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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新坡煤矿“11·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情况通报2006年11月8日,耒阳市泗门洲镇新坡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3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424.7万元。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湖南省委、省政府领导极为重视,省委书记张春贤、代省长周强立即作出重要批示。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谢光祥、衡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段志刚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救工作,衡阳市委政府、耒阳市委政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工作。省、市其他有关部门领导也赶至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工作。11月8日至19日,湖南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派出专家对事故进行了技术鉴定。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谢光祥局长等领导指导事故抢救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请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11月13日成立了由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严寅初任组长,湖南煤安监局、湖南省安监局、省监察厅、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省煤炭局和衡阳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参加的耒阳市新坡煤矿“11·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联合调查组。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谈话72人次,收集资料600余份)、技术认定、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耒阳市泗门洲镇新坡煤矿“11·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联合调查组第一次会议一、事故概况⒈事故单位:耒阳市泗门洲镇新坡煤矿。⒉企业性质:合伙企业。⒊事故时间:2006年11月8日8时35分。⒋事故地点:-40m水平南翼二石门北煤平巷掘进工作面⒌事故类别:瓦斯爆炸。⒍事故伤亡情况:9人死亡、4人井下失踪(死亡)、3人重伤、2人轻伤。⒎直接经济损失:424.7万元。二、事故单位概况(一)矿井基本情况新坡煤矿位于耒阳市泗门洲镇新坡村境内,距耒阳市城区15km。该矿始建于1994年,1997年投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2万吨/年,2005年实际产煤2.5万吨,2006年1~10月已生产原煤3万吨。新坡煤矿现有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均在有效期内,矿长安全资格证已过期,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法人为伍永友(前矿主),己失效。新坡煤矿属合伙企业,原投资人、法人代表伍永友。2005年元月,伍永友将该矿转让给李连生等人,煤矿现有总股本623万元,其中李连生持股339万元、李全发持股95万元、李雪松持股93万元、李旭东持股53万元、曹建慧持股43万元。新坡煤矿矿长李全发,负责煤矿全面工作,聘请李全生任副矿长兼总工程师,主持矿井安全生产全面工作,聘请李华乃为工程师,主管矿井安全工作;聘请伍绍定、李芽古、李孚冬为安全员兼值班长和瓦斯检查员(均未经过专门培训和获取操作资格证),负责当班安全生产管理。该矿没有工程技术人员,以上聘请的“工程师”,都没有资质。矿井回采队采取“四·六”制作业方式,即四班生产,每班6小时作业,岩巷掘进为“三·八”制作业方式,矿井现有职工101人。新坡煤矿股东情况新坡煤矿管理人员聘任书(二)矿井开采条件新坡煤矿位于白沙矿区龙家山井田,开采二叠系龙潭组6煤层,6煤厚0~3.5m,平均厚2.07m,倾角30°,结构简单稳定,无自燃发火倾向,煤尘无爆炸危险。