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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美基本知识简介审美范畴审美范畴,指美学中概括审美对象各种主要属性的一些基本概念,如优美、丑、崇高、悲剧性、喜剧性(滑稽)等。研究审美范畴是美学的基本任务之一,它从不同的角度揭示美和审美的本质。近代西方美学界出现两种不同意见:一种主张扩大传统审美范畴,把美学涉及的审美理想、趣味、审美尺度、形象思维、戏剧性等,都作为审美范畴加以归类研究;另一种不承认有美、崇高、悲剧、喜剧等范畴,主张由“表现”、“表现力”、“审美价值”等新概念取代。中国美学界则基本承认传统审美范畴。现实生活中各审美范畴所概括反映的客观对象往往是错综复杂的,它们相互联系,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又不断相互渗透和转化。例如马克思曾说:“黑格尔在某个地方说过,一切伟大的世界历史事变和人物,可以说都出现两次。他忘记补充一条:第一次是作为悲剧出现,第二次是作为笑剧出现。”这就是悲喜剧转化的历史必然性。悲喜剧这两个审美范畴所包含的现实内容都是一定历史发展中的两个必然环节,具有内在本质联系。崇高与喜剧性也常常与丑相联系。因此,研究各审美范畴之间的内在联系也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优美优美,又称“秀美”,是审美范畴之一,与崇高和壮美相对,是美的具体表现形态之一。优美的审美对象在形式方面一般都具有小巧、柔和、淡雅、细腻、光滑、圆润、精致、轻盈、舒缓、嫩弱、绚丽、微妙、渐次的流动变化等特征;在内容方面一般都不呈现激烈的矛盾冲突,而表现为矛盾双方的暂时相对静止状态。在形式和内容的关系上则表现为十分协调。就整体而言,优美对象的基本特征是内外关系的和谐(参见“和谐”)。具体审美过程中,人对优美对象的感受,也在主体和客观对象融合无间的和谐关系中进行。例如人对自然(清风朗日、乌语花香、小桥流水、湖光山色、幽谷小径、云霞虹霓等)和艺术(婉约诗词、舒缓乐曲、工笔绘画等)中优美对象的感受,在生理和心理上都不会出现惊惧、突冗、紧张、急迫和不可遏制的情绪激动,而是产生一种平缓、亲切、轻松、随和、舒坦、闲适、宁静、愉快等心旷神恰的心境。这种优美感与崇高感、悲剧感、喜剧感都有重要区别(参见“崇高”、“悲剧性”、“喜剧性”)。优美往往与人形成和谐关系,容易被人接受欣赏,因而是人类在实践活动中最先发现的客观事物的—种审美属性。它在人类审美意识还不复杂、审美经验还不十分丰富的古代,是人们审美的主要对象。例如古希腊人就把和谐概念与美的概念相等同,把作为美的具体形态的优美的特征(即和谐)看成是美的本质。在近代,随着人们社会实践的发展,人与自然关系不断复杂丰富起来,人的审美领域逐步扩大,才产生了与优美相对的崇高等审美范畴和对象。悲喜剧性这样一些概念,虽然在古希腊就广泛讨论过,但并没有被明确看成是与美的本质有具体联系的专门审美范畴。2崇高崇高,审美范畴之一,与优美相对。崇高是存在于人类生活中的一种特殊审美对象,是物质形式、精神品质或二者兼有的特别伟大、出众的现象。崇高首先指那些数量、体积和力量无比众多、巨大和有威力的自然现象(如太空、森林、海洋、群山等)和人类创造的许多伟大的工程、建筑(如万里长城、古塔、长江大桥、摩天大厦等)。其次,它包括大量社会现象:道德风貌、思想行为都超群出众、令人敬仰的优秀入物;人类的集体创举(包括生产斗争、革命斗争场面),尤其是广大人民为实现共产主义的奋勇斗争等。在特定场合,崇高还是一种道德判断,例如爱国主义精神被认为是崇高。但严格说,道德范畴的崇高和审美范畴的崇高有区别,后者必须具有可供审美的形象外观,前音却仅仅就精神而言。艺术中的崇高,是上述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在艺术家头脑中的主观反映。表现崇高的最主要的艺术是悲剧。悲剧主角大都是时代的(或神话中的)英雄和政治上的杰出人物,他们在悲剧性冲突中表现人类伟大的创造力量和革新精神,主题大都是崇高的。其它艺术,如小说、诗歌、音乐、绘画、雕塑等也都可表现崇高。崇高的审美特征与优美相对,是一种壮美:形象博大、雄伟、壮观;具有内在的慑人心魄的感染力量;常常在巨大激烈的冲突(客体本身内部的冲突和客体与主体之间的冲突)中得到表现。