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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市场营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
-1-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第一节注释一、清单中第1栏包括协调制度中的章、品目或子目,第2栏陈述商品描述。对于前两列的每一条目,在第3栏和第4栏列举一条或两条标准。如果第1栏的协调制度编码前注明了“ex”,意为第3栏或第4栏的标准只适用于第2栏中提到的章、品目或者子目的一部分。当前两栏列出的一个条目在第3栏和第4栏分别列明标准时,任一标准均可适用。如果第4栏中无标准,则必须适用第3栏所列标准。二、对于该附件中所列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一)“非原产材料价值百分比”表示非原产材料价值占产品出厂价的最大百分比。例如,“非原产材料价值60%”表示非原产材料价值不超过产品出厂价的60%。(二)“章改变”表示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本章、品目或子目。这表示所有用于生产产品的非原产材料进行了协调制度编码两位数级的税则归类改变。(三)“品目改变”表示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本章、品目或子目。这表示所有用于生产产品的非原产材料进行了协调制度编码四位数级的税则归类改变。(四)“子目改变”表示从任何其他子目改变至本章、品目或-2-子目。这表示用于生产产品的所有非原产材料进行了协调制度编码六位数级的税则归类改变。(五)“完全获得”表示产品符合第3.3条规定在一方完全获得。三、本附件以2012版协调制度为基础制定。第二节第27章至第40章的注释一、基本原则是,如果分子的空间结构发生了实质性改变,产品的原产地应为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所在地;二、产品符合下列条件时应被视为在一方完全获得:(一)第30章中通过细胞培养获得的产品;(二)第27章至第40章中通过发酵获得的产品。三、第二款提到的生产方式解释如下:(一)“细胞培养”是指在可控条件下(如特定的温度、生长介质、混合气体、PH值),在活的有机体外对人体细胞、动物细胞和植物细胞的培养;(二)“发酵”是指使用细菌、酵母、真菌或酶生产第27章至第40章的产品的生物技术过程。四、“税则归类改变”应为确定原产地适用的主规则。如果不能适用“税则归类改变”规则,应依序适用下列备选规则:(一)化学反应;(二)混合;(三)提纯;-3-(四)改变颗粒尺寸;(五)标准物质;(六)异构体分离。五、上述第四款中所述的备选规则定义如下:(一)化学反应:“化学反应”是指通过分子键断裂并形成新的分子键,或者通过改变分子的空间排列而形成新结构分子的过程(包括生化过程)。化学文摘登记号(CAS)的改变可视为化学反应。在确定产品是否原产时,下列过程不不视为化学反应:1.溶解于水或其他溶剂;2.去除溶剂,包括作为溶剂的水;或3.添加或去除结晶水。(二)混合:对于第三十、三十一、三十二章、品目3302、子目3502.20、品目3506至3507、品目3707、及品目3808的产品,根据预定的要求,将数种材料有目的地按比例控制进行混合(包括分散),使产品具有一定的目的或用途,且不同于初始投料的物理或化学特性,这样的混合工序可赋予产品原产资格。(三)提纯:对于28章至35章及38章的产品,如提纯工序满足下列标准之一,则该工序可以赋予上述产品原产资格:1.提纯后产品的杂质含量减少80%;或2.因降低产品的杂质含量或清除产品含有的杂质,该产品适用于下列一项或多项用途:-4-1)用于制药、医疗、化妆品、兽医或食品分级的物质;2)用于分析、诊断或实验室的化学产品和试剂;3)用作微电子的元素和组分;4)用于特定光学用途;5)用于健康和安全的无毒物质;6)用于生物技术;7)用于分离过程中的载体;或8)原子核级用途。(四)改变颗粒尺寸:对于第三十、三十一、三十二章的产品,有目的地控制性改变货品的颗粒尺寸,不包括简单破碎、挤压,使货品具有规定的颗粒尺寸、规定的颗粒尺寸分布或规定的表面积,并使之具有相应的目的及与初始投料不同的物理化学特性,这样的改变可赋予产品原产资格。(五)标准物质:对于第二十八至三十二章、第三十五章及第三十八章的产品,标准物质的生产可赋予上述产品的原产地。本标准物质(包括标准溶液)规则是指适用于分析、校准或参照的配制品,并具有制造商认定的精确的纯度或配比。标准物质的生产可赋予上述产品原产资格。(六)异构体分离:对于第二十八至第三十二章及第三十五章的产品,从异构体的混合物中离析或分离异构体,可赋予上述产品原产资格。