2.非政府性•(1)独立自主的自治组织•(2)自下而上的民间组织•(3)属于竞争性的公共部门LOGO•3.志愿公益性或互益性•(1)志愿者和社会捐赠是NPO的重要社会资源•(2)NPO活动的社会公开性和透明性•(3)NPO提供两种类型的竞争性公共物品LOGO•(三)非营利组织的类型•1.会员制组织•(1)互益型组织•第一,经济型团体(行业协会、商会、职业团体、工会等)•第二,社会性团体(学会、同学会、联谊会、兴趣团体等)•(2)公益型组织•第一,团体会员型组织•第二,个人会员型组织•2.非会员制组织•(1)运作型组织•第一,运作型基金会•第二,资助型基金会•(2)实体型社会服务组织•第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二,国有事业单位LOGOLOGO•二、课程的主要内容•(一)课程的主体框架•以制度为基本框架•制度的形式——多样•制度的目的——规范•制度的结构——体系•制度的操作——技术LOGO•(二)课程的核心概念•1.权力——权利•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是贯穿于公共管理体系中的一条主线,促进权力的效率与实现权力的目标成为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中一个两难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维护和规范权利就成为与之一体两面的问题。LOGO•2.非营利组织的名称•对于此类组织存在“3+4”的现象,需要整理。•(1)第三部门(TheThirdSector)•(2)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s)•(3)非营利组织(NonprofitableOrganizations)•(4)社会中介组织•(5)社会团体•(6)民间组织•(7)NPOLOGO•三、课程的教学方法•(一)课程介绍•《非营利组织概论》是MPA教学体系中的一门专业选修课。《非营利组织概论》是近年公共管理科学领域新出现的一门重要专业课程。该课程系统介绍非营利组织管理的基础理论,具体涵盖非营利组织的类型、非营利组织管理的特点、非营利组织的管理过程、国内外非营利组织管理的比较等内容。LOGO•(二)课程意义•本课程的培养目标是丰富公务员的管理视野,为各种类型的非营利组织部门培养合格管理人才。学员通过学习能了解非营利组织管理理论的主要知识,并了解国内外非营利组织及该领域研究的最新成果和发展趋势。该课程在阐释非营利组织管理基础理论的同时,力求将抽象的理论与现实生活中各种具体实际问题联系起来,从根本上提高学员的理论素养和解决应用问题的能力,使其了解和掌握处理非营利组织部门日常业务的基本知识和高级管理技能,注重培养学生面对实际管理问题所需具备的创新能力和应变能力。LOGO•(三)教学环节说明•1.教学方法•实证性方法是教学的基本方法。•2.教学形式•主要依靠各教学单位的辅导教师,密切配合本课程文字讲义,依据教学大纲进行辅导讲解。面授辅导应逐步摆脱以重复讲解课程内容为主的状况,要向以引导学生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自我学习,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学习方法为目标。•3.考核要求•考试是对教与学的全面检验,是必要的教学环节。本课程的期末考试实行教师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由授课教师做好命题工作,做到体现重点,难度适中,题量适度。本课程采用命题论文形式进行考核。LOGO•QQ:235910889•MSN:mingyuanlu@msn.cn•E-mail:lmy@tju.edu.cnLOGO第二章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理论•学习目标•了解:非营利组织的理论分类•理解:非营利组织基本理论的分析视角•掌握:不同理论对非营利组织的界定LOGO•一、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理论框架•国家——社会关系是本课程中的基本理论框架•(一)国家高于社会•1.从文明发展的角度,国家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2.从现代公民社会的角度,国家仍然是整体理性的集合体LOGO•(二)国家同于社会•社会不仅指各个国家,而且也指业已发达到出现城市的文明政治共同体的生活状况。•(三)社会高于国家•对于社会来说,国家是一种“必要之恶”。LOGO•(四)辩证唯物主义视角下的国家-社会关系•1.从辩证的角度,肯定国家-社会的互动关系。•2.从唯物主义的角度,肯定公民社会的决定性。•(五)国家-社会的分立与协作•通过这种合作,能够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形成“一种双向的适度制衡关系,并以此来抑制各自的内在弊病,使国家所维护的普遍利益与公民社会所捍卫的特殊利益得到符合社会总体发展趋势的平衡。”LOGO•二、国家主义•国家主义提出的国家主导型国家-社会关系模式。•国家是地上的神物•国家主义强调国家具有独立的意志,固有的行为模式,能够在广泛的国家-社会事务中起到主导性的作用。在解释国家对于社会进行管理的原因上,在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国家学说当中,都认为市民社会存在自身难以克服的固有矛盾,这将对理解当前普遍意义上的NPO“志愿失灵”及相关问题产生重要意义。在矛盾不可避免的前提下,需要国家通过管理进行解决。LOGO•三、公民社会•公民社会论者多数认为公民社会应当制衡国家甚至对抗国家。尤其对于自由主义而言,国家是“必要的邪恶”,若无外力阻止,国家权力将无限制地扩张并危及个人自由。更为激进的公民社会论者认为公民社会和国家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并通过对东欧剧变的分析,认为公民社会能够通过更为激烈的方式来对抗国家。在这些论述中,社会自治型组织都被看作是独立于国家并制衡国家权力重要的功能载体之一。LOGO•四、多元主义•多元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不接受任何一种单一的价值作为理想,但其本身以多重的方式起作用。坚持多样性的多元主义在制度上反对国家主义和精英政治,因此,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多元主义指的是这样一种境况,政治权力是分散的,这些分散的政治权力存在于自治的社会集团和分散的政治决策中心之内。现代多元主义的中心假设是,政治资源广泛分布,在不同的年代和不同的政治争论中,不同的利益占据着主导地位。在具体的主体选择上,多元主义降低了投票作为民主筹码的重要性,为压力集团的活动提供了智识上的合法性。可见,在多元主义的制度设计中,NPO成为利益团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得到凸显,而国家和政府更多地以一个执行者的身份出现。LOGO•五、合作主义•合作主义作为一种国家-社会关系的模式,不仅满足了部分国家-社会关系调整的需要,解决了转型时期的社会问题,具有丰富的社会实践基础,而且在理论上系统性地修正了多元主义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了区别于多元主义的国家-社会关系模式。可见,在一定程度上,合作主义是针对多元主义而生的理念,目的在于解决多元主义在当代社会说引发的难以解决的社会冲突和不协调。LOGO•不同国家社会关系中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关系LOGO•六、国家-社会关系与政府-NPO关系的相关性•(一)一致性•国家权力机关直接负责的事务越多,社会自治的范围就越小,公众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就越可能受到抑制,相反,国家权力直接覆盖的领域越小,公众自发组织的独立性就越强,功能就越丰富。LOGO•(二)决定性•国家-社会关系在范围上包含政府-NPO关系,是主要矛盾,决定着政府-NPO关系的发展,是政府的具体管理模式产生重要背景。相比之下,政府-NPO关系是次要矛盾,从属于国家-社会关系,是国家-社会关系的内容之一,随着国家-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变化。LOGO•(三)互动性•政府-NPO关系是国家-社会关系的组成部分,在由国家-社会关系主导的条件下,能够对国家-社会关系产生能动的反作用。感谢各位同学的支持与配合
本文标题:MPA非营利组织PPT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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