根据衡阳市煤炭工业局文件,新坡煤矿2005年瓦斯鉴定为高瓦斯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11.93m3/t,绝对瓦斯涌出量0.29m3/min),因矿井开采井田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衡阳市煤炭局要求新坡煤矿按突出矿井管理。(三)矿井生产系统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有3个井筒,即老主井、新主井、风井。新主井为提升井,老主井作副井。矿井实际划分二个水平开采,其中第一水平(+20m~+120m)己基本采完,第二水平(-40~+20m)为现生产水平。第二水平运输大巷标高-40m,分南北两翼布置,北翼正在开拓,南翼沿运输大巷己布置3个石门,现在有二石门南煤平巷、北煤平巷、南大巷沿煤上山3个掘进工作面。回采方式为巷道式开采,掘进工艺为煤电钻打眼、爆破落煤、木支护。TTTT-40m南沿煤上山一石门二石门三石门报废煤平巷(己垮塌)一号煤上山二号煤上山煤上山己垮塌南煤平巷北煤平巷通泗门洲煤矿-40m南大巷煤平巷(己垮塌)-40m北大巷-10m岩石巷总回风巷(+21m)-40m主石门暗斜井回风上山老主井(+113.00m)新主井(+105.93m)风井(+115m)矿井生产系统示意图北翼南翼-10岩石巷掘进工作面-40北大巷掘进工作面北煤平巷掘进工作面南煤平巷掘进工作面沿煤上山掘进工作面(四)矿井通风系统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老主井、新主井为进风井,回风井安装一台主扇风机,备用扇风机放置在风机房,没有安装。新井实测进风量440m3/min,风井总回风量569m3/min。新井南翼-40m水平没有形成通风系统,三石门原有1条煤平巷贯通泗门洲镇煤矿,有少量漏风。2006年11月5日,泗门洲镇煤矿在贯通处打了密闭,-40m水平南翼无全风压新鲜风供给。一石门和二石门的煤平巷贯通-40m主石门,形成了局部通风系统,井下安置了3台局部通风机。2006年9月下旬受采动影响,煤平巷垮塌,局部通风系统遭到破坏,3台局部通风机均吸循环风,造成南、北两个煤平巷工作面瓦斯经常超限。新坡煤矿风井及未安装好的备用风机TTTT-40m南沿煤上山一石门二石门三石门报废煤平巷(己垮塌)一号煤上山二号煤上山煤上山己垮塌南煤平巷北煤平巷通泗门洲煤矿-40m南大巷煤平巷(己垮塌)-40m北大巷-10m岩石巷总回风巷(+21m)-40m主石门暗斜井回风上山老主井(+113.00m)新主井(+105.93m)风井(+115m)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北翼南翼-10岩石巷掘进工作面-40北大巷掘进工作面沿煤上山掘进工作面北煤平巷掘进工作面南煤平巷掘进工作面总回风量569m3/min新井进风量440m3/min微量进风微量漏风微量漏风(五)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掘进安全装备矿井安装一套KJ65型安全监控系统,有4个甲烷传感器,1个风速传感器,1个负压传感器。4个甲烷传感器分别安装在-40m主石门(进风流)、己停工的暗斜井井筒、-40m北石门盲巷口和风井井筒中,-40m水平各工作面没有安装甲烷传感器,工作面瓦斯处于无监控状态。掘进工作面供风的局部通风机没有实现“三专”供电和瓦斯电闭锁,掘进用煤电钻没有安装综合保护装置。风井(+115m)新主井(+105.93m)老主井(+113.00m)回风上山暗斜井-40m主石门总回风巷(+21m)-10m岩石巷-40m北大巷煤平巷(己垮塌)-40m南大巷通泗门洲煤矿北煤平巷南煤平巷己垮塌煤上山二号煤上山一号煤上山报废煤平巷(己垮塌)三石门二石门一石门-40m南沿煤上山TTTT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图KJ65型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甲烷传感器1甲烷传感器2风速传感器甲烷传感器3甲烷传感器4负压传感器(六)矿井改扩建工程情况1、矿井改扩建工程设计和批准情况2005年3月28日、2006年8月28日新坡煤矿二次向耒阳市煤炭局提出书面申请,请求进行技术改造,新建主井。新坡煤矿采矿许可证划定的开采标高+20m~+120m,此范围资源基本采完,矿井改造需增加储量。2006年6月28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同意按±0m~+120m调整范围进行储量评审,但至事故发生,调整范围后的新采矿许可证没有颁发。2006年8月,白沙煤电集团设计有限公司提交了《新坡煤矿矿井改造初步设计》。设计矿井生产能力从2万吨/年扩大至4万吨/年,在矿区南翼新开拓1个主斜井,在北翼布置两个采区开采,生产水平标高±0m,回风水平标高+70m。耒阳市煤炭局于2006年8月22日和9月26日二次向衡阳市煤炭工业局上报了对《设计》初审意见,衡阳市煤炭工业局于2006年10月27日下文批复同意新坡煤矿矿井改造设计。在编制《设计》的同时,编制了《安全专篇》,但至事故发生,《安全专篇》没有报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2、新井非法施工和生产情况2005年5月,新坡煤矿新井在没有《设计》和《安全专篇》的情况下,擅自进行非法施工,井筒在-20m标高位置向矿井南翼超深越界开拓,现开采区域越界280m,超深40m。