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市场营销 > 2.2承担对社会的责任
承担对社会的责任2003年5月26日,北京公交车上的一名乘客因为高烧而晕倒,被怀疑患有“非典”。为安全起见,司机马上拨打120,让乘客下车等候医生检查。但奇怪的一幕发生了:60余名乘客迅速四散离去,而这名发高烧的乘客在被送往医院后也从医院逃跑。一名病人被确诊为“非典”患者,医生立即进行流行病排查,但患者却故意隐瞒实情,患者家属则四处躲藏,逃避隔离,于是悲剧发生了:由于延误治疗,患者全家七人感染“非典”,其中三人死亡。在2003年立夏前的几天,一个谣言在各地流传。其中一个版本是:一个哑了多年的老人突然开口说话,只要在立夏前日晚上12点以前燃放鞭炮,就可以驱逐“非典”。于是一些人纷纷买来鞭炮燃放,许多地方的鞭炮竟然脱销。从医院隔离区搬出来的医护人员集中到某宾馆轮休,该宾馆的服务人员一时间竟没了踪影;一名护士在前线奋战数日,回家取日用品,邻居们却没有了往日的笑脸,代之以紧闭的铁门、躲闪的背影;一名“非典”患者治愈出院已经两月有余,复查结果一切正常,单位仍然不让他上班;一居民区贴出告示,凡租住本小区房屋的外地人,限期三日搬离小区。社会是大家的社会,作为公民,应承担起关爱社会的责任,共同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氛围。请选择上述案例中任何一个角色进行评价,并说说他们是否履行了他们所应付的责任。1、作为外企员工,他们遇到了什么考验?2、作为外企员工,他们为什么会作出这样的选择?3、作为一名外企员工,怎样做才是对名族和国家负责?维护国家的尊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四名刚刚大学毕业的青年人,为抵制制作美化侵略战争的电脑游戏软件,愤然向外资公司提交辞职申请。不久,又有七名员工提出辞呈。他们说:“这件事伤害了我们的民族感情,我们别无选择。”其中一名大学生说:“在外资公司工作,既是一种待遇,更是一种考验。我们中国人应该懂得哪些事是应该做的,哪些事是不应该做的。”1、维护国家的尊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当国家的尊严受到侵犯时,应挺身而出,坚决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表现出对祖国、对人民的高度责任感。1999年5月7日午夜,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悍然用用五枚导弹袭击了中国驻南斯拉夫联盟大使馆,造成3人死亡,20多人受伤,使馆建筑被严重毁坏。新华社记者邵云环、光明日报记者许杏虎和夫人朱颖不幸遇难。1999年,5月8日,北京10余所高校的数千名的大学生们手举国旗,强烈谴责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的霸权主义行径,以此来维护国家的尊严。亚洲金融危机中,韩国公民拿出黄金首饰和外汇积蓄捐给政府;“9·11”恐怖袭击事件中,美国公民自发赶到遇袭击地点救人,或到医院排着长队献血;1998年我国抗洪救灾和2003年抗非典中,亿万中国公民顽强拼搏,众志成城,都体现出国家公民的社会责任以及面对危机的信念和意志。平凡的我们又可以为社会做些什么呢?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现代社会应该是一个互帮互助的社会,更应该是一个相互关爱的社会。2、当国家处在困难时刻,主动为国家分忧、勇担重任、与国家共渡难关,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9·11以后97年金融危机3、“国家兴旺,匹夫有责。”青少年肩负着振兴中华、铸造民族辉煌的重任,所以要勤奋学习,勇于实践。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了国家自强,为了民族自强周恩来向警予任弼时忧国忧民、救国救民读大学的时候,小石就是环保组织的志愿者,虽然毕业已经几年了,工作换了好几份,但是这份“兼职”始终没有换过。虽然工作很忙,志愿者的工作也不轻松,要组织各种论坛、做会务、当翻译,别说双休日,就是连节假日也没休息过,可是小石并不觉得做志愿者有多苦,而认为只不过是多付出一些时间而已。他付出了,但收获的更多………小石所从事的志愿者工作并不轻松,但他为什么不觉得苦呢?你做过志愿者吗?你有2008年当个志愿者的愿望吗?4、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当今社会是一个需要互帮互助、相互关爱的社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既能够造福他人和社会,也能够提升个人的自我价值。一位老人70岁时开始自费做艾滋病的预防和救治工作。她先后走访了100多个村庄,见过1000多名艾滋病患者,把自己的全部收入都用在艾滋病的预防和治疗上。2000年至2003年,她无偿资助了多名艾滋病孤儿。2003年7月,这位老人荣获“亚洲的诺贝尔奖”--拉蒙-麦格塞公共服务奖。这位老人说:“给比得带来更多的愉快,这不是因为给是一种牺牲,而是因为通过给表现了我的生命力。”她就是高耀洁。这个事例说明了什么?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意义和价值并不在于年龄大小、时间早晚、精力投入多少,而在于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热情和实际行动,这样社会生活才会变得更加美好。刘墉创办33.5所“希望小学”,出版有声图书,捐赠盲人。我们可以参加哪些社会公益活动?参加义务植树;向居民宣传防火知识;打扫社区卫生,宣传环境保护;看望敬老院的老人;帮助维护交通秩序;………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你是如何理解这位先生最后说的这句话的?你同意他的说法吗?在德国莱茵河畔,三个小孩在钓鱼,一位先生走上前对其中的一个小孩问道:“你为什么拿两棵钓竿?”(德国规定一个人只准拿一棵钓竿)“我朋友上厕所了。”说着就见另一个小孩回来了。“你们有执照吗?”“有!有!”几个小孩分别拿出了执照。“你们有尺子吗?”(德国规定钓的鱼超过三英寸可以带回家,三英寸以下放生)“有!有!”他们每人拿出了一把尺。这些小孩既不是这位先生的孩子也不是他朋友的孩子,他根本不认识这些孩子。当他被问及为什么这样做时?他说:“在德国,每个小孩都是我的子女,我有义务和权利教育他们。”
本文标题:2.2承担对社会的责任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345468 .html