-5-第三节产品获得原产资格所需的非原产材料加工要求清单HS编码产品描述产品获得原产资格所需的非原产材料加工要求(1)(2)(3)或者(4)第一章活动物完全获得ex第二章肉及食用杂碎;以下产品除外完全获得0210.20干、熏、盐制的牛肉品目改变且非原产材料价值50%ex第三章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以下产品除外:章改变03.01活鱼完全获得03.02鲜、冷鱼,但品目0304的鱼片及其他鱼肉除外完全获得03.03冻鱼,但品目0304的鱼片及其他鱼肉除外完全获得第四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章改变第五章其他动物产品章改变第六章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品目改变第七章食用蔬菜、根及块茎章改变第八章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桔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章改变ex第九章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以下产品除外:完全获得0901.21未浸除咖啡碱的已焙炒咖啡非原产材料价值30%,限从生咖啡豆制造,包-6-HS编码产品描述产品获得原产资格所需的非原产材料加工要求(1)(2)(3)或者(4)括焙炒工序0901.22已浸除咖啡碱的已焙炒咖啡非原产材料价值30%,限从生咖啡豆制造,包括焙炒工序0901.90咖啡豆荚及咖啡豆皮非原产材料价值30%,限从生咖啡豆制造,包括焙炒工序09.02茶,不论是否加香料非原产材料价值30%09.10姜、番红花、姜黄、麝香草、月桂叶、咖喱及其他调味香料章改变第十章谷物完全获得第十一章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章改变,从第十章改变至此除外第十二章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完全获得第十三章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章改变第十四章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完全获得第十五章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完全获得ex第十六章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以下产品除外章改变-7-HS编码产品描述产品获得原产资格所需的非原产材料加工要求(1)(2)(3)或者(4)16.04制作或保藏的鱼;鲟鱼子酱及鱼卵制的鲟鱼子酱代用品章改变且非原产材料价值60%ex第十七章糖及糖食;以下产品除外:章改变17.01固体甘蔗糖、甜菜糖及化学纯蔗糖完全获得17.04不含可可的糖食(包括白巧克力)品目改变且非原产材料价值50%ex第十八章可可及可可制品;以下产品除外:品目改变且非原产材料价值50%18.01整颗或破碎的可可豆,生的或焙炒的完全获得ex第十九章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以下产品除外章改变19.01麦精;细粉、粗粒、粗粉、淀粉或麦精制的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品,不含可可或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低于40%;品目0401至0404所列货品制的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品,不含可可或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低于5%章改变,从第四章、第十一章改变至此除外第二十章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章改变第二十一章杂项食品章改变ex第二十二章饮料、酒及醋;以下产品除外:品目改变22.01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及未加味的水,包括天然或人造矿泉水及汽水;冰及雪完全获得22.04鲜葡萄酿造的酒,包括加酒精章改变,从第八章改变-8-HS编码产品描述产品获得原产资格所需的非原产材料加工要求(1)(2)(3)或者(4)的;品目20.09以外的酿酒葡萄汁至此除外22.06其他发酵饮料(例如,苹果酒、梨酒、蜂蜜酒);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发酵饮料的混合物及发酵饮料与无酒精饮料的混合物章改变,从第八章改变至此除外第二十三章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品目改变第二十四章