2006年5月井下形成生产系统后非法组织生产,与泗门洲镇煤矿争抢永耒铁路保护煤柱及其两侧的煤炭资源,据统计,今年5—10月已产煤2万吨。特别是11月7日晚,新坡煤矿召开全体管理人员会议,会议决定停止北翼作业,采煤队所有人员到南翼抢资源。会上,刚出班的值班长伍绍定报告说:“南翼工作面瓦斯达5.0~6.0%,局扇旁也有3.0~4.0%,做不得。”副矿长李全生回答说:“搞,抢资源,你们不去抢炭就等于那边矿老板在你们口袋里掏钱。”TTTT-40m南沿煤上山一石门二石门三石门南煤平巷北煤平巷-40m南大巷-40m北大巷-10m岩石巷总回风巷(+21m)-40m主石门回风上山老主井(+113.00m)新主井(+105.93m)风井(+115m)超深越界非法施工及生产示意图批准开采范围泗门洲镇煤矿相关巷道两矿贯通处设计批准的改扩建范围实际施工范围泗门洲镇煤矿相关巷道永耒铁路三、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及资源管理情况(一)衡阳分局安全监察情况2005年12月1日,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衡阳监察分局对该矿进行现场监察,发现新井无设计、无安全专篇和未经批准,擅自非法施工,作出了“责令矿井立即停止改造井施工”的现场处理决定,并实施处罚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衡阳分局针对辖区内的类似情况,2006年1月20日,向辖区内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了“对基建、改扩建和技改矿井,凡未经审批手续,擅自施工的,要立即停止施工,并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复核落实。对非法采煤的,要坚决整顿或依法关闭”的监察意见。(二)泗门洲镇政府及煤管站安全监管情况耒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06年3月28日和9月28日二次向泗门洲镇政府下达督办令,要求迅速采取措施取缔非法改造井。泗门洲镇政府也曾采取过封闭井口、拆除地面铁轨等措施,但至事故发生,新井没有被取缔,一直在非法生产。泗门洲镇设立了煤炭管理站,负责泗门洲全镇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煤管站对该矿虽然经常进行日常安全检查,要求整改安全隐患,但至事故发生,该矿南翼没有形成通风系统、局扇吸循环风、瓦斯检查制度不落实和电气设备失爆等重大安全隐患没落实整改到位。(三)耒阳市煤炭局安全监管情况2006年5月该矿新井建成并投产,耒阳市煤炭局2006年8月22日和9月26日2次初审同意矿井改造设计并上报衡阳市煤炭工业局批复,但耒阳市煤炭局没有向衡阳市煤炭局汇报新井正在生产的事实,衡阳市煤炭工业局也没有到现场核查,于今年10月27日批复同意矿井改造设计。耒阳市煤炭局设立了安全监管大队和煤炭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全市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各大队下设6个中队,各中队实行分片负责,各片明确了包矿责任人,新坡煤矿由安全监管大队1中队资满秋和行政执法大队1中队张小鹏同志包矿负责。安全监管大队和煤炭行政执法大队及包矿责任人,多次组织对该矿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并要求煤矿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但至事故发生时该矿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整改落实到位,致使该矿风量不足、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瓦斯超限作业、设备失爆等一系列重大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四)耒阳市国土资源局对矿产资源监管情况耒阳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执法监察局下设矿产管理大队,管理大队下设中队,中队实行分片负责,3中队负责新坡煤矿的矿产资源监管。耒阳市国土资源局对新坡煤矿新井超深越界非法开采3次立案查处,经济处罚22万元;配合泗门洲镇政采取封闭井口、拆除地面铁轨等措施,但仍没有制止住新井超深越界非法开采,至事故发生时,该矿正在越界280m,超深40m非法开采永耒铁路保护煤柱及其两侧煤炭资源。四、事故地点和区域概况事故发生在-40m水平南翼二石门2号煤上山北煤平
本文标题:耒阳市新坡煤矿“11·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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