艺术在表现崇高时,形式往往结构庞大、线条粗犷、变化剧烈。祟高在人的头脑中形成的心理反应和美感也是特殊的,通常称为崇高感,它包括惊奇、狂喜、景仰、尊崇、悲壮、豪迈、胜利感等心理情感反应。崇高与优美既对立又统一,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都与善、真有关,并能引起美感,都是人们缺一不可的审美对象。二者还可互相结合,特别是在艺术中。欣赏自然现象的崇高必须在人经过长期的社会实践、征服自然达到一定程度后才有可能,当自然现象直接威胁着人的生存和安全时,人不会对它产生崇高感。崇高不仅有积极审美意义,而且有认识和教育意义,它可以通过美感作用帮助人认识自然、社会和精神生活中没有体验过的事物,使人在道德上日趋完善;更重要的是激励人从事伟大事业,为人类的进步和发展贡献力量。表现崇高是艺术的重要任务之一。西方美学史上,最早提到崇高的是古罗马的朗加纳斯,此后法国新古典主义理论家布瓦洛也讲到崇高,但他们所说的崇高仅就修辞学和文体风格而言,尚未把它当作审美范畴来研究.第一个把崇高列为审美范畴的是英国经验主义美学代表博克,他界定了崇高的外部特征和心理特征(以痛感为基础),并认为崇高产生于人的“自我保全”。此后狄德罗发展了博克的思想,把崇高的范围从自然扩大到社会,并认为祟高感就是一种“英雄激情”和“胜利感”;康德是研究崇高最有影响的美学家,他将崇高进行分类,认为有“数量上的崇高”和“力学上的崇高”,其特征是“无形式”。崇高感是人的主观心理反应,这种反映应先是人在心理上感到对象恐怖,产生压力,然后引起自卫要求和理性力量,进而由恐怖转为愉快。黑格尔进—步扩大崇高的范围,重点研究表观崇高的艺术,认为崇高是理念的一种不充分的感性表现。车尔尼雪夫斯基批判康德和黑格尔唯心主义美学理论,认3为崇高不仅包括自然现象,而且包括社会现象和艺术现象,特别是人及其内心生活。崇高的特征就是“更大得多,更强得多”。崇高不是人的主观反映,而是现实中的客观存在。悲剧性悲剧性,审美范畴之一,与喜剧性相对。悲剧性概括了人的审美对象中一种重要的审美属性。是具有正面素质或英雄性格的人物,在具有必然性的社会矛盾剧烈冲突中,遭到不应有的、但又是有必然性的失败、死亡或痛苦,从而引起人悲痛、同情、奋发的一种审美特性。它客观存在于社会生活内,由悲剧性矛盾冲突和悲剧性性格构成,集中表现为悲。但作为审美范畴的悲,与日常语言中泛指各种悲惨、悲哀、不幸事件或人物的悲不同,它必须本质上与崇高相通或类似,必须能使人奋发兴起,提高精神境界,产生审美愉悦。只有那些具有审美价值的悲剧性现象,才能作为审美范畴的悲剧反映在艺术中。作为艺术样式之一的悲剧,集中体现了悲剧性,它是社会生活中有一定社会意义的悲剧性事件和现象在艺术中的能动反映和集中概括。在正剧、喜剧和其它艺术中,也可能具有悲剧性。古希腊亚理士多德从悲剧所反映的特定对象和特定效果等方面规定悲剧性的根本特征。认为艺术中的悲剧性在于摹仿“优于实际的人的行动”,而这种人不可避免地“遭遇不应遭遇的厄运”,同时因与普通人类似,自然会引起人的“怜悯与恐惧之情”,人将这种悲苦之情宣泄出来,就可由痛感转为快感,获得心灵的“净化”。这一理论奠定了西方美学史上悲剧性范畴的基础。黑格尔认为悲剧性的根源不在于个人偶然原因,而在于两种正义的又都有片面性的精神力量、倾向、势力之间发生的必然矛盾冲突,结果不可避免地导致两败俱伤,取胜的只有全面性的“永恒公理”。悲剧性通过对片面性的惩罚,使人产生快感,这一理论强调悲剧性的客观必然性,具有辩证法和历史主义的合理因素,但由于抹煞悲剧性冲突中正义与非正义的根本区别,混淆现实中两种对立力量之间和道德上的善与恶之间的斗争的性质,因而看不到悲剧性本身反映着的新旧势力斗争。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悲剧是人的伟大的痛苦或者是伟大人物的灭亡,不是每个人的死亡都是因为自己的罪过。他批判了黑格尔不是从生活,而是从理念必然性出发界定悲剧性本质的唯心主义观点,显示了唯物主义者的乐观主义精神。但由于仅把悲剧性理解为“人生中惊心动魄的事”,从而否定了悲剧性与必然性的联系,则又是对黑格尔悲剧理论中合理内核的抛弃。此外,叔本华的“解脱人生苦海”说,弗洛依德的“原始欲望发泄”说,以及“性格悲剧”、“过失悲剧”、“境遇悲剧”等说,由于大多避开悲剧冲突、悲剧性格的社会历史、经济、政治原因,或认为产生悲剧性的原因纯属偶然的个人性格弱点和行动过失,或归结为先验的“理念”、人生的“空幻”和“性欲”的遏制,因而陷入神秘主义和悲观主义,不能全面正确地揭示悲剧性的本质。