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完全获得ex第二十五章盐;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以下产品除外:品目改变非原产材料价值60%25.30云母碎料完全获得第二十六章矿砂、矿渣及矿灰完全获得第二十七章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品目改变非原产材料价值60%ex第二十八章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稀土金属、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机及无机化合物,以下产品除外:子目改变非原产材料价值60%2815.11固体氢氧化钠(烧碱)子目改变,从子目2815.12改变至此除外非原产材料价值60%2815.12水溶液(氢氧化钠浓溶液及液体烧碱)子目改变,从子目2815.11改变至此除外非原产材料价值60%2840.11无水四硼酸钠子目改变,从子目2840.19改变至此除外非原产材料价值60%2840.19其他子目改变,从子目非原产材料价值60%-9-HS编码产品描述产品获得原产资格所需的非原产材料加工要求(1)(2)(3)或者(4)2840.11改变至此除外28.46稀土金属、钇、钪及其混合物的无机或有机化合物子目改变,从子目2530.90改变至此除外非原产材料价值60%ex第二十九章有机化学品;以下产品除外:子目改变29.19磷酸脂及其盐,包括乳磷酸盐,以及它们的卤化、磺化、硝化或亚硝化衍生物品目改变29.31其他有机—无机化合物品目改变ex第三十章药品;以下产品除外:非原产材料价值60%3006.92废药物完全获得第三十一章肥料品目改变非原产材料价值60%ex第三十二章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他着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胶粘剂;墨水、油墨;以下产品除外:子目改变非原产材料价值60%32.13艺术家、学生和广告美工用的颜料、调色料、文娱颜料及类似品,片状、管装、罐装、瓶装、扁盒装以及类似形状或包装的品目改变非原产材料价值60%32.14安装玻璃用油灰、接缝用油灰、树脂胶泥、嵌缝胶及其他类似胶粘剂;漆工用填料;非耐火涂面制剂,涂门面、内墙、地板、天花板等用品目改变非原产材料价值60%-10-HS编码产品描述产品获得原产资格所需的非原产材料加工要求(1)(2)(3)或者(4)第三十三章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品目改变非原产材料价值60%第三十四章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蜡烛及类似品、塑型用膏、“牙科用蜡”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品目改变非原产材料价值60%第三十五章蛋白质物质;改性淀粉;胶;酶品目改变非原产材料价值60%第三十六章炸药;烟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品目改变非原产材料价值60%ex第三十七章照相及电影用品;以下产品除外:品目改变非原产材料价值60%37.01未曝光的摄影感光硬片及平面软片,用纸、纸板及纺织物以外任何材料制成;未曝光的一次成像感光平片,不论是否分装品目改变,如果成品涂有感光乳剂或其他涂层溶剂,则该感光乳剂或其他涂层溶剂须在一方生产;如果需要干燥、涂层、剪切及包装工序,则上述工序也应在该方完成。37.02成卷的未曝光摄影感光胶片,用纸、纸板及纺织物以外任何材料制成;未曝光的一次成像感光卷片品目改变,如果成品涂有感光乳剂或其他涂层溶剂,则该感光乳剂或其他涂层溶剂须在一方生产;如果需要干燥、涂层、剪切及包装工序,则上述工序也应在该方完成。ex第三十八章杂项化学产品,以下产品除外:品目改变非原产材料价值60%-11-HS编码产品描述产品获得原产资格所需的非原产材料加工要求(1)(2)(3)或者(4)38.25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副产品;城市垃圾;下水道淤泥;本章注释六所规定的其他废物完全获得ex第三十九章塑料及其制品;以下产品除外:品目改变非原产材料价值55%39.15塑料的废碎料及下脚料完全获得ex第四十章橡胶及其制品;以下产品除外:品目改变非原产材料价值60%40.01天然橡胶、巴拉塔胶、古塔波胶、银胶菊胶、糖胶树胶及类似的天然树胶,初级形状或板、片、带完全获得40.02合成橡胶及从油类提
本文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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