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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悠久的自杀最早的记载:《淮南子·天文篇》: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最早自杀的皇帝:商纣王自焚亡朝见《周书》和《史记·殷本记》史记中的自杀韩非:李斯打发人给韩非送来了药,迫其自杀。庞涓:马陵一战智穷兵败,剑抹了脖子。让同学孙膑名扬天下。伍子胥:吴王夫差听信谗言,赐剑属镂,令以此死。助吴霸,助王立,得此结局,不能不说出怨毒之言:抉吾眼悬东门,以观越寇入灭吴。白起:秦王赐剑,问罪无名。自忖长平一战,坑杀降卒数十万,足以死。横剑向颈。屈原:楚三闾大夫,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自投汨罗。自杀的词源:由拉丁文的Sui(自身)和Cidaere(分割)组成Suicide:英语法语均可用Selbstmord:德文由“selbst”(自己)和“mord”(杀戮)组成自杀——法律的看法:法律对自杀的滞后性:主要关注自杀的行为过程或者结果的处理——因果的处理罗素的观点:采取尊重人命的说词与法冲突——反战争特例:罗马希腊城邦、玛西里亚和科斯岛的法定自杀——行政手段的人道主义中国的自杀与权利——权力的不平等过去英格兰与普鲁士的制裁方式:财产与埋葬的不公平处理自杀——宗教的罪名:叔本华《观悲论集卷·论自杀》:“除犹太教徒外,没有人认为自杀是犯罪。”“无论是在《旧约》里,还是在《新约》中,都找不到任何有关自杀的禁条来,或者是不赞成自杀的言论。”“基督教的核心就是痛苦——十字架——为生命真正的终结与目的,正因为自杀阻止了这种终结,所以基督教便大兴问罪之师。”印度教徒:自杀是一种宗教行为,尤其是孀妇自焚以殉夫;也有的是委身于主宰毗瑟拿的御车轮下;或者是在恒河里为鳄鱼所吞食;或者在神殿的圣水池中结束其一生。自杀——哲学的争论:苏格拉底:自然死——神的招唤黑格尔:抽象的人权至高无上正方:反对派奥古斯丁:自杀杀父母杀人反方:支持派亚里士多德:正义行为合乎道德休谟:功利主义的善行斯多噶派:英雄般的行为壮举评委:康德1.英法两国化理的苦乐观(伊壁鸠鲁)2.神的意志引出的道理3.人的意志(理性)客观必然性和普遍有效性总结:普遍道德律令自杀——心理的阐述:弗洛伊德(Freud)和门宁格(WillMenninger):自杀起因于三个基本方面:憎恨、抑郁和内疚。因此,所有自杀皆可分成以下相互关联的三种类型:报复(一种杀戮欲)、抑郁(一种求死欲)和内疚(一种被杀欲)自杀——主角出场:社会学的解说第一编:非社会因素第二编:社会因素和社会类型第三编:作为一般社会现象的自杀自杀与精神病:没有必然联系——批判以前的理论论自杀——心理变态自杀在精神错乱下的发生:1、躁狂性自杀——出于幻觉和谵妄性观念2、忧郁性自杀——极度抑郁和过度3、强迫性自杀——固定不变的念头4、冲动性或不自由主的自杀——莫名其妙自杀的对比:精神病院女病人多于男病人——并非因为男女一样容易精神错乱,而女的死亡率低。而是因为男女绝对自杀数为4:1宗教的对比——犹太教徒的精神错乱者要比其它教多,而自杀者却最少自杀的倾向年龄的对比——童年到老年逐步增强,自杀率最高的时期,最不容易疯酗酒与自杀无关——法国喝酒越多自杀也越流行,德国自杀最多酒耗最少论自杀——遗传因素对四大种族的研究:——日耳曼、克尔特—罗马、斯拉夫、乌拉尔—阿尔泰结论:德意志人自杀最多,原因不是因为血统,而是文明的影响。对自杀遗传的假设:1、如果自杀可遗传,必然同等影响男人女人——事实上女人量自杀只有男人的一小部分2、如果自杀可遗传,同样时间上也会有同等影响——不能把从成年起随着年龄增长而加强的倾向归于遗传论自杀——自然因素人们把自杀归为气候和气温两个因素气候:意大利自杀最多的是南方,而因为1870年的意大利的首都迁到中部,自杀也如此迁移了。气温:人们认为自杀高峰期在秋季,资料显示却是春季。费里和莫塞利认为气温对自杀的倾向有直接的影响。作者观察到,气温差不多的月份,自杀人数却差很多,而且最热的国家并非最受影响。月份和自杀的曲线证明,自杀人数的变化不是一两次温度暂时性骤变引起的。结论:没有理由坚持一种得不到证明而事实加以否定的假设最终结论:影响自杀人数的不是物理环境,而是社会环境。论自杀——社会分类(1)利他主义自杀(altruisticsuicide):是由于个人为某种主义的实现或为了一定团体竭尽忠诚而舍身的结果。(2)利已主义自杀(egoisticsuicide):是由于个人与社会联系脱节,缺乏集体支持和温暖以致产生孤独感,空虚感和生存不幸感而形成。(3)动乱型或失范性(anomic)自杀:主要是发生于社会大动荡时期,其时个人感到失去改造社会,适应新环境的能力,失去与社会的联系,继而产生极大的恐慌和困惑,从而导致自杀。(4)宿命论(fatalistic)的自杀:由于愚昧和迷信,发生同葬,旬夫,母代子死等。论自杀——病因学和形态学分类基本类型利己主义自杀利他主义自杀反常的自杀冷漠消极的忧郁和对忧郁的自我欣赏多疑和不抱幻想的冷静强烈激情坚强意志冷静的责任感神秘的热情平静的勇气恼怒厌恶强烈的指责一般的生活强烈的指责一个人(杀人—自杀)混合类型反常的利己主义自杀——激动与冷漠的混合,行动与梦幻的混合反常的利他主义自杀——过分的激动利己—利他主义自杀——被某种坚强的精神所缓解的忧郁论自杀——实际的结论自杀取决的条件:不是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的诱导,因为解释不了社会自杀率。没有什么情况不能成为自杀的偶然原因,一切都取决于引起自杀的原因作用于个人的强度。探讨自杀的位置:关于法律、道德对自杀的置位的考虑采取的态度:作为生命不可缺少的条件的东西不可能是没有用的,除非生命是没有用的。
本文标题:自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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