马克思主义美学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出发,科学地总结悲剧性矛盾和悲剧艺术发展的历史经验,正确揭示了悲剧性的客观社会根源。认为悲剧性来源于社会生活中新旧力量之间的矛盾冲突。“一切伟大的世界历史事变和人物”,第一次是“作为悲剧出现”(马克思语)。认为悲剧性来源于具有社会必然性4的经济、政治、观念的矛盾冲突,由于顺应历史必然性的、具有正面素质或英雄性格的人物本身具有时代、阶级或个人的局限性,或是由于逆历史而动的一方力量过于强大,产生了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个要求的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的冲突,使具有正面素质的人物在矛盾冲突中经过斗争,仍不可避免,或虽可暂时避免、但终究不可避免地遭到失败乃至死亡,从而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既使人悲痛、同情、深省,又肯定正面社会力量的正义性、合理性,并激励人为消除造成这种悲剧性的社会根源而斗争,为历史必然要求得到实现开辟道路。悲剧性冲突主要有两大类型:一是新生事物、新生力量的悲剧。它根源于新生事物本身的不够强大,或是具有片面性,从而形成丑在实力上而不是在精神上压倒美的悲剧;二是旧事物、旧制度的悲剧。这主要由于曾经是先进、合理的社会力量、社会制度在一定阶段上转化为旧的力量,而与社会历史进程相矛盾,但它还没有完全丧失自己存在的合理根据,因而它的毁灭具有一定悲剧性。“当旧制度本身还相信而且也应当相信自己的合理性的时候,它的历史是悲剧性的。当旧制度作为现存的世界制度同新生的世界进行斗争的时候,旧制度犯的就不是个人的谬误,而是世界性的历史谬误。因而旧制度的灭亡也是悲剧性的”(马克思语)。历史上悲剧艺术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种形态:①古希腊悲剧。反映古代奴隶制社会矛盾冲突,如《俄狄浦所王》、《普罗米修斯》等;②封建社会悲剧。反映封建社会内部滋生的民主主义和人文主义思想同封建势力的矛盾冲突,如《哈姆雷特》、《红楼梦》等,③资本主义社会悲剧。反映资本主义金钱关系下个人与社会的矛盾冲突,如《高老头》、《人民公敌》等;④无产阶级革命过程中的悲剧。反映历史的创造者——无产阶级在摧毁旧制度、创造新制度的斗争中同旧制度的矛盾冲突,如《刘胡兰》等。此外,社会主义社会也可能产生悲剧性冲突,但其根源不在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而在新旧事物的矛盾斗争。喜剧性喜剧性,审美范畴之一,与悲剧性相对。喜剧性是一种重要审美属性。在现实生活中,喜剧性常常建立在矛盾冲突之上,这些矛盾的实质是正在失去或已经失去存在根据的丑恶事物,或脱离生活常规的不合正常情理的事物,显出其荒唐和谬误的可笑。其具体表现形式有:表里不符、名实不副、以假乱真、当众出丑等。它们在人们因感到滑稽而发出的笑声中被鞭挞和否定。艺术中的喜剧性是客观现实中喜剧性的反映,是艺术家在对现实丑恶事物本质的认识和情感体验的基础上,对生活喜剧性的艺术概括和形象反映.艺术家常常采用夸张的手法,把伪装美的外衣剥掉,暴露其可笑的实质,使人们得到具体生动的审美教育。美学史上有许多关于喜剧性的见解。亚理士多德把喜剧性看成是对比较坏的人行为的摹访效果,并最早把喜剧性与丑的概念联系起来,认为当丑的事物表演对人无害时便产生喜剧性。康德认为喜剧性是一种紧张期待突然归于消失而发生笑的情态,是理性精神对对象的自由戏弄。黑格尔认为喜剧性矛盾的实质是在绝对精神发展中由于理念内容的空虚而使感性形式压倒观念。柏格森认为喜剧性是处于内外矛盾对立的对象中的机械性压倒生命性的结果。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喜剧性是丑恶事物以虚伪的内容和堂皇的外表来